Re: 關於學術網路商業行為
> ==>發信人: mdaemon.bbs@bbs.nsysu.edu.tw (MDaemon 不錯用喔^_^), 信區: Config
> > ==> tester.bbs@bbs.ee.ncu.edu.tw (try or test) 的文章中提到:
> > 4.合法營利的重點是依法繳稅, 非營利組織因其利益不能歸私,
> > 故不再重覆課稅. 只要取得商業執照, 依法繳稅在任何網路(
> > 包含 TANET) 都是可以進行商業行為與來往的.
> 學術網路是公共財,就好比成人行道,大家都可以走,不能因貧富
> 貴賤有所差別,但是在人行道上擺地攤,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他
> 會影響到行人的權益,會佔到別人的行走的空間,而且更沒有依法
> 納稅,這樣是否合理?藍教頭網站不正是那個攤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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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bluemaster.org 網站的行為認定與處置應該由中原大學處理.
在節慶或趕集的臨時市場裡都聚集有流動攤販, 在傳統市場裡也是
有臨時付費可以讓挑菜來賣的農婦臨時擺設的攤位, 這些攤位有時
就由當地政府或市場管理單位暫時徵用道路來進行. 這時候該合法
申請執照與繳稅的就是收了錢辦活動的市政府或市場管理單位.
一般百貨公司裡公開擺設銷售的也都是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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