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那麼,同人誌與cosplay以及其他的問題…
※ 引述《silver (卡繆)》之銘言:
: 但同人誌也是一種不完全創作,
: 文與圖的呈現也是一種表演啊,所以…
: 因為早期的同人誌定義,現在已經有些部分無法涵蓋,
: 算是已經不太合時了。
之前您舉的例子
像是週邊一類的........
不變的是它仍是"自費出版品"..........
而且同人誌也包括自創(original)
所以不覺得之前的定義無法涵蓋那部分.........
至於cos
當然算在同人文化中的一部份
不過跟"同人誌"完全不能畫上等號
這是兩回事了
誌者,出版品也...........
當然你也可以說cos做的衣服也可以賣啊.........這樣..........
但是畢竟一般我們不會叫衣服為出版品吧............
另
cos在某些方面也可以說不單是同人文化的一員
近年來電玩界以cos為宣傳的例子屢見不鮮
歌星打歌也可以用到cos
這是因為台灣沒什麼版權概念也沒法律規定不能cos上街的關係........
基本上,變成兩大族群已經是必然的事情了...........
--
小Q就是小Q!!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