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一句話
※ 引述《Seiji (悟空Love^O^///)》之銘言:
: 在板上表達不滿
: 並指名道姓的
: 這應該是涉及人身攻擊了吧?
: 這樣還被MARK起來...真的好嗎?
: 還是說版主的做法和剛彈版的板主一樣...
: 希望大家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 所以才MARK起來??
你不覺得自己發了言(丟下炸彈)之後
事後發現不妙跑來毀屍滅跡很不道德嗎?
人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不要跟我說你們未成年可以言論免責
全台灣就只有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才有言論免責權
(國代的言論免責權不確定還有沒有)
這樣的回答不知各位是否滿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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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八卦快要產生了~!!
(請不要太高估貓妖的情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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