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次的CW
※ 引述《Attemborough (白菜)》之銘言:
: 不好意思,看了你們的發言後敝人也有一些小小的感想
: 但是現在的情況就是
: 畫自己喜歡的東西賣不掉啊!
: 雖然不喜歡說這種話但這就是殘酷的現實,
: 同人活動已經朝錢看得太厲害了...
既然不是靠這個吃飯,何須在意銷路?
不是說印一大堆賣不掉堆在家裡礙路也沒關係,
但是既然明知銷路不好,那就少少印一些賣著玩
就好。真的難賣到連30本&份都賣不掉的話,那
就乾脆別出同人誌了。如果畫圖的動機只是單純
的喜歡的話,那不論做不做成商品販賣都無所謂
吧?找個免費空間架個網站把作品放在上面也是
種可以畫喜歡的東西又可以滿足發表欲的方式。
我一直覺得"喜歡"這種感情才是同人誌最可貴的
地方。八、九年前,在販售會這種東西不存在的
侏羅紀時代,大家還是很認真的畫稿、很認真的
做破破爛爛的又只有十幾本的影印本、甚至自己
裝訂做美工,一本一本的在封面割框框。(ex毛毛
八年前的幽遊本)
然後書店寄賣個幾本、通販個幾本、親朋好友們推
銷個幾本...就只是這樣。那時的同人作者們可從
沒說過因為不賣就不畫唷!我覺得這種說法是很沒
骨氣的示弱方式。而且我很想問...你對喜歡的東西
的愛就只有這樣嗎?(←沒有攻擊的意思)
因為不喜歡現在過於商業的同人界,所以大約快整
整一年沒去過販售會場了。可是我還是畫著喜歡的
PERSONA、棋靈王等等,放在自己的網站上。
"喜歡"的心情才是最重要的,出不出書or週邊,那
都只是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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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年們還懵懂無知的時候,炙熱的戀情已經展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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