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救人唷] 該接受雜誌社的訪問嗎??
※ 引述《tange (橘子...^^)》之銘言:
: 各位,可以讓我請教一個問題嗎???
: 我一位香港的朋友因為架了關於同人創作跟bl漫畫的站,
: 而被香港的一間雜誌社注意到,並寄了封mail給我朋友..
: 原文如下...
: 從閣下的網頁中,知道你對本地同人誌及同性戀漫畫有一定認識。
: 本人希望對這些漫畫有更深入的了解,
: 故特來函誠邀閣下作一次採訪(電話或面談)
: (以下略...)
: 因為我朋友拿不定主意,所以我替她上來問問各位的意見..
: (我個人是覺得如果有雜誌願意探討這個話題..
: 當然是告訴他們正確的觀念...
: 以免社會對這些話題依然抱著另一種不正確心態的看法啦~)
: 請各位告訴我朋友一些中肯的意見好嗎??
: 謝謝!!
嗯...我覺得這個其中有很大的陷阱在裡面
寫稿子是他們在寫的,寫黑寫白由他們做主
是否可要求他們將文章寫好後
給你朋友過目看看是否有問題?
另外可以介紹一下你朋友的網站及網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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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說:你看不見我的淚水,因為我在水中.........
水說:我能感覺到妳的淚,只因妳在我的心中........」村上春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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