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廣告] 誠徵插圖畫者
※ 引述《soma (師兄)》之銘言:
: ※ 引述《allenjou (愛倫。波波)》之銘言:
: : 不要認為出版社一定可以信賴。
: 不好意思,因為閣下提出的接稿應注意的事項,正好是我所遇上的問題,
: 所以我覺得應該在這裡提醒同好注意一下。
: 我去年曾幫一家專門出BL小說的出版社「同x館」畫小說封面與內文編排,
: 書是2000年4月發行的,事隔一年多,到現在稿費都沒拿到,
這件事情我也曾聽說過。
該出版社是否名為同學館?
如果受害者眾,不妨可以考慮聯名寫存證信函催討款項。
參考網址如下︰
http://www.e-rent.com.tw/2000/frame4/law_classroom/f4classroom_12.htm
如果催討無效,甚至可以考慮進入法律程序。
除非對方公司宣佈倒閉,通常一般人不會漠視存證信函的。
不要擔心沒有簽署合約自己沒有保障。
依民法第一五三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
無論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即一方要約並經他方承諾,不拘形式,口頭、書面均可,
只要就標的物及價格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
若書已經付梓出版,並且妳可以證明這些東西是妳做的,
(像是有電子檔、封面草稿、完稿等等…)不用擔心自己會沒有勝算。
hmm…究竟還多有少受害者呢?我不知道。
不過我個人是打算著手幫忙一位朋友處理該筆帳款,
有機會一起討論。:)
: 據我所知,除了我之外,還有多位作者的情況也是一樣的,
: 因此在這奉勸有意到這家出版社投稿的同好要考慮再三
: 因為---
: “這家出版社的稿費很難拿到!“
: (歡迎各位同好將這篇文章轉貼到其他版,以提醒其他的同好注意。)
乾脆辦一個受害者聚會算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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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我為妳祈禱
燃一盞馨素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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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