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敦請羣組長督促Sub_GOnline組長實體審判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梟狼♥梟雄ヶ梟狼顧ヶ狼)時間1年前 (2023/03/14 04: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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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生於組務板的檢舉、申訴案 申訴人:FoRTuNaTeR 被申訴人:BaRanKa 看板/群組:Sub_GOnline 申訴訴求:實體審判#1a1VSW2E (Sub_GOnline)申訴案 申訴內容: 本人前於系統時間 Mon Mar 6 22:22:22 2023 在 Sub_GOnline 小組版提出申訴案 即#1a1VSW2E (Sub_GOnline),但遭 BaRanKa 組長以三項形式審查駁回,最初裁定如次: 作者 BaRanKa (☁♥☁♥☁♥☁♥☁♥☁) 看板 Sub_GOnline 標題 Re: [申訴] WoW板snowanimal板主禁言行政處分(小組長回覆) 時間 Tue Mar 7 09:28:23 2023 ─────────────────────────────────────── 感謝申訴者的利用但是本案不受理 如下 依據組務版版規 (5)申訴/檢舉 案相關證據,請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 T 更改文章標題 申訴人發文格式不對 不受理 發文內容過於繁雜跳脫內容 不受理 (8)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1.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申訴人於2/4日即於WOW版被禁言水桶 3/6日才至組務版發文 超過30日不受理 結案20230307請勿回覆以利組務版面整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38.140 (臺灣)(新北)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678152507.A.C66.html 首先就是否逾越該組組規範所定 30 日期限進行說明: 本人於提出申訴案當時仍處於禁言狀態,顯見系統所設定 30 日期限尚未屆期 因此 BaRanKa 組長擅自創設派生其個人所定義之 30 日期限於法於理皆不合不容 此項爭點亦於稍早有於本版即戰略高手羣組版提問#1a1viPcc (ComGame-Plan) [問題] 期日時效有歧義,尚望羣組長出面統一見解 希望就此系統自設內定與 BaRanKa 組長個人內心見解不一盼望羣組長予以統一免生弊端 再者,所謂「發文內容過於繁雜跳脫內容」根本不成形式上駁回之理由 同樣此爭點亦有提問#1a2FE-XE (ComGame-Plan) [問題] 得否以發文內容過於繁雜跳脫內容為由拒審 倘若所謂「發文內容過於繁雜跳脫內容」可以作為形式上駁回以拒絕行實體審判之理由 那麼擔任這世上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任何機關任何學校任何公司行號任何家庭審判者輕鬆矣 再就申訴案標題問題進行答辯,本人係基於尊重 BaRanKa 組長身為 全國最大 BBS 站即《批踢踢實業坊》簡稱 PTT 之高階組務版面管理人員 而行政與管理通同,常言道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 常相提並論 且《行政學》與《管理學》之學說理論多數相通,因此我們可以稱版面管理即版面行政 復按水桶即禁言意,說實在不曉得「水桶」這種 BBS 才有在用的術語談得上嚴謹文雅? 況且就現實生活更為嚴謹之刑事實務研判,檢察官檢座並不會因為在一份文件上看不到 「告發」二字就遽以認定該文件之內涵並非告發,法官庭上同樣也不會因在文件上看不到 「自訴」二字就遽以認定該文件之內涵並非自訴,很多現實法理皆可據此類推遑論網路? 因此該組之組規範顯有改革之必要以避免現任或往後擔任該組組長之人 濫用組規範濫以所謂形式不符藉以刁難鄉民同時亦可規避實質審判圖個清靜悠閒省時省力 望 a3225737 羣組長閣下貴樣就該組之組規範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之處進行改革改造進化 以顧及該組之用戶使用者鄉民組內各版之版友未來權益之保障另敦請羣組長督促實體審判 感恩感謝 a3225737 羣組長,承蒙您按仔細                  謹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3.21.16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678739615.A.84E.html
文章代碼(AID): #1a3uYVXE (ComGa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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