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AOE版判決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胡四)時間4年前 (2019/08/23 14:23),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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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b_Strategy 看板 #1R-gLwuP ] 作者: gehfhf553 (胡四) 看板: Sub_Strategy 標題: [申訴] 不服AOE版判決 時間: Sun Nov 25 21:36:51 2018 申訴人:gehfhf553 看板名稱:AOE 被申訴對象:ct112233 申訴訴求:廢棄gehfhf553水桶判決並指示版主群(尤其b1236711)行為必須落實公平性 申訴內容: 本人已對ct112233版主(以下簡稱C版主)表明相當尊敬,感謝其犧牲心力與時間管理版務之 辛勞,惟本案例有諸多認定用法瑕疵之情事,事實如下: 本人於11月12日3時於AOE版發表〈RE:[AOE2] 邊家小弓弩兵自己逛街好嗎?〉(附件一), 結果遭挾怨已久之ofpurity為首版眾對本人批評或質疑等等,此時本人尚未回應任何一句 話,嗣後推測C版主於16~20時期間「鎖文」,而本人於20時以後方統一進行回應,其中修 改錯字數次最晚至22時(參照附件一最後編輯時間)。C版主於11月13日0時53分以AOE版規7 判決我和ofpurity水桶30日, ┌─────────────────────────────────────┐ │ 文章代碼(AID): #1RwR0KC7 (AOE) [ptt.cc] [公告] gehfhf553 & ofpurity 各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42041620.A.307.html └─────────────────────────────────────┘ 站內信溝通無效。(附件二) 上訴理由: 1. 實體認定上,按C版主公告水桶文之內容,係以偷渡「酸文」作為水桶原因,卻未敘明 何句為「酸文」?首先該文章之爭議內容分述如下: (1)「戰術說坐中只能打肉馬沒人直城是見識淺薄」「沒必要互噴形成眾人怫然不悅的 氛圍,算是另一種直播效果。」二句:本人於附件一底下有回應該文章確實部分有 酸ofpurity之主觀意思,但其範圍僅限此二句。第一句話於AOE圈係高手均不會反對 之「事實」,第二句話屬本人對「直播效果」之個人喜好分享。觀之篇幅占文章比 例均甚微且十分隱晦,與前後文亦有關聯性,文章內容並非突兀「為酸而酸」。 (2) 倒數第二段黑森林XX分XXP段落:此處純粹為意見表達!事實上我在發文前就曾和 他人討論過我認為「遊戲入門者單追求此經濟目標卻不懂實戰出兵毫無意義」,黑 森林XX分XXP該句話並非由ofpurity首先提出,事實上嗣後亦由許多人提及,例如 http://aoetw.com/save/。職是之故,版主不得將該段落逕連結至ofpurity,單以 底下其粉絲之見解,不顧作者撰寫當初之本意以及客觀第三人(例如底下love91302 18版友)評價,即認定為酸文。 (3) 回應嗆「ofpurity」之部分:承前所述,我於C版主鎖文前一句話都沒有回,反之 ofpurity及其粉絲於底下罵了我一整篇,如要求一正常人對此不得有火氣不得反應 是否過於嚴苛?且時間點C版主係於本人回應前認定有爭議「鎖文」,即可得知本 回應並非C版主嗣後水桶公告認定酸文之理由。 2. 本人於AOE版發表許多心得(可搜尋ID),以新手角度揣測新手可能遇到之問題,分享自 己技巧和經驗能得到什麼好處?且每篇甚長甚至用心上色、改錯字、改版,以此為例 ┌─────────────────────────────────────┐ │ 文章代碼(AID): #1RMoNDCE (AOE) [ptt.cc] [AOE2] 團戰各種常見打法的討論(改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32700109.A.30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 Ptt幣 │ └─────────────────────────────────────┘ 我們由該文能看出和本次相同,我發表心得文後最初版友們和平討論,惟ofpurity因虛擬 遊戲積分之執著發難,方引起後續之爭吵,而該ofpurity不論於ptt或現實中,於AOE圈無 人能否認其行為、言論充滿爭議,甚至有被版友欲提告之紀錄 ┌─────────────────────────────────────┐ │ 文章代碼(AID): #1QaMYw0h (AOE) [ptt.cc] [AOE2] 請ofpurity(cheap,眠)為你?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19478970.A.02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2 Ptt幣 │ └───────────────────────────────────── 比較之下可得知本人沒如此無聊,花費長時間思考架構、撰寫文章,僅為「酸」特定版眾? 則C版主水桶文認定我為「起頭者」,是否合理?本人最初一句話未回即被鎖文,均由ofpu rity與粉絲謾罵整篇,連「筆戰」都稱不上。 ┌─────────────────────────────────────┐ │ 文章代碼(AID): #1RpputqH (AOE) [ptt.cc] [公告] archilee 違反板規7,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40308535.A.D1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 Ptt幣 │ └─────────────────────────────────────┘ 依據C版主此判決意旨,原文非刻意挑釁,更不致使話題延續。 3. 即使認定本文為「酸文」,然法源何在?依據AOE版規第7條: 「7. 引發爭議: 本板人人有發言權,但若引戰、挑釁、刻意製造紛爭,或 以無技術性理由反駁/謾罵經判定為違規時處水桶一個月,累犯或板主群皆判定 為情節嚴重者,可永久水桶」 爭點為「酸文」即屬「引戰、挑釁、刻意製造紛爭」?如答案為是,認定標準與認定者為 何?否則僅需發文不得少數版眾之意即認定「酸文」水桶,何以保障言論自由? ┌─────────────────────────────────────┐ │ 文章代碼(AID): #1QnXGTwg (AOE) [ptt.cc] [AOE2] TLC2 死鬥2v2比賽 總冠軍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22930717.A.EA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08 Ptt幣 │ └─────────────────────────────────────┘ 此文文末b1236711版主(以下簡稱B版主)諷刺本人辦比賽不力,指涉對象明顯連底下版友 均得看出,我是否得合理預見連版主都能發「諷刺文」,本人僅需於該B版主之尺度以下就 不會構成「引戰、挑釁、刻意製造紛爭」? ┌─────────────────────────────────────┐ │ 文章代碼(AID): #1RAddTX3 (AOE) [ptt.cc] [情報] ares 淘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29510365.A.84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1 Ptt幣 │ └─────────────────────────────────────┘ 此文亦係B版主之發文,或許可說AreS乃一「戰隊」非一自然人,非屬指涉「對象」之酸文 ,惟其於公開版面使用較輕挑之詞語,何以不屬「引戰、挑釁、刻意製造紛爭」?版規7是 否違背「明確性」原則?C版主判決看似各打五十大板公平水桶反倒不公平。 4. 程序上,AOE版經常吵架,卻不見版主群篇篇鎖文,然而本文C版主於本人一句未回之際 即迅速鎖文,我對此沒有意見,惟版友於公告水桶文底下與此處有一些討論 ┌─────────────────────────────────────┐ │ 文章代碼(AID): #1RwgaM6J (AOE) [ptt.cc] Re: [板務] #1RwgaM6J 下方鎖文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42105366.A.19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6 Ptt幣 │ └─────────────────────────────────────┘ 另外我在此澄清並非故意於C版主鎖文後仍回應,當天16時本人在外,手中並無電腦係以手 機ptt app登入,手機app無法看見是否鎖文,直到20時發現文章前有驚嘆號,google後方 知鎖文之意義;且我於16~20時邊做事邊回應,手機畫面停留於編輯畫面上,更無從得知外 頭是否有鎖文。 5. 承如前述,AOE版經常發生大小不等之紛爭,版主群之處分、判決更應落實「平等」原 則:相同事件為相同處理,不同事件為不同處理,除有合理正當之事由外不得為差別待遇 。不應看風向、看ID、看個人恩怨、看交情做事,尤其B版主 ┌─────────────────────────────────────┐ │ 文章代碼(AID): #1RpldRyG (AOE) [ptt.cc] [公告] archilee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OE/M.1540291035.A.F1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8 Ptt幣 │ └─────────────────────────────────────┘ 該篇水桶公告既然B版主表示自己為當事人理應迴避之意見,和其先行處理之行為矛盾, 且「未違規部分略」無法讓大眾得知「罪證清楚不涉及主觀層面」,判決如此不公開, 是否會讓人質疑B版主對archilee挾怨已久(有跡可循),於其發文71分鐘內即迅速水桶並刪 除原文不利於己之部分? 由AreS該篇文章亦可看出B版主會以方便閱讀之理由挪動推噓文,可能造成版友閱讀誤會, 不論以版主或版眾身分發言,均應認知其為版主之特殊身分,避免貼標籤,三思後行而非 透漏他人隱私(學校)方知不妥修改刪除,版主群避免加深版上對立,方為AOE版之福! 附件一 被水桶文章 附件二 C版主之回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8.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43153018.A.E19.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ehfhf553 (39.8.134.117 臺灣), 08/23/2019 14:23:27

08/23 14:50, 4年前 , 1F
本人第一個申訴案至今大約9個月,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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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4:51, 4年前 , 2F
個大概7個月,我自認體諒了Sub_Strat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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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5:04, 4年前 , 3F

08/23 20:59, 4年前 , 4F
所以你問小組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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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1:15, 4年前 , 5F
小組長這段期間有3次說會處理 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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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1:16, 4年前 , 6F
08/23 21:16, 6F

08/23 22:40, 4年前 , 7F
我問問
08/23 22:40, 7F

08/26 20:53, 4年前 , 8F
我問也沒回 請你再次寄信給他
08/26 20:53, 8F

08/26 20:53, 4年前 , 9F
72小時未回應請來這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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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1:43, 4年前 , 10F
已回信群組長,預計週末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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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09, 4年前 , 11F
今天週三
09/04 17:09, 11F
文章代碼(AID): #1TNuPWoC (ComGam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