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11] [閒聊] 板規α4修正放寬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尼姬)時間9年前 (2014/10/07 21:5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nigi 信箱] 作者: LChuang (萬歲) 看板: BoardGame 標題: Re: [閒聊] 板規α4修正放寬 時間: Mon Sep 29 09:53:03 2014 1. #1K9cTy90 (BoardGame) 9/27的公告,10/1就要正式實施,修正版規這麼重要的事 ,公告一下子就洗到兩頁以上了,建議將公告置底。 2. 10/1才實施的修正後板規,9/27版主就已經先編輯更改了,建議先用附註的方式, 或是註明何時修改、何時實施,才不會混淆。 3. 板規編號項目有希臘字母也有英文字母,容易造成閱讀的困難,建議將編號統一規 格與模式,也不宜跳過某些字母。 4. 原板規α4提到勿使用其他符號,請問驚嘆號(!)、破折號(-)、加號(+)、問號(?) 等等算是其他符號嗎?這些都是常用的符號,如果算違反板規,那 #1K9cTy90 公 告本身就違反了,如果不算,那是否可詳細說明那些才算其他符號? 5. 板規屬正式且公開的公告,內容不宜出現個人的簽名檔或其他不相關的文字和圖案 ,建議版主予以刪除。 6. 惡法亦法還是惡法非法都有人支持,但重點是不合時宜的法就必須修改,版主算有 做出了一些修正,然而周星馳的電影:「法律就是法律,每一個字每一個符號,都 不能更改。」可見法律條文的嚴謹性,板規層級雖不比法律,但仍應秉持相同精神 ,希望版主們在處理時能更加謹慎。 LChuang 2014.09.29 ※ 引述《I23 (小艾)》之銘言: : α.標題格式: :  4. [交易] 〔超便宜〕 "奮進號" 【清倉中】 : (標題請勿使用 " " () []()〔〕【】● 等括號及其他符號、表情 以便閱讀) : 板規有一陣子沒更動了 : 因應板友反應 () 確實有其實用性 : 故開放其作為 "補充說明" 之功用 : 將其從a-4裡刪除 : 另將文字敘述部份改為 : "標題請勿以 " " []()〔〕【】等等括號或其他符號造成標題不易閱讀" : 但為避免像板規建立之前一樣 : 有國文不好的板友會利用這次開放 : 將 "補充說明" 誤解為 "可以利用()來高調我的文章" 來荼毒版友的眼睛 : [交易] (超便宜!!) 台北賣卡坦島 : [問題] (波多)(農家樂)(發電廠) 那個好玩呢? : 所以另外制定補充說明 : 以免有 "小白" 時無法可管 : 特別增設a-5 : 5.標題可使用1~2組的()作為補充說明之用 但有三條限制會被刪文 : 可用舉例:6/28(日) , 賣卡坦(已售出) , 買大王(十周年版) : a.不可直接在標題後用 [標題] (xxx)oooo <--違規!! : b.不可用在不是 "補充說明" 的地方 [交易] 賣超便宜 (卡坦島) : c.不可使用超過2組 () : 本篇公告後於 2014/10/1 起正式實施 : 在此之前歡迎板友有良好意見提出 : 於正式實施前本公告可能會視板友與板主之意見再行修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1.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Game/M.1411955585.A.F9A.html

09/29 09:57, , 1F
6. 法律是人民選代表出來制定表決通過的,跟版規由版主制
09/29 09:57, 1F

09/29 09:57, , 2F
定,完全是不能比較的喔。
09/29 09:57, 2F

09/29 10:03, , 3F
就制定面不行 但執行面可以
09/29 10:03, 3F

09/29 10:03, , 4F
等等,即使是制定面 板主也是由板眾選舉出來的
09/29 10:03, 4F

09/29 10:03, , 5F
有何分別?
09/29 10:03, 5F

09/29 10:04, , 6F
樓上,重點是"嚴謹"這件事情,而不是版規與法律的比較
09/29 10:04, 6F

09/29 10:04, , 7F
一樓才對
09/29 10:04, 7F

09/29 10:13, , 8F
e大,所以總統是人民選的,他一個人可以制定法律嗎?
09/29 10:13, 8F

09/29 10:22, , 9F
制定法律的是立委 PTT站長也不會跑來訂板規
09/29 10:22, 9F

09/29 10:25, , 10F
不過 行政首長要左右法律的制定也很簡單就是了
09/29 10:25, 10F

09/29 10:25, , 11F
重點是規範是否能讓人民適應,有助整體發展
09/29 10:25, 11F

09/29 10:26, , 12F
誰訂定無關緊要,合用即可
09/29 10:26, 12F

09/29 11:26, , 13F
法律執行面干民選屁事喔,來亂的嗎?
09/29 11:26, 13F

09/29 11:38, , 14F
歡迎來到BBS的世界,你不滿意可以有以下選擇
09/29 11:38, 14F

09/29 11:38, , 15F
1.不到有你不能接受版規的版
09/29 11:38, 15F

09/29 11:39, , 16F
2. 跟站務申訴,不過如果只是"你覺得這樣不好"通常是沒效
09/29 11:39, 16F

09/29 11:39, , 17F
3. 參選版主, 當上版主後改成你滿意的版本
09/29 11:39, 17F

09/29 11:40, , 18F
4. 匯集版眾與論壓力逼迫版主從善如流.....
09/29 11:40, 18F

09/29 11:43, , 19F
基本上2,3比較有效果,其他如果版主決定不鳥你你也沒辦法~
09/29 11:43, 19F

09/29 11:53, , 20F
不過BG版版主似乎都是現任版主跟熱心版眾直接交接就是...
09/29 11:53, 20F

09/29 12:00, , 21F
那真的是很特別的一個板啊……
09/29 12:00, 21F

09/29 12:02, , 22F
無怪乎潮流是專制走向民主,絕對權力=絕對腐敗
09/29 12:02, 22F

09/29 12:07, , 23F
無給職,無福利這種權力還真吸引人啊........ˊ_>ˋ
09/29 12:07, 23F

09/29 12:20, , 24F
你選了立委 可是立委通過什麼法律也不需要經過你同意啊
09/29 12:20, 24F

09/29 12:21, , 25F
不過我去年才開始頻繁用PTT 是不是用選的我就不清楚了
09/29 12:21, 25F

09/29 12:24, , 26F
@r 有些人很享受亂訂規則亂刪文亂桶人的快感啊
09/29 12:24, 26F

09/29 12:24, , 27F
@a 罷免、創制、複決
09/29 12:24, 27F

09/29 13:15, , 28F
版主就是上任後專制阿,不爽你把他拉下來
09/29 13:15, 28F

09/29 13:31, , 29F
那請按照程序去跑 而不是在這裡嘴砲
09/29 13:31, 29F

09/29 14:28, , 30F
已經照程序跑了,但是最後版主修正的結果不夠嚴謹
09/29 14:28, 30F

09/29 14:28, , 31F
所以才繼續發文討論的吧
09/29 14:28, 31F

09/29 20:36, , 32F
為什麼沒人噓你....我先來
09/29 20:36, 32F

09/29 20:38, , 33F
開開玩笑 推回來 XDD
09/29 20:38, 33F

10/01 22:48, , 34F
板主沒錢拿還沒事被轟,辛苦了
10/01 22:48, 34F

10/01 22:49, , 35F
說真的,被轟就讓轟你的人當,然後他就會知道你的感
10/01 22:49, 35F

10/01 22:49, , 36F
受了
10/01 22:49, 36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igi (1.175.39.3), 10/07/2014 21:53:49
文章代碼(AID): #1KC_1lFW (ComGam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