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板主群之判決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低調)時間11年前 (2013/08/07 03:30),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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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爭點非常細膩,到最後的癥結,只剩下對於成語的理解不同, 因此本案先回歸到字面上。 對人不對事因Elo廢人言的反對意見(*註)等行為者。 *註:噓文這個動作,視為反對意見之行為。 此案顯然非對人,因該三行推文,僅提自身經驗對事情發表反對言論。爭點就剩第二個~ 我沒有玩過,但Elo從討論過程中可以理解,他是個以遊戲內相關數據算出的積分, 而以XX廢言,是從成語【以人廢言】延伸出來的, 因為發言者此人的因素(地位、學歷或其它),而不同意此人所說的正確言論。 換言之,反對的不是言論本身哪裡不對,而是因為那個人的因素而反對該言論。 廢字,代表反對、不同意、不採納 那麼【因Elo廢人言】這轉化過的成語,我理解是: 因人實力廢人/言 因為實力因素,而貶低該人;或者 因為實力因素,反對、不同意、不採納該言論 申訴者的發言,簡單來說就是,舉證自身經驗,反證推論出對方的言論主張有誤, 大意就是說自己高積分(實力高),在新手區確實很具有優勢 板主的主張是,只要涉及實力為立論就不能噓,這個判準不是說不行, 畢竟避免模糊空間、避免爭議時確實可以如此判準為之。 但是,倘若僅依板規字面上,那僅五個字的成語變種,實在很難解釋到這麼寬, 畢竟以人廢言算是很知名的成語,通過轉化,依常識一般通念都會理解成: 因為實力(通常是指實力差)而不同意發言者的言論, 例如看到新手寫戰術文,僅依對方是新手而否決該戰術,實際上該戰術是好戰術。 此案中申訴者的言論,提及之實力,僅是一種舉證說明的存在, 舉正之目的用以鞏固自己論點的可信度、推翻對方立場, 而不具有比較雙方實力,或者拿發文者的實力來打分數、評斷其文章的用意, 也就是說,反對該文章的理由是因為一個舉證(舉證內是有關實力的自身經驗), 證明自己的理論比較對,反推論發文者的理論應有錯,故反對該文章論點~ 並不是因為說自己實力強,不是那種【實力強說的話就比較可信】的態度 故,此案改判,撤銷原判決,清除該次判決記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15.40

08/07 08:08, , 1F
感謝群組長
08/07 08:08, 1F

08/11 12:56, , 2F
請問一下我要怎麼知道有沒有撤銷判決
08/11 12:56, 2F

08/11 12:57, , 3F
清除該次判決紀錄?
08/11 12:57, 3F

08/11 17:19, , 4F
其實PTT本身並沒有什麼前科記錄單之類...
08/11 17:19, 4F

08/11 17:19, , 5F
累犯制度也純粹是各個板主自己設計的。
08/11 17:19, 5F

08/11 17:20, , 6F
所以主要的差別是後續案件不得以此案作為
08/11 17:20, 6F

08/11 17:20, , 7F
前科來累犯加罰。
08/11 17:20, 7F

08/17 21:55, , 8F
恭喜trigungo... 也等了真久~ :)
08/17 21:55, 8F
文章代碼(AID): #1I0KxCAk (ComGa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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