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處理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四)時間10年前 (2013/07/13 04: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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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o4 信箱] 作者: icyfang (艾晞‧菲恩) 看板: LoL 標題: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處理 時間: Fri Apr 26 00:30:22 2013 ●16841 37 4/17 firemonny □ [無用] Zac的排泄物 ┌─────────────────────────────────────┐ │ 文章代碼(AID): #1HRU5sM- (LoL) [ptt.cc] [無用] Zac的排泄物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66155638.A.5B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9 Ptt幣 │ └─────────────────────────────────────┘

04/17 10:57,
兩隻札克一起死掉會復活成一隻中立大札克
04/17 10:57
B3【刻意散佈錯誤資訊者的推噓文或文章】 任何關於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的撰文錯誤刻意誤導。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非板主/小板主或活動負責人,而使用[公告]作為標題者; 於內文中刻意發佈錯誤的改版/維修/基本設定資料/遊戲改變資訊,以致誤導可能者; 刻意散佈錯誤之活動資訊/官方公告/情報文章等行為,以致誤導可能者。 B項板規,水桶七天。 --- ●17939 ! 4/24 kidkenyen □ [黑特] 幹你娘BO3 Client當掉當作Dodge直接回90 ┌─────────────────────────────────────┐ │ 文章代碼(AID): #1HT_6ei1 (LoL) [ptt.cc] [黑特] 幹你娘BO3 Client當掉當作D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66815144.A.B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4 Ptt幣 │ └─────────────────────────────────────┘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情節嚴重者劣文。以發文方式違規[C1][C2]者予以劣文處理。 以上判決依照 #1HU60l50 公告前板規處以。 --- ●18015 sX1 4/25 chrisxx □ [閒聊] 達瑞斯切豆腐MV ┌─────────────────────────────────────┐ │ 文章代碼(AID): #1HUC9v3Z (LoL) [ptt.cc] [閒聊] 達瑞斯切豆腐MV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66868601.A.0E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8 Ptt幣 │ └─────────────────────────────────────┘ A4【討噓行為】 發文因具閱讀觀感可議性或文章內容不佳,導致文章被評價至X1(-10)以下, 或是具有違反板規嫌疑或板規漏洞之文章, 板主可給予結案文(s文)標記鎖文(!文)記號以便追蹤或作為警告標示。 板主可視該文章內容與評價情形,有權砍其文不另行公告,或刪文並給予警告, 或另擇是否有符合其他板規項目的違規情形,給予該文章適當判定。 A項板規之文章,警告一次。 --- ●18023 爆 4/25 Zidane5 □ [外絮] 殺Regi,做善事 ┌─────────────────────────────────────┐ │ 文章代碼(AID): #1HUC-8An (LoL) [ptt.cc] [外絮] 殺Regi,做善事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66871944.A.2B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4 Ptt幣 │ └─────────────────────────────────────┘

04/25 14:58,
消費
04/25 14:58

04/25 15:00,
消費捐 健康捐 他這作法是哪一種?
04/25 15:00

04/25 15:02,
L0L高端講的話一堆版友就是為真理 別吵了
04/25 15:02

04/25 15:03,
高端就是王道 別想反駁她們
04/25 15:03

04/25 15:06,
=======這裡的人奉高端的人是王道 容不下其他意見===
04/25 15:06

04/25 15:07,
***************L0L高端視為神 END*****************
04/25 15:07

04/25 15:08,
***********我們這些在地獄徘迴的無發言權**********
04/25 15:08

04/25 15:20,
+++++++++++++++++++++++++++++++++++++++++++++++++
04/25 15:20
C1【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以惡意口吻挑起戰火之挑釁發言語氣; 涉嫌性別騷擾或歧視之發言;與事實相違或前後不一之反串發言; 將遊戲中,或他板,或其他可舉證不限本板之私人舊仇恩怨,於本板板面繼續爭執者; 蒐集他人具爭議性之本板板內推文作為簽名檔以諷刺者; 對人不對事或因Elo廢人言的反對意見(*註)等行為者。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 --- ● ★ m爆 9/29 memy □ [公告] 板規/板務板規建議/違規檢舉/優文推薦區 ┌─────────────────────────────────────┐ │ 文章代碼(AID): #1GPVXgMH (LoL) [ptt.cc] [公告] 板規/板務板規建議/違規檢?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48860010.A.591.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04/25 10:05,
#1HD9rAH4 LanPaKing C1 C2
04/25 10:05
http://www.ptt.cc/bbs/ChungLi/M.1353777811.A.077.html http://www.ptt.cc/bbs/LoL/M.1353780595.A.B1A.html http://www.ptt.cc/bbs/LoL/M.1352968900.A.810.html http://www.ptt.cc/bbs/Keelung/M.1352967453.A.4CA.html 四、 同一ip位址歷史之發文發言者,皆視為同一使用者,若其皆違規則一併予以計算, 視違規情節予以直接水桶或累計處分處理,以避免多重帳號刻意規避板規。 若使用者於水桶期間以分身發文/推文者,經證實後分身連坐水桶, 板主群可依情節輕重,以倍數加長其處罰期限。 水桶期間他人代為發表於bbs站內之任何文章,亦連坐處分。(於他站則不計) 若因發文門檻限制不得發表文章,他人可代為發表文章, 但僅限[心得][創作][實況][問卷][救急]文類。 Bakuman 權限設定系統 看板: LoL ,類型: 禁止發言(水桶),名單上限: ∞ 使用者 gangplank 禁言中,解除時間尚有 60 天: 06/24/2013 07:47:31 理由:[C1] + [C2] + [誘使C2違規] = 60 天 + 劣退 *釣魚 經查 Riven5566 與 gangplank多次發言具相同IP位址,判定為同一個使用者, 連坐其水桶天數60天。 Riven5566 = gangplank = [連坐水桶] = 60 天 --- ●18119 !X1 4/25 ms0007912 □ [實況] 地獄遊記 ┌─────────────────────────────────────┐ │ 文章代碼(AID): #1HUL0SfM (LoL) [ptt.cc] [實況] 地獄遊記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66904860.A.A5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0 Ptt幣 │ └─────────────────────────────────────┘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C項板規水桶歷史者,次犯雙倍其刑責,三犯四倍其刑責。 四犯以上水桶歷史之累犯,板主群可視情況給予繼續等比級數加倍刑責, 或是視為[E1]鬧板處理。 09/26/2011 21:23:04 memy 限制 ms0007912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C2 [C2]*2 = 30 天 C項板規,水桶30天。情節嚴重者劣文。以發文方式違規[C1][C2]者予以劣文處理。 chrisxx [A4] = A項警告 ming8091 [B3] = 7 天 who5566 [C1] = 15 天 kidkenyen [C2] = 15 天 + 劣退處理 ms0007912 [C2]*2 = 30 天 + 劣退處理 Riven5566 = gangplank = [連坐水桶] = 60 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1.238

04/26 00:30, , 1F
=x=
04/26 00:30, 1F

04/26 00:31, , 2F
誰5566 水桶了 哈
04/26 00:31, 2F
修正判決敘述。 ※ 編輯: icyfang 來自: 111.248.11.238 (04/26 00:32)

04/26 00:31, , 3F
=x= 第一個其實...
04/26 00:31, 3F

04/26 00:31, , 4F
牙牙還不趕快上床睡覺!
04/26 00:31, 4F

04/26 00:32, , 5F
頗呵
04/26 00:32, 5F

04/26 00:32, , 6F
gp XDDD
04/26 00:32, 6F

04/26 00:32, , 7F
還是沒處理我那個人身攻擊的?
04/26 00:32, 7F

04/26 00:32, , 8F
GP進溫泉了
04/26 00:32, 8F

04/26 00:32, , 9F
雷玟跟剛普都被Ban了阿~
04/26 00:32, 9F

04/26 00:32, , 10F
GP你安息吧
04/26 00:32, 10F

04/26 00:33, , 11F
大師震怒
04/26 00:33, 11F

04/26 00:33, , 12F
誰56努力引戰...結果大家都無視它..還進桶
04/26 00:33, 12F

04/26 00:34, , 13F
吃橘子解不了水桶
04/26 00:34, 13F

04/26 00:35, , 14F
到地獄浸水桶了 呵
04/26 00:35, 14F

04/26 00:35, , 15F
安薩居然沒事xD果然是石內卜 在霍格華滋學的 齁勝!
04/26 00:35, 15F

04/26 00:36, , 16F
想釣還被桶 呵呵
04/26 00:36, 16F

04/26 00:36, , 17F
中立札克也被ban......-______-
04/26 00:36, 17F

04/26 00:36, , 18F
我看還是去研究一下組務 問也不回 寄信也不回
04/26 00:36, 18F
03/08/2013 03:40:11 icyfang 限制 fleeaaa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C1]*2 = 30 天 *釣魚子項違規 具永久水桶紀錄或曾判定具[C1]之[釣魚子項]違規紀錄者, 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褫奪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之權限。 ※ 編輯: icyfang 來自: 111.248.11.238 (04/26 00:37)

04/26 00:38, , 19F
結果推文說人廢的因為是分身檢舉所以就沒事了嗎??
04/26 00:38, 19F

04/26 00:38, , 20F
傅立葉自殺
04/26 00:38, 20F

04/26 00:38, , 21F
我剛推就回文了@@
04/26 00:38, 21F

04/26 00:38, , 22F
富力葉XD
04/26 00:38, 22F

04/26 00:39, , 23F
?
04/26 00:39, 23F

04/26 00:39, , 24F
啥時有褫奪檢舉權的...@@
04/26 00:39, 24F
還有 236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3/22 23:53, , 261F
你廢阿
03/22 23:53, 261F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 --- ● 010038 4/22 BloodyBerry Re: [閒聊] 下路雙AD可能性 我這個多少都有裝的汎比你這個廢物來得強太多了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 ilovemarv [C2] = 15 天 LanPaKing [C2] = 15 天 BloodyBerry [C2] = 15 天 修正板規第九大項之細項規定敘述之用詞: 具永久水桶紀錄或曾判定具[C1]之[釣魚子項]違規紀錄者, 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褫奪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之權限。 修改為 具永久水桶紀錄或曾判定具[C1]之[釣魚子項]違規紀錄者, 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板務方有權不受理該者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之權限。 是否不受理檢舉權的重點 是板務方判定"爭議的肇因歸屬"的部分 我們來舉個例: 假設 某安薩曾經釣過魚 有過[C1]釣魚子項紀錄 在安薩出桶之後 安薩跟某A在討論而有雙方板面爭執 經由板務方判定後 若認定安薩語氣平和無觀感爭議 而是遭某A以爭議於先 則該案某A為爭議肇因者為重 若是經板務方判定 為安薩語氣再次帶有惡意 引戰於先 顯其惡意釣魚意圖明顯者 經由板務方認定肇因為安薩 則板務方有權不受理安薩於該案件對某A之檢舉 但若有他人第三方同時檢舉某A攻擊 或經由板務方認定其某A攻擊情形嚴重者 則板務方另議其言論之責 (若判定成立則累計水桶於安薩之釣魚行為) 本公告為指標性判例,與以m文標記。 ※ 編輯: icyfang 來自: 111.248.11.238 (04/26 04:51)

04/26 04:58, , 262F
半夜還要執法,真辛苦...
04/26 04:58, 262F

04/26 06:41, , 263F
為什麼是用安薩當例子XDDDD
04/26 06:41, 263F

04/26 07:28, , 264F
....害我一早起來又嚇一跳,你心裡不正常啊你!
04/26 07:28, 264F

04/26 07:29, , 265F
這修正會有甚麼效果 等多幾個案子才會知道
04/26 07:29, 265F

04/26 07:43, , 266F
安薩表示心虛(咦 www
04/26 07:43, 266F

04/26 07:49, , 267F
判決釋義是memy寫的OwQ...
04/26 07:49, 267F

04/26 07:49, , 268F
快五點還在修文 辛苦了
04/26 07:49, 268F

04/26 08:33, , 269F
安薩萬用!齁勝!
04/26 08:33, 269F

04/26 08:45, , 270F
ilovemarv遊走版規邊緣,試試水溫剛好XDDD
04/26 08:45, 270F

04/26 09:10, , 271F
一看就知道兇手是美咪XDDDD
04/26 09:10, 271F

04/26 09:16, , 272F
有前科不能報警?
04/26 09:16, 272F

04/26 09:16, , 273F
好安薩,不用嗎?
04/26 09:16, 273F

04/26 09:18, , 274F
法律之前,更生人不平等
04/26 09:18, 274F

04/26 09:47, , 275F
天才小釣手之前掉過魚 所以之後屌魚時不能吊阿 XD
04/26 09:47, 275F

04/26 10:42, , 276F
還是不改掉ZAC的判決 ,真的很失望
04/26 10:42, 276F

04/26 11:05, , 277F
小心之後的發言啊,很容易被捅...
04/26 11:05, 277F

04/26 11:28, , 278F
版規b3根本腦殘
04/26 11:28, 278F

04/26 11:40, , 279F
qq很莫名耶,就踩版龜了,有多少前例了你要不要去翻翻
04/26 11:40, 279F

04/26 11:41, , 280F
你以為很多人為什麼要在文後加個”(誤”?
04/26 11:41, 280F

04/26 11:59, , 281F
ilovemarv真是勇者 見證了白海豚版規
04/26 11:59, 281F

04/26 12:23, , 282F
幫噓救gp
04/26 12:23, 282F

04/26 12:52, , 283F
誤導本來就該桶
04/26 12:52, 283F

04/26 12:58, , 284F
新手:好棒喔!英雄角色變中立角色 雙方都可以打
04/26 12:58, 284F

04/26 12:58, , 285F
如果你被這樣誤導,我也敗給你
04/26 12:58, 285F

04/26 13:00, , 286F
哪裡像誤導,自己訂的規則連判斷都不會,這叫文字獄
04/26 13:00, 286F

04/26 13:03, , 287F
再者雙方都操作的角色,突然變成同一隻,那誰來操作?
04/26 13:03, 287F

04/26 13:05, , 288F
某人真的很喜歡見縫插針呢 罵人本來就是不對呀^^
04/26 13:05, 288F

04/26 13:12, , 289F
回到該篇文章,該篇文章一開始就是誤導,只是改回來
04/26 13:12, 289F

04/26 13:17, , 290F
那該篇文章 推 jaybvicg :跟瑞文一樣可以互相來
04/26 13:17, 290F

04/26 13:18, , 291F
→ firemonny: 會我剛剛兩個就互相打對面互相吃身體
04/26 13:18, 291F

04/26 13:18, , 292F
推 cmcmcmcm2 :打到最後變成一隻
04/26 13:18, 292F

04/26 13:18, , 293F
這些是不是也該進桶,而且還明顯違反b3版規?
04/26 13:18, 293F

04/26 13:28, , 294F
推 Volvox1119:再補推一個其實友軍也可以採爆削削
04/26 13:28, 294F

04/26 13:28, , 295F
這個我剛剛測試也是不能,是不是也該進b3桶一桶??
04/26 13:28, 295F

04/26 13:37, , 296F
好像警察在抓沒戴安全帽的時候一樣 "他也沒戴阿!!"
04/26 13:37, 296F

04/26 13:39, , 297F
不,ming根本不該被桶,反而該被桶的沒被桶
04/26 13:39, 297F

04/26 13:39, , 298F
誠如您說的 ming可能只是戴了個西瓜皮安全帽不夠安全
04/26 13:39, 298F
修正判決整理。 ※ 編輯: icyfang 來自: 111.248.11.238 (04/26 21: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o4 (114.25.239.109), 時間: 07/13/2013 04:50:15
文章代碼(AID): #1Hu6m9jC (ComGa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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