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arcraft板 板主 水桶處置申訴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1/04/01 16:20),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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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 在下午3:00左右 我已經與版主溝通 確認該判決出自板主本人意識無誤 該版版主認為我的推文 很明顯針對於選手進行人身攻擊 我個人的意見 已經反應在上篇中 茲放上雙方意見 請求仲裁 ======================================================================== 事件呈現: 推 chihwey:u.又是一個大招垃圾 03/30 20:03 違反板規 3-1 請遵守網路禮儀,切勿對特定人士或群體進行人身攻擊,違者水桶一個月處分。 [公告] chihwey人身攻擊 水桶一個月 ======================================================================== 版主看法: 這篇文章主要討論的是GSL的賽事與選手, 你這樣的推文很明顯是對於選手的人身攻擊。 而且你等不到兩天就對我申訴,也不符合程序。 星海板板主 Joeman ======================================================================== 申訴者看法: 該板主認為我針對特定人士 或 群體進行 人身攻擊 我是針對那篇文章串某一打法 認為此打法(大招)真是垃圾(表無聊 消極之意) 沒有主觀意識針對某特定人或群體進行人身攻擊在先 沒有客觀具體事證認定我在指責誰在後 也不知道版主所謂"很明顯" 的標準是多明顯 僅根據當時討論標題 就推論適用? "u."在新注音輸入法中 是"又"的前身 可能是網路延遲造成的輸入 實在沒充分證明他是網路諧音 "u=you? " 更何況是 "u." 多了一點 沒有充分證明此兩者有必然的影射性與適用性 不符合該版版規的處罰適用推論 我認為此處置 有損我的名譽 與 限制言論自由之虞 故要求根據法條不符合事實 撤銷該判決 ========================================================================= 備註: 本人在下午3:30於吳興街派出所報案(僅完成備案 三連單未填) 該受理員警 建議本人走完站務處理程序 因告訴乃論有六個月提告權 並建議本人與律師討論 有關 "chihwey:人身攻擊 xxxx" 等字串 妨礙本人名譽之適用性 告知本版組長 本篇文章相關討論 我將備份作為 日後倘若走上訴訟 事實呈現依據 感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31

04/02 10:24, , 1F
這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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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0:25, , 2F
我記得民法是六個月 刑法兩年 不過這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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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0:25, , 3F
立的話 那ptt應該會有很多求償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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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0:33, , 4F
判決書查詢ptt 還沒看過相關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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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17, , 5F
法律 > PTT任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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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19, , 6F
建議直接"提告" 在這申訴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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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21, , 7F
就算申訴成功 板主只要再改判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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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24, , 8F
而且還"可能"會被翻過去的文章來挑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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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26, , 9F
最後搞不好還是被用其他理由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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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29, , 10F
我想乾脆點直接給那位板主一個警惕吧 ^^
04/04 19:29, 10F

04/20 10:05, , 11F
既然同義,怎麼不寫沒爭議的"打法無聊"呢
04/20 10:05, 11F

04/23 16:26, , 12F
我老闆已經走該走的程序了 願天天平安
04/23 16:26, 12F
文章代碼(AID): #1DbOgrOG (ComGa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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