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水桶處罰判定時間修改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I LOVE BATTY XDD)時間13年前 (2010/11/09 10: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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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W 看板 #1CoYIxre ] 作者: statue (statue) 看板: WOW 標題: [公告] 水桶處罰判定時間修改 時間: Fri Oct 29 09:34:48 2010 水桶處罰判定時間修改: 1. 三個月內的兩個警告才會變成水桶。 2. 一年以上的水桶警告將不列入累計範圍,但一年內如果仍有水桶將累計。 案例: 09/01/30 (警告1次), 09/04/08 (警告) ... 水桶1周 09/01/30 (警告1次), 09/05/04 (警告) ... 警告1次 08/01/30 (水桶1周), 08/04/08 (水桶2周), 10/02/17 (水桶) ... 水桶1周 09/01/30 (水桶1周), 09/04/08 (水桶2周), 09/12/17 (水桶) ... 永久水桶 09/01/30 (水桶1周), 09/04/08 (水桶2周), 10/02/17 (水桶) ... 永久水桶* 關於 gully 的判定問題,仍與其他版主討論中, 目前版主任期大多很少存活超過一年,屬於消耗性產品, 永久水桶有一些紀錄已不可考,所以才會有此水桶處罰判定時間修改等政策改變, 這個提案也是之前小灰在提將永久水桶解桶出來放放風的方案之一, 至於是否溯及既往也會在稍後公告,請靜待消息,感謝。 -- 冰風崗哨 <Seeing Space> 不死族 牧師 艾佛烈 艾佛烈的魔獸藏寶箱: http://wowbox.tw/ 我還在期待有一天,每個任務下面都有人會分享任務心得,每個副本首領下面 都會有人分享攻略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19.66

10/29 09:36,
那就跟總統上任搞特赦一樣好了
10/29 09:36

10/29 09:37,
總統前面加個大有沒有多一點優惠
10/29 09:37

10/29 09:38,
猛法的案例不是已經溯及既往了嗎
10/29 09:38

10/29 09:38,
那就第二件六折
10/29 09:38

10/29 09:40,
六折要怎麼算啊XD 永久*0.6?
10/29 09:40

10/29 09:41,
該幫版主提列折舊了
10/29 09:41

10/29 09:48,
猛法案例為誤判,並非溯及既往
10/29 09:48

10/29 09:52,
喔 是艾大 ︿( ̄︶ ̄)︿
10/29 09:52

10/29 09:58,
艾大給人的印象不錯 由他來做這種公告再適合不過 XD
10/29 09:58

10/29 10:03,
那就買一送一好了 永久可以指定另一版同時永久(誤)
10/29 10:03

10/29 10:17,
另一版太遠了,另一個版友可能比較好用。(抖
10/29 10:17

10/29 10:29,
既然已有溯及既往事實 那應要一體適用吧 不然會判決不公
10/29 10:29

10/29 10:30,
溯及既往要限制在有利判決,不然會大亂。
10/29 10:30

10/29 10:41,
達到永久水桶標準就直接判, 搞啥特權, 愛採線被捅活該
10/29 10:41

10/29 10:43,
( ̄y▽ ̄)╭ 噗
10/29 10:43

10/29 10:45,
拿張沙發來看戲 ︿( ̄︶ ̄)︿ 樓上糟糕安薩
10/29 10:45

10/29 10:46,
說有溯及既往事實的人回去把整篇文看完好嗎 ~"~
10/29 10:46

10/29 10:52,
看到有人推文義正嚴詞的樣子就笑出來了 (●╯∀╰●‵)
10/29 10:52

10/29 10:58,
推 愛踩線被捅活該
10/29 10:58

10/29 11:01,
[至於是否溯及既往也會在稍後公告...]就是看過才提問
10/29 11:01

10/29 11:01,
有什麼不對嗎?
10/29 11:01

10/29 11:11,
以萌法的案例當作溯及既往事實的人 請看#1Co26n2s
10/29 11:11

10/29 11:12,
樓上是指我?艾大已經在這篇回覆了,不需要去看#$^@%&了啊
10/29 11:12

10/29 11:13,
灰版主已在文章後加註解釋改判原因是 誤判 而非 溯及既往
10/29 11:13

10/29 11:14,
我對猛法的刑期毫無意見,單就法條提問而已,請勿多作聯想:)
10/29 11:14

10/29 11:17,
我中毒了...看到標題以為萬鬼節滅火討論...
10/29 11:17

10/29 11:38,
( ̄y▽ ̄)╭ 噗
10/29 11:38

10/29 12:10,
╭(′▽`)╭艾大耶
10/29 12:10

10/29 13:03,
請問小灰之前說拼音文改警告一次也有可能溯及既往嗎?
10/29 13:03

10/29 13:34,
放風方案未定,版主的永久水桶就不執行了?力宏哩公胯買 :/
10/29 13:34

10/29 13:48,
人身攻擊後修文 被檢舉連噓的證據 都可以另找理由刪文了..
10/29 13:48

10/29 13:49,
我想請問版友檢舉的未判 為何逕行刪除證據 而未作備份?
10/29 13:49

10/29 13:51,
請問這樣檢調刪除錄音帶 是無意的失職 還是有意的瀆職?
10/29 13:51

10/29 13:53,
推滅火節 XD
10/29 13:53

10/29 14:33,
gully的判定不知道為什麼要考慮到2星期之久?
10/29 14:33

10/29 14:35,
水桶已經修改,板主一樣能桶,跟板主是消耗品有什麼關
10/29 14:35

10/29 14:36,
係? 何況前兩水桶是他在未上任之前被桶的,跟任板主
10/29 14:36

10/29 14:37,
與否根本沒有關係
10/29 14:37

10/29 15:02,
讓gully下台很難嗎請問,為啥一定要保留這種人
10/29 15:02

10/29 15:03,
消耗品那段很可笑,說真的
10/29 15:03

10/29 15:06,
所以因為這樣子 就要縱容?
10/29 15:06

10/29 15:28,
說到消耗品,上次有五個出來選了,別找藉口了
10/29 15:28

10/29 15:29,
搞特權搞到新增版規來護航
10/29 15:29

10/29 15:43,
只能說"自己愛踩線,怪我囉?"
10/29 15:43

10/29 15:43,
現在不會是在後悔給了g警告吧? 公告警告只是玩玩嗎
10/29 15:43

10/29 15:44,
g版主以往還有更多人身攻擊都是因為版主身分不了了之
10/29 15:44

10/29 15:44,
按照規矩來吧 搞越多只會讓人看笑話
10/29 15:44

10/29 15:44,
如果說知法犯法還不叫瀆職的話,那到底什麼才是?
10/29 15:44

10/29 15:45,
當初怎麼做 怎麼訂的 就照規矩走 新規矩要開始 也要把之
10/29 15:45

10/29 15:45,
連史萊姆這次他還拿是在說奇幻生物想開脫...
10/29 15:45

10/29 15:45,
前的先搞定才可以實施新規定
10/29 15:45

10/29 15:46,
現在是新規定 也要牽扯到舊規定 這根本不符合麻
10/29 15:46

10/29 15:46,
至少把該弄的都弄好 都解釋清楚 不是說要上路就上路
10/29 15:46

10/29 15:49,
給他永久水桶他一樣可以M文和整理精華區吧 對大家都好
10/29 15:49

10/29 15:52,
你們板主群別太過分了,這個問題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10/29 15:52

10/29 16:00,
現在好像看到有人賴著不想走了 那位置好像很舒服
10/29 16:00

10/29 16:02,
我以為是誰勒,原來是某個被永久水桶的B先生
10/29 16:02

10/29 16:04,
澄清一下 警告不是板上的版主給的
10/29 16:04

10/29 16:26,
這個問題在婚姻版剛發生。新版主上任後,因為不認同之前
10/29 16:26

10/29 16:26,
版主的執法,解開所有人的水桶,放出了教母。結果教母大亂
10/29 16:26

10/29 16:27,
婚姻版。最後逼的版主找另外的理由來封印她。慎之!!
10/29 16:27

10/29 16:58,
這次執法頗讓人失望 不回應版友質疑卻修法護航
10/29 16:58

10/29 20:42,
之前是說先公告看看有沒有意見,有意見還不是照改
10/29 20:42

10/29 20:43,
反正你板主可以改版龜,ok 你改,但是之前已經該桶永久
10/29 20:43

10/29 20:44,
的卻不桶,在推文那邊嗆人家不選板主,快桶一桶好嗎?
10/29 20:44

10/29 21:03,
要改不用先投票?
10/29 21:03

10/29 21:23,
吃相真難看
10/29 21:23

10/29 23:00,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某人的永久為什麼可以拖這麼久
10/29 23:00

10/29 23:01,
那人在把眼中釘永久的時候根本毫不手軟
10/29 23:01

10/29 23:02,
自己要永久了 卻搞的要改版規來保護自己
10/29 23:02

10/29 23:03,
未來版規修改部份,請參與討論,若無重大問題將於一週
10/29 23:03

10/29 23:04,
後實施 這句話是說假的嗎? 一堆人有意見還不是照樣實
10/29 23:04

10/29 23:05,
施 照這樣下去那人的永久一定會被撤銷 艾大也會黑掉
10/29 23:05

10/29 23:07,
不要只論立場而不明是非 該永久的還是要永久
10/29 23:07

10/30 04:00,
艾大不要為了某人而整個黑掉啊~~~>"<!! 該處理還是要處理
10/30 04: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14.219

11/11 00:09, , 1F
恭喜老爺 賀喜夫人
11/11 00:09, 1F
文章代碼(AID): #1CsB54B4 (ComGam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