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IABLO版主MarsZS的水桶判決
: 關於這項判決
: 我有兩個問題
: 問題1.假設我這項判決成立
判決已經成立,並非假設
依據板規實屬交易內文。
: 【偷渡交易訊息 => 水桶兩週 】 這項
: 那板上我舉例有兩種文章我認為應該算在版規的規範內
: 第一個 偷渡車
: 偷渡車的文章只要有徵車掌的
: 或者本身就是車掌
: 可以決定內建幾個小朋友
: 每個小朋友都代表著三個難度的敲符
: 不論敲出來的符文為何,基本上算是
: 交易規定
: 1.和物品交換有關的文章必須使用[交易]此標題,包括交易文和估價文。
: 詢問物品有無價值及物品的去留,也屬於交易文
: 屬於同樣在交易規定第一條的規定範圍內,都算交易文
: 由於車掌有可以決定自己要偷幾個小朋友,而每一個小朋友都有其價值
: 不論價值高低與否,但是確實違反版規交易規定第一條
: 再來,除了車掌之外,種子也可以決定要偷渡幾位小朋友,所以我認為
: 每一篇偷渡車的車掌以及種子只要有內建小朋友的就算交易文
所謂的偷渡車,並沒有收費也沒有其任何規範而言
對於遊戲設定而言,每多一個人卻只是增加遊戲的難易度而已
何為與物品交換有相關連性呢? 刻意的把這種價值化
價值 > 熱情與公益
對於暗黑板內建佛心的偷渡車來說,有這種價值觀念實在不可取
你知道你這樣抹滅了板上多少的板友呢?!!
那些總是在背後熱心的做公益幫助需要幫助的優質板友
為何您不說巴爾車 、CS車也是收費型的呢?
等級的提升這也是一種利益的產生?
: 再來,假設這樣都算交易文,那是否追蹤每篇偷渡車文章之後,只要超PO的
: 都必須追究其責任,以證明交易規定第一條的公正性
異議
只是純粹的互動幫助文,你偏偏以個人的角度來詮釋為交易內文
而你犯了過錯又想找漏洞鑽,,實不甚光明
: 畢竟有版友提出這是版上的一項習俗,但是法律>規定>習俗這點我想應該成立
: 不論怎樣的習俗,還是習慣,只要版規的存在,人人都必須遵守
: 如果只有我因此被判違反版規,我認為不合情理,畢竟版規強調的是遵守,而不是
: 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大家認為沒有違規就不算違規。
: 我認為偷渡車本身就是個交易的行為
這句可以證實,只有"您"本身認為偷渡車是個交易的行為
根據公告的推文,做出部份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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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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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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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來版上除了偷渡文之外還有一個文章我認為也是算在版規的規定內
: 必須成立的交易文,就是版上的幫敲符文的文章
: 例如 □ [互動] 徵人幫敲地域符文
: □ [互動] 幫敲地域符文
: □ [互動] 徵 敲符英雄
: 等文章
: 在版上不勝枚舉
: 然而大部分的文章內卻出現了
: PG歸你 符文歸我
: 按老規矩 符文規我 寶石給您
這也是遊戲設定中的一環,如果您不懂的話,我大可以解釋給您聽
這算是遊戲的任務,包含您所謂的偷渡車都只是解任務。
這個任務是A4Q2
完成此任務可以得到符文以及寶石(顏色不定)
既然這也是暗黑任務的一部份,並無何種交易性質可言。
共同組隊去解副本,掉落的物品平分,相信有參與過線上遊戲的玩家
都很清楚是如此。
當然夸克在先前曾經發過文章,文章內容有談到敲符任務
屬於互動,並不囊括在交易性質內。
然而您的發文卻不是如此,是運用某種遊戲中有價物品
來交換的一種交易行為。
為了您個人個緊急需求,特別運用了物品來徵求玩家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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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06:18,
10/09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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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06:19,
10/09 06:19
快來人 幫站的我給他無形泰坦!!!!
:版主一再的強調版規,但是我不覺得版規並沒有非常完善
:如果版上那些偷渡跟敲符文都可以這樣通情達理不犯法
:那我認為我所犯的交易規定第一條也不是故意的
:所以我不需要受到懲罰,並沒有嚴重到如此
因為不是故意的所以可以不用受到任何的處份?
所以規定都不是規定了?
:並且版主都拒絕與我溝通
:直接在站內信要我直接上訴,讓我個人認為態度非常的不好
:如有需要而且可以的話我可以PO出兩位版主wewemax/MarsZS
:給我的站內信
在此我也要聲明,08F1板友當您認為我的態度不好的時候
你有審思過你的來信語氣嗎???
請把站內信貼出來,看看我說了些什麼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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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wewemax
請勿拍打餵食,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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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42.223
※ 編輯: wewemax 來自: 220.137.142.223 (10/13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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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1:0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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