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證據] SD-GundamOL版主tactical再度濫用職權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不然改咒ta先生嘍)時間14年前 (2010/07/14 17:19), 編輯推噓-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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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針對板上推噓文的風氣 板規除已經設立"認真文"的規定 對於板上常常出現推文"幹 閃屁"之類不雅且不讓人舒服的言詞 板主卻從來沒有處理 此次針對性,不言而喻 更詭異的是,處罰的理由竟然是有如 "因為你穿的清涼,引來強暴犯,所以你也有罪"這種荒謬的理由 而且跟他引用的板規八竿子打不著 ※ 引述《Beastawad (不然改咒ta先生嘍)》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eastawad 信箱] : 作者: tactical (無一而定) 看板: SD-GundamOL : 標題: Re: [公告]#1CEONM6X 水桶名單 : 時間: Sun Jul 11 22:31:59 2010 : 判決內容我就先不重複了 : 從底下幾點講一下這個案例的狀況 : 1. nac1與Beastawad是否同班,與此案無關 : 不好意思,本版未紀錄公會所屬ptt帳號 : 我在處理此案例時完全不知,按照我所看見的資料來判斷 : 2. 該案件乃是Beastawad所檢舉 : B版友在death版友推文後半小時內,將檢舉信寄至信箱 : 並且增加兩封信,提醒#1BAVfoxd內的事情,要我好好處理他的檢舉 : 為回應他的訴求,我當然該快速幫他處理,不是嗎? : 況且Beast在檢舉信內並無提到他與該篇原po認識,也沒有解釋他那句是在開玩笑 : 旁觀者來看,原po都因為有事無法參加比賽而特地上來致歉,卻有這推文 : → Beastawad :沒關係 我沒買你們贏WWW 07/11 17:47 : 看起來就是落井下石,也導致不知兩者關係的版友觸犯版規 : 所以我認為Beast也需要承擔一些責任 : 3. 至於為何用1-5判定? : 『2-3 ■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 : 我個人覺得Beast用2-3處理太重,而且B版友2-3已經累犯兩次 : 若再一次以2-3判,將會延伸成3-3亂版版規,水桶1個月 : 為避免此嚴重情形,我才降至1-5最輕處置 : 但是觀看底下推文的反應......嗯 : 若我想藉故讓他被桶,會挑只有三天最輕微的1-5 : 還是直接用3-3讓他再進去待一個月以上? : 對事不對人,與B版友認識or同公會的你們底下會有此反應,也是正常 : 不過看完這篇,我是否公報私仇,總該瞭解狀況了吧? : 還需要我提出多數人檢舉跟不舒服的證據嗎? : 4. 在版上的玩笑推文 : 先前#1BmiavT0公告內就已有此先例 : 反串或開玩笑也要懂得收斂,誰會知道誰跟誰有交情 : 被版上熱心版眾檢舉,也是剛好而已 : 只不過這次是檢舉者也跟檢舉內容有關罷了 : 就醬,你們自己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46.14

07/15 21:03, , 1F
在SD板閃光文底下有 淦!閃屁 已成習俗
07/15 21:03, 1F

07/15 21:03, , 2F
拿習俗來申訴= =? 要就大家一起進桶阿..
07/15 21:0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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