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證據] SD-GundamOL版主tactical再度濫用職權
同時,針對板上推噓文的風氣
板規除已經設立"認真文"的規定
對於板上常常出現推文"幹 閃屁"之類不雅且不讓人舒服的言詞
板主卻從來沒有處理
此次針對性,不言而喻
更詭異的是,處罰的理由竟然是有如
"因為你穿的清涼,引來強暴犯,所以你也有罪"這種荒謬的理由
而且跟他引用的板規八竿子打不著
※ 引述《Beastawad (不然改咒ta先生嘍)》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eastawad 信箱]
: 作者: tactical (無一而定) 看板: SD-GundamOL
: 標題: Re: [公告]#1CEONM6X 水桶名單
: 時間: Sun Jul 11 22:31:59 2010
: 判決內容我就先不重複了
: 從底下幾點講一下這個案例的狀況
: 1. nac1與Beastawad是否同班,與此案無關
: 不好意思,本版未紀錄公會所屬ptt帳號
: 我在處理此案例時完全不知,按照我所看見的資料來判斷
: 2. 該案件乃是Beastawad所檢舉
: B版友在death版友推文後半小時內,將檢舉信寄至信箱
: 並且增加兩封信,提醒#1BAVfoxd內的事情,要我好好處理他的檢舉
: 為回應他的訴求,我當然該快速幫他處理,不是嗎?
: 況且Beast在檢舉信內並無提到他與該篇原po認識,也沒有解釋他那句是在開玩笑
: 旁觀者來看,原po都因為有事無法參加比賽而特地上來致歉,卻有這推文
: → Beastawad :沒關係 我沒買你們贏WWW 07/11 17:47
: 看起來就是落井下石,也導致不知兩者關係的版友觸犯版規
: 所以我認為Beast也需要承擔一些責任
: 3. 至於為何用1-5判定?
: 『2-3 ■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
: 我個人覺得Beast用2-3處理太重,而且B版友2-3已經累犯兩次
: 若再一次以2-3判,將會延伸成3-3亂版版規,水桶1個月
: 為避免此嚴重情形,我才降至1-5最輕處置
: 但是觀看底下推文的反應......嗯
: 若我想藉故讓他被桶,會挑只有三天最輕微的1-5
: 還是直接用3-3讓他再進去待一個月以上?
: 對事不對人,與B版友認識or同公會的你們底下會有此反應,也是正常
: 不過看完這篇,我是否公報私仇,總該瞭解狀況了吧?
: 還需要我提出多數人檢舉跟不舒服的證據嗎?
: 4. 在版上的玩笑推文
: 先前#1BmiavT0公告內就已有此先例
: 反串或開玩笑也要懂得收斂,誰會知道誰跟誰有交情
: 被版上熱心版眾檢舉,也是剛好而已
: 只不過這次是檢舉者也跟檢舉內容有關罷了
: 就醬,你們自己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46.14
噓
07/15 21:03, , 1F
07/15 21:03, 1F
→
07/15 21:03, , 2F
07/15 21:03,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