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ub_DigiTech小組長/DSLR代管版主 chin …
1. 檢舉人: skiseiju
2. 被檢舉人/看板: chingsong/DSLR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Sub_DigiTech
4. 檢舉事由: 未依法規實行版主選舉暨濫權執行DSLR板務
5. 舉證 (如有需要): 如下說明
Sub_DigiTech小組長chingsong未依法規實行版主選舉暨濫權執行DSLR板務事實經過
1.代理版主時任意加重罰則
(本文已被刪除,底下為文字備份)
作者: chingsong (蕉城浪子) 看板: DSLR
標題: [公告] 代管版主期間,處分都加重
時間: Tue Feb 9 09:40:14 2010
1.我將代管到新版主產生為止.
2.代管期間,只要我認定為故意鬧版,皆停權6個月以上,皆非經我同意不得放出.
3.以上報告
小組長 chingsong
DSLR原始版規如下( http://ppt.cc/;LaV )
而本人在小組組務版中(Sub_DigiTech)並無尋找到任何相關規定可以讓小組長實行
『代管期間,只要我認定為故意鬧版,皆停權6個月以上,皆非經我同意不得放出』的相關規
定
意即小組長chingsong未依照任何規定、且未與版友討論的情況下
依照個人意識來做為DSLR代管期間的標準,惡意打亂該版原有之規定
以上為申訴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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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依組規產生新版主
DSLR版在in3被罷免後,形成無版主狀態
而在"戰略高手群組組規"中有明定:
『
2-1 版主的申請
若看版無版主則需經由連署產生
一樣由申請人在ComGame-new版提出連署
有效連署超過十人且贊成多於反對即通過連署
請申請人將聯署單投至ComGame-plan版辦理
<若有小組組務板 請投至所屬之小組組務板申請
』
( 原文備份:[公告] ComGame-plan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http://ppt.cc/g,7U ) )
如果依照戰高群組組規來決定,DSLR在in3被罷免後,理應由有意參選之參選人
至連署版面申請並依照以上規定辦理並產生新版主
但該版小組長chingsong未依規定辦理,並發出以下文章
2.1:[公告] 投票資格,請討論
( 原文備份:http://ppt.cc/nqBC http://ppt.cc/uAPT http://ppt.cc/GiMF
http://ppt.cc/5iGe http://ppt.cc/!E_M http://ppt.cc/o5xI )
其中chingsong提到
『
一方面,連署時日太長,另一方面,連署的設計,可以去連署不同的連署文
如同時有多人都去連署版主(目前依此情狀,可能性很大),那票數要如何算
有可能多人都達連署標準
再不論有可能衍生的種種問題
不如,依DSLR版原有的發文限制,來限投票資格,儘快選出新版主
讓DSLR版早日恢復正常,讓版友自治,而不是由小組長去代管
』
本發言一方面無視於戰高群組組規
另一方面,chingsong已代管DC版版主已久,並未有任何類似動作來產生新版主
若以順序而言,DC版版主的急迫性理應排在DSLR版之前
而uwmtsa版友在 http://ppt.cc/!E_M 之中也詳盡說明,本人skiseiju也在
http://ppt.cc/5iGe 公開的提出”為何小組長chingsong要無視戰高群組規定,
一意孤行?”這樣的問題,但未得到任何回應
最後,小組長chingsong在 http://ppt.cc/o5xI 之中直接表態” 我原本已刪了之前
的公告,要來開始置底公告本次選舉事宜”,意即無視戰高群組規定,並同時忽略該
討論串中所有版友之意見。
雖然最後有提出” 我把上述回應報告群組長裁示吧”之言詞,但後續動作已與此言
論互相抵觸。(詳見以下附上之文章備份)
以上為小組長chingsong於DSLR無視戰高群組規定,並執意要照自己的意思所執行之
開端。
2.2:[公告] 不如推文表示版主選出的看法,比較快
( 原文備份:http://ppt.cc/Bi5U http://ppt.cc/ylxN )
小組長chingsong在文章 http://ppt.cc/Bi5U 之中提出二個方案讓版友選擇,並於
12小時內做決定
『
A.投票選出,投票資格依DSLR版的發文限制.
B.有意版主者,自行去連署
』
其中,B選項即為戰高群組組務之規定
本人skiseiju也在之後隨即提出疑問 http://ppt.cc/ylxN
『
這個推文投票的意義何在?
如果大家都不照規則來走,那是不是以後版主定的版規大家也都可以不用管?
請小組長說明,謝謝
』
在違反戰高群組組規的情況下,本人skiseiju已在文章中請小組長chingsong出面說
明本次投票之意義,但也未得任何回應(DSLR版上無任何回應文章、本人skiseiju也
未有任何小組長chingsong寄來之相關mail)
以上為小組長chingsong於DSLR無視戰高群組規定、無意與版友做任何良善溝通,並
執意要照自己的意思所執行之第二動作
2.3:而隨即小組長在本推文投票完成後(12小時內),即刻發出公告
公告文章如下:
[公告] 版主產生方式( http://ppt.cc/@FW6 )
[公告] 版主參選人員與政見( http://ppt.cc/Mxyn )
[公告] DSLR版版主選舉投票開始( http://ppt.cc/0t3d )
此外,在以上公告之前並無發出任何推文投票結果,含糊帶過,不符所謂正式的
"投票"方式
公告發出後,意即表示小組長chingsong明確且堅決的違反戰高群組組規、並無視其
他版友之意見,並放棄與版友溝通。
而公告第一篇:[公告] 版主產生方式( http://ppt.cc/@FW6 )
原文在版友GUNDAMGOGOGO推文提出:
『
我怎麼覺得選兩個出來~第三個由那兩個版主自己挑,這樣內閣做事起來比較順利!
』
後即刻又從選舉名額為3位改為選舉名額為2位。此一事證表示小組長chingsong並未
詳細思考此次版主選舉情事。
而後版友uwmtsa為抗議小組長chingsong濫權情事,提出退選意見,並在文章內加以
佐證,原文備份如下:
[抗議] 退選抗議chingsong濫權惡搞DSLR板務( http://ppt.cc/OAjU )
以上為申訴點2,佐證於2.1/2.2/2.3
3.本人skiseiju對小組長chingsong提出申訴之要求
3.1戰高群組對小組長chingsong的處份,請戰高群組組長群依規定辦理
3.2對於新版主的產生方式,應即刻停止DSLR版之投票,回歸原戰高群組之規定執行。
以上,煩請戰高群組組長群詳盡處理
一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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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5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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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iseiju 來自: 219.87.158.195 (02/1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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