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rdwareSale板主exFREEzy執法過當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哇系上官)時間18年前 (2007/11/19 23:48), 編輯推噓30(30057)
留言87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SkLc 2. 被檢舉人/看板:exFREEzy/HardwareSale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Life 4. 檢舉事由:我於HardwareSale板的16875篇徵日文xp和office安裝光碟 隔天早日我隨即被exFREEzy水桶,本人認為執法過當。 5. 舉證 (如有需要):  在我po文當夜,我已和另外一版主deskpcmail有進一步的對談 談有關於我是否觸碰板規問題一事討論,當夜因心情不佳故口氣些許不耐  但deskpcmail板主還是能跟我繼續談下去,實為感謝,  但早上起床發現已被另一板主exFREEzy直接水桶,並無事先有聯繫。  我認為我並無觸碰到HardwareSale水桶規定 特地找來HardwareSale板規 本版為買賣電腦相關軟硬體之專版 版規如下 1.禁止使用注音文 火星文 但是如"ㄟ"這種打不出來的字不算 違者警告一次 視情況加重處分 2.禁止使用回文 要討論請使用推文或直接回信至原作者信箱 違者警告一次 視情況加重處分 3.注意標題格式 通常只有刪文不會警告 4.禁止商業廣告 違者永久水桶 5.禁止人身攻擊 違者水桶 期限視情況而定 6.同一ID(包括分身)兩天內只能各PO一篇購買跟出售的文章 連PO者警告一次 情形嚴重者直接水桶 如果物品很多 可以寄信來板工信箱 會視情形通融 沒寄信來問的就別怪我砍文發警告了 還有不可以砍掉前文重新PO文 這樣算是手動置底 一樣警告一次 7.請勿談及政治 要吵的移駕政治版 犯者視情節輕重處罰 8.請勿吵架挑釁 這沒啥好解釋的吧? 犯者視情節輕重處罰 9.非硬體買賣文 水桶一個月 另外 警告兩次換水桶一周 累犯加重處分 目前想到這些 如果各位想討論版規可以直接寄信給我 祝大家買賣愉快 以上 版工 Louis819 很用心的板規,但是請問我獲水桶是依據哪一條? 板主exFREEzy信中也提到,他本人也不知道水桶的期限 板規內也提到警告兩次才水桶一周 就算我真的違規一次 為何直接水桶? 所以我SkLc認為遭水桶完全不合標準 謝謝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59.7 ※ 編輯: SkLc 來自: 210.66.159.7 (11/19 23:50)

11/21 20:48, , 1F
第一次接獲申訴 備份資料是送交給哪位??
11/21 20:48, 1F

11/21 20:48, , 2F
另外這次的判決第一時間是考慮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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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0:49, , 3F
d板工由於剛上任 處理事務和切割範圍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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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0:50, , 4F
無涉及到重大違規的文章 因此他也拿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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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0:51, , 5F
另外我和L板工一致認為這是鑽板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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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0:52, , 6F
若有前例 則往後大家游走邊緣 執行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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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0:53, , 7F
討論後 判決仍維持水桶 且加重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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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0, , 8F
太沒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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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0, , 9F
難道以後只要有人在板規的規定範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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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0, , 10F
一次就水桶一個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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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1, , 11F
處理事情是否是依據板規還是依據板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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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2, , 12F
板規是否規定不夠詳細? 出了事情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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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2, , 13F
還任意給人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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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2, , 14F
還用到"加重"的字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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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3, , 15F
請認清楚我是否是"故意"鑽板主所謂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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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5, , 16F
我根本不知道這樣子PO文會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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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6, , 17F
就算站規也沒規定這樣是水桶一個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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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條款就任意將人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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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57, , 19F
難道我不該提出抗議嗎 竟獲得如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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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08, , 20F
我也認為板主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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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0, , 21F
版主處理不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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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3, , 22F
這樣就水桶了喔,為什麼不先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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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20, , 23F
我認為板主沒通知就水桶 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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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26, , 24F
我也認為版主處理不當
11/22 00:26, 24F

11/22 00:33, , 25F
版主處理不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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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41, , 26F
應該先警告吧 我只能說...好大的官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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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45, , 27F
是不是應該先檢討一下板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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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1:02, , 28F
版規確實有問題 應檢討 版主處理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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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1:11, , 29F
水桶不是這樣浸滴..版主要依法行政才是
11/22 01:11, 29F

11/22 01:24, , 30F
S大並非挑戰版規 版主執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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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2, , 31F
馬上就浸水桶 這個版會不會太專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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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2:23, , 32F
版主任意浸水桶 是否應該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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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2:32, , 33F
應該要先警告吧!!隨意浸水桶 專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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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2:39, , 34F
版主處理不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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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23, , 35F
版主處理失當 認定水桶=有在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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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49, , 36F
版主處理不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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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8, , 37F
版主處理不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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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6:41, , 38F
真棒啊…完全沒提到原文的重點…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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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6:43, , 39F
我也贊成解除水桶 直接寄偵九隊和微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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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32, , 40F
問題在於徵光碟是否等同於買賣非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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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35, , 41F
不過未通知直接進1個月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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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36, , 42F
那跟以前的八卦板&西斯板沒啥兩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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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14, , 43F
笑死我了 原文重點 我已經將文章編號都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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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14, , 44F
妳去寄阿 是否光徵這個行為已經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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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19, , 45F
講的全是些沒用的話 沒條規就浸人 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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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56, , 46F
問題不在非硬體阿 板規第三條就已經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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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10, , 47F
我打錯了 是板規第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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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14, , 48F
版主處理過當 既然規定二次警告後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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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15, , 49F
就不該在未二次警告之下直接執行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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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3:44, , 50F
真激動咧…你是想說在徵到前都不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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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10, , 51F
要搞清楚 是燒錄者並未獲授權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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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12, , 52F
假設我在街上大喊 我要盜版光碟!!就會被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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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14, , 53F
再者就算是正版光碟也是經"燒錄"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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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15, , 54F
是否燒錄一定等於盜版 我原文在那動都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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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17, , 55F
原來正版光碟是燒出來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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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燒錄者未經授權才侵權 那我犯啥"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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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17, , 57F
噗 正版光碟是耶穌生出來的嗎?(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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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19, , 58F
這樣啊 那徵援交的人也都能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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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22, , 59F
嫖客是不犯法的妳不知道嗎 唉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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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23, , 60F
只能說是善良風俗問題罷了 根本毫無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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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23, , 61F
還要在這裡講這麼多 另外板主立場越來越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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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26, , 62F
口口聲聲說違反站規所以水桶 到底違法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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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27, , 63F
著作權法第6章第87條 去看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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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40, , 64F
花了些時間看清楚了…不過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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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41, , 65F
都不在合法範圍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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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45, , 66F
口口聲聲說我不在合法範圍內 我是犯哪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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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53, , 67F
很愛嗆人犯法又找不出來 可憐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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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03, , 68F
很多人不懂法律又愛拿法律出來說人犯法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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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12, , 69F
花了很多時間再看一次…的確只規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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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13, , 70F
而無規範徵求/購買;所以就法條而言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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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13, , 71F
樣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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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14, , 72F
板主理虧了 還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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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17, , 73F
真要說的話 也只有"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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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18, , 74F
權之物"這句;只有在你獲得光碟時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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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20, , 75F
三位板主到底要不要出來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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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25, , 76F
另一方面 最多微軟可以就84條進行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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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26, , 77F
至於提供光碟給你的人 問題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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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26, , 78F
不過反正不干你的事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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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27, , 79F
口口聲聲說我違法 還浸水桶 就不要躲起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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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27, , 80F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我要徵盜版片 你們自己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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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29, , 81F
燒錄者有經過授權 該片自然合法 不用跟你們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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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31, , 82F
警察上網去釣援交客 警察就犯法? 相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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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33, , 83F
三位板主 你們理虧理大了 還加重一個月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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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56, , 84F
另外 性交易相關法規目前的確是「罰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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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57, , 85F
不罰嫖」;在此針對舉例及法條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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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59, , 86F
以及認知上的錯誤致歉
11/23 01:59, 86F

11/23 02:00, , 87F
啊 小組長判決已經下來了
11/23 02:00, 87F
文章代碼(AID): #17GR1fBQ (ComGam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