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麻版版主亂浸水桶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小組長,那是因為版主在之前的版規說
: 「再討論東錢者視為鬧版直接水桶」
: 並且在該篇文章的推文中說「本版禁止討論東錢」
: 那我要抗議一個不合理的版規,
: 除了身受其害再來申訴之外,還有別的選擇嗎?
: 不論如何,既然我不是來鬧版,東錢也的確應該討論,
: 那就怎麼能算是戰文 ?
: 那麼就算我自請水桶,只要沒有犯正當的版規,
: 也還是擁有發言的權力。
: 就像一個不犯法的人說「我要坐牢」也不行一樣。
板主禁止討論東錢文,有可能是怕在板上造成爭吵
因為「東錢」這件事本身或許就具有某種程度的爭議性存在
如果支持和反對雙方因此在板上爭論不休,並不是一件好事
總之板主會在板上禁東錢討論必定有其考量
這項規定是可以被理解的
申訴通常是個人受害後不服才會提出的沒錯
可是你是不是忘了除了申訴,你還可以提出[檢舉]
例如檢舉板主失職,或是板主濫權,並不需要讓自身受害
你一開始的著眼點就我觀察是「MJ板上允許東錢的存在」
你在本板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一種檢舉的行為
而且既然你的檢舉已成功受到站方的注意
又何須讓自己陷入被水桶可能的不利情境
基本上,你對於自己水桶不服的申訴
跟MJ板上是否能允許東錢的存在
這已經是兩回事了,並不能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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