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J 版板主 wnslins 胡亂永久水桶他人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傑克醫師 - Liam)時間17年前 (2006/12/29 03:5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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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 jackyies 2. 被檢舉人/看板: wnslins/MJ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戰略高手群組長 4. 檢舉事由: 本人在版上發文認為版友處理事務不當,不該貼出私人資料(電話及簡訊內容), 及公開向版友們要求要大家幫忙找尋此人要回賭債,而之後我被刪文(原文在物 證一),而我便發文至板面要求板友回答在下問題,到底何處有人身攻擊之事 (PM7:31發文),而在PM8:15就遭板主wnslins砍文並且劣文處理,還告訴在下若 不道歉將永久水桶,說我涉及人身攻擊及把麻將版當成作戰的地方,且告訴在下 他們的事情自然會解決,我跳出來指他們兩個不對是引起戰文,原來在學術網路 底下可以公開他人資料,且可以要求其他網友們一同討取連法院及警察都不能幫 忙討取的賭債? 5. 舉證 (如有需要): 物證一: ============================================================== 作者 aaaaaakoyasu (好怪 + 好不習慣) 看板 MJ 標題 [公告] jackyies警告一次 時間 Tue Dec 26 10:11:05 2006 ─────────────────────────────────────── 請勿作人身攻擊 jackyies警告一次 原文刪除 再犯水桶。 ※ 引述《jackyies (傑克醫師 - Liam)》之銘言: : 老實說,我才不相信這樣子去報警能得到什麼,原來這樣還能告對方恐嚇呢? : 實在是有幼稚到..大家都把台灣的法律當成是怎樣? : 雖然我覺得那位借錢的人做的非常的差勁,我也很不屑那種人 : 但我覺得現在的年輕學生都把這東西看的太神奇,原來幾句話就能造成恐嚇的? : 那我能否請問現在是不是可以叫K版友告A版友毀謗名譽呢? : 我覺得整件事裡,A版友明顯的過急了,而K版友也是不對在先.. : 但其他版友不需要別人吃麵你在那邊喊燙還一邊亂嗆,那不關其他任何一個人的事 : 一開始的那樣開頭搞到最後很有可能是什麼都拿不到,還對簿公堂後累的要死 : 最後兩人都被檢察官嗆:你們這種小事上什麼法院?你們以為法院不用花錢嗎? : 希望下次A版友處理這類的事情時可以多給對方點時間私下連絡 : 老實講,今天若是我我也不想還這筆錢..反正都已經po出來名聲都爛了.. : 我也不在乎那點錢,更不在乎這名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28.123

12/26 10:40,
請問一下人身攻擊在哪?
12/26 10:40

12/26 10:57,
有幼稚到..非常的差勁..亂嗆...名聲都爛了..<---這就是了!
12/26 10:57

12/26 10:57,
有需要解釋嗎??
12/26 10:57

12/26 11:26,
我覺得推文部份...不過刪了看不到...哈哈..
12/26 11:26

12/26 12:41,
版主小心你們也會成為他攻擊的對象喔!
12/26 12:41
※ 編輯: aaaaaakoyasu 來自: 219.84.128.123 (12/26 16:14)

12/26 16:54,
差勁和亂嗆也算人身攻擊阿...真有趣
12/26 16:54

12/26 19:18,
推樓上 這算哪們子的人身攻擊阿
12/26 19:18

12/26 21:19,
算人身攻擊阿..可以抒發自己意見 但是不用批評別人
12/26 21:19
=========================================================== 物證二: (我後來的發文) =========================================================== 作者 jackyies (傑克醫師 - Liam) 看板 MJ 標題 [請益] 請問一下麻將版兩位板皇問題 時間 Tue Dec 26 19:31:31 2006 ─────────────────────────────────────── 請問一下在下從何處讓兩位版主認為有人身攻擊之事實存在? 還是只要版主各人認定即可刪文且公告自己認定之行為? 推 wnslins:有幼稚到..非常的差勁..亂嗆...名聲都爛了..<---這就是了! 12/26 10:57 『老實說,我才不相信這樣子去報警能得到什麼,原來這樣還能告對方恐嚇呢? 實在是有幼稚到..大家都把台灣的法律當成是怎樣? 』 『雖然我覺得那位借錢的人做的非常的差勁,我也很不屑那種人』 『但其他版友不需要別人吃麵你在那邊喊燙還一邊亂嗆,那不關其他任何一個人的事』 『老實講,今天若是我我也不想還這筆錢..反正都已經po出來名聲都爛了.. 』 這幾句話有那裡人身攻擊了?對誰人身攻擊?若我這是人身攻擊,那貼出個人資料的 那些版友們是不是該構成犯罪了呢?你們要看不順眼我沒問題,想要下什麼處置我也 隨便你們,但是不需要陰著來,六A 妹妳自己最清楚,我昨天還在msn 上頭跟妳討論 該還是不該,刪除或者不刪除,妳告訴我妳看了文章覺得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可以提 出來討論,回頭小林跟妳說個幾句妳就改變主意了?那我何必當時找妳談呢?當時為 什麼妳沒說我人身攻擊呢? 而且更好笑的是小林的理由,全部都是從一半截取的文字,那我是不是說一句『幹什 麼』,就可以讓小林以髒話發言人身攻擊送警告或是水桶?因為我罵了幹這個髒話啊 ! 老話一句,那是你們家的事,你想怎樣處理就怎樣處理,以後別再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了,原來版上以後可以幫討賭債?真是溫馨無敵的麻將版啊!還可以貼出個資料呢! 言盡於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43.83

12/26 19:36,
"有幼稚到"應該就算了吧 不然你在說誰幼稚?
12/26 19:36

12/26 19:43,
人身攻擊這個帽子好像扣的不那麼妥當
12/26 19:43

12/26 19:44,
建議可以考慮改成 用詞不當 不過標準很難抓就是了
12/26 19:44

12/26 19:44,
說人幼稚應該構成人身攻擊了吧
12/26 19:44

12/26 19:45,
幼稚到底是那裡來的攻擊?特別請看我的前後詞
12/26 19:45

12/26 19:46,
"我才不相信 ... 原來這樣還能告對方긮... 有幼稚到"
12/26 19:46

12/26 19:50,
照版主這樣認定是不是以後文章出現形容詞就算人身攻擊阿
12/26 19:50

12/26 19:54,
還是發個文要像宋狀師他老婆一樣 我OO你的XX之類的
12/26 19:54

12/26 19:59,
應該請版主說明一下吧 應該是有他們的認定原因吧
12/26 19:59

12/26 19:59,
老實說從J大的回文裡實在看不出有人身攻擊的地方呢..
12/26 19:59

12/26 20:02,
他並無指名道姓吧????
12/26 20:02
※ Deleted by: wnslins (202.39.237.133) 12/26 ============================================================ 物證三: (W板主寄給我及發表在板上的文章) 作者 wnslins (第一輪就被打趴) 看板 MJ 標題 Re: [請益] 請問一下麻將版兩位板皇問題 時間 Tue Dec 26 20:15:28 2006 ─────────────────────────────────────── 所謂人身攻擊 只是一個比較委婉的說法 就像你跟六A說的你PO了一篇戰文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要把麻將版當作你作戰的地方 用一個委婉的說法 來讓你有台階下 或許你不能接受 那麼我就明白的告訴你 他們兩位的事情他們自然會解決 在事情尚未釐清之前 既然在版上有PO文引起討論 自然每個人都會發表自己的看法 但是當事主已經表明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他不想再討論 而你還又上來各打兩邊五十大板 還指責其他版友「其他版友不需要別人吃麵你在那邊喊燙還一邊亂嗆」 我不知道你有什麼資格可以上來教訓別人 麻將版是你個人的版嗎? 既然事情都已經落幕了 讓你自己很爽 讓別人不爽 很快樂嗎 既然你不能接受人身攻擊的說法 那戰文在批踢踢各大板都是不能接受並且會被浸水桶的 這件事情你應該可以接受吧 就按照你所說的 就我們指責你人身攻擊的部分失當 向眾位版友致歉 而就你自己承認PO戰文這件事情 按照批踢踢上一般的認定措施 我給你水桶 你認為我處置的不好 可以去指控我 水桶期限一直到你願意上來為了自己一時的怒火在麻版發戰文向各位版友道歉為止 如果你用別的ID上站 又來引戰的話 那我會繼續水桶下去 其他版友對我有任何指教 歡迎來我信箱 ====================================================== 另外還有其他板友在板上發表要請各位幫忙找此人及公佈ID及電話和簡訊部份文章 不知是否合適貼在板上,若小組長需要的話請告知在下,我將提供參考,謝謝。 討債及手機簡訊內容居然可以公佈還被版主M起來?我實在覺得這很離譜.... -- 沉默不代表冷漠 寂寞卻盡是落寞        Liam's Blog: http://spaces.msn.com/members/vincentcloud/   我一直都深信著,有天我將會找到出生的女孩,成為我人生中的另一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19.102

12/29 08:26, , 1F
在任何人眼中 這篇文章都應該要發
12/29 08:26, 1F

12/29 08:27, , 2F
抱歉 推錯文= =....
12/29 08:27, 2F
文章代碼(AID): #15b21iKj (ComGa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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