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Hardware板爭議一事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海陸大頭兵)時間19年前 (2005/09/24 21:39), 編輯推噓-6(1726)
留言3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1 (看更多)
就說吧...會引起筆戰... 對了~~我沒有當兵啦...謝謝你的忠告 反正我只是說我的感覺啦... 也請不要在威脅恐嚇我啦... 還有手機的事...一開始是我沒有考慮到L大的感受 真的很對不起.. 被D掉之後..我有問版友還要再PO一次把手機改掉的文嗎? 後來硬體版的另一個版主跟我說再PO一次...=.= 不過..還是被L大D了...被D的原因..是..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PO上版上 ^^"...真是對不起...至於我為什麼會有電話呢... 當然是L大給我的...^ ^ 好啦~說到這了... 謝謝大家 ※ 引述《pointa (最熟悉的陌生人~)》之銘言: : ※ 引述《iceheartsoul (海陸大頭兵)》之銘言: : : 我出現啦~~ : 了不起! : : 有一天我po了要組電腦的訊息在硬體板上 : : 不久就收到L大的來信跟水球...主動說要幫我組. : : 接下來我把要組的清單PO在版上....也順便PO了謝謝L大的主動幫忙 : 中間的過程哩?跳那麼多? : : 不過....被刪文了....其實L大真的很愛刪文..連通知都沒有(題外話) : 妳把它的電話號碼/手機都po出來了,他是版主能不刪嗎? : 而且還是他個人的手機號碼!要撒也也得看地盤。 : 根據PttLaw版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提到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妳要不要自己申請砍帳號謝罪? : 我想你因該在當兵吧!當兵如果涉及法令問題, : 是要用『軍法』來審判,你要不要接受看看軍法怎麼處置你。 : 節錄SYSOP版所提到的法院判決書。 : ------------------------------------------------------------------------------ : 另外,李敖先生曾經在節目上公布立法委員張俊宏先生的電話住址,以下內容 : 節錄自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年度上字第九三八號。 : 五、隱私權部分: : (一)張俊宏主張李敖未經伊同意,分別於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四月三日、四月五 : 日公布伊住家及行動電話號碼,且一再重複,加強觀眾記憶,鼓動觀眾打電話譴 : 責伊,又於八十九年四月四日公布伊住家地址,使伊居家安全遭受威脅,電話及 : 住家均無法自由使用,嚴重侵害伊之自由權及隱私權等情, : (略) : 是李敖於其節目中揭露張俊宏之電話住址等隱私資料,自屬侵害張俊宏之隱私權 : 及自由權,而其主觀上對於自己的言論內容均有所認知及意欲,李敖就此部分成 : 立侵權行為應負損害責任應屬無疑。 : (略) : (五)本院審酌張俊宏因李敖公佈伊住家住址電話等隱私資料,導致內心緊張無法自在 :   使用其住家及電話、行動電話,自由權實際上亦受限制及兩造之身分、地位、經 :   濟能力等情,認被上訴人張俊宏之請求於新台幣三百萬元之範圍內,應屬相當, :   為有理由。逾此金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 ------------------------------------------------------------------------------ : 妳要不要賠lookers 300萬? : 柿子挑軟的吃,你挑的柿子還真軟啊! : : : 重點...要記擦嘴巴 要擦乾淨點 : 講話不要只講對自己有利的部份,事實要全盤供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9.78

09/24 21:57, , 1F
請lookers寄存證信函給你算了,一點悔意也沒有。
09/24 21:57, 1F

09/24 22:44, , 2F
免洗id能有什麼悔意 XD
09/24 22:44, 2F

09/24 22:57, , 3F
誰威脅恐嚇你呀 是你做不對事情的在先怪人喔?
09/24 22:57, 3F

09/25 00:11, , 4F
就說對不起了....一直咄咄逼人
09/25 00:11, 4F

09/25 00:20, , 5F
是誰在咄咄逼人啊~~Y
09/25 00:20, 5F

09/25 09:31, , 6F
當然是某些有特權的人在欺負一般使用者嚕~~~!
09/25 09:31, 6F

09/25 09:31, , 7F
又怕事實曝光~!故極力打壓
09/25 09:31, 7F

09/25 09:32, , 8F
因為信件和水球的內容可見不得人的呢!
09/25 09:32, 8F

09/25 10:04, , 9F
還咄咄逼人 這種話你也說得出來...
09/25 10:04, 9F

09/25 12:42, , 10F
skyo快點把novashin侮辱小組長的信件貼出來,讓我們來看看
09/25 12:42, 10F

09/25 12:43, , 11F
如你們這類使用者的嘴比較髒還是我們比較無理。
09/25 12:43, 11F

09/25 12:45, , 12F
小組長都同意了為啥skyo不敢貼?自知理虧咩......
09/25 12:45, 12F

09/26 03:23, , 13F
吃屎吧 幹
09/26 03:23, 13F

09/26 04:07, , 14F
我當初就跟你說要把私人的東西拿掉在去PO文
09/26 04:07, 14F

09/26 04:07, , 15F
不要現在講的好像我叫你重PO又把你文章砍掉
09/26 04:07, 15F

09/26 04:09, , 16F
不能PO私人的東西 本來就是BBS上的共識
09/26 04:09, 16F

09/26 14:33, , 17F
又不能PO熱訊出來..真煩..明明你叫我..PO..誒...
09/26 14:33, 17F

09/26 15:59, , 18F
你的文章不是只有水球而已吧 再PO要把私人東西拿掉阿
09/26 15:59, 18F

09/26 16:00, , 19F
我有說過 請你把私人的東西拿掉 再去發言
09/26 16:00, 19F

09/26 16:00, , 20F
你下一篇文章沒有私人的東西不就活的好好的?
09/26 16:00, 20F

09/26 16:01, , 21F
文章寄回去給你也不是叫你完完整整再PO一次
09/26 16:01, 21F

09/26 16:07, , 22F
從頭到尾我都尊重你在硬體版的發言,但 你尊重到lookers
09/26 16:07, 22F

09/26 16:07, , 23F
的個人隱私了嗎?
09/26 16:07, 23F

09/26 23:28, , 24F
你很矛頓.你請我再PO一次.我把電話拿掉了 然後勒
09/26 23:28, 24F

09/26 23:29, , 25F
他還是刪阿..真搞不懂你們怎麼溝通的
09/26 23:29, 25F

09/26 23:34, , 26F
我PO文後~買上跟L大說對不起..沒注意到
09/26 23:34, 26F

09/26 23:35, , 27F
還有為什麼你們都不檢討一下你們的行為呢
09/26 23:35, 27F

09/26 23:36, , 28F
只會一直罵人..自己的行為完全不道歉
09/26 23:36, 28F

09/26 23:36, , 29F
真的是..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
09/26 23:36, 29F

09/27 10:15, , 30F
我們有啥好道歉/對不起的地方?又沒像你是做犯到法律的事~
09/27 10:15, 30F

09/27 11:16, , 31F
就是這種態度..一意孤行..逞口舌之快
09/27 11:16, 31F

09/27 13:01, , 32F
那你講講看我們有啥錯誤的地方好了!
09/27 13:01, 32F

09/27 19:06, , 33F
等J大統整資料 就知道了..不想再多說
09/27 19:06, 33F

10/28 17:06, , 34F
2
10/28 17:06, 34F
文章代碼(AID): #13DLSdb2 (ComGame-Pl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DLSdb2 (ComGam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