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名單

看板CodeJob作者 (水無燈里)時間15年前 (2010/07/08 18:39), 編輯推噓9(11249)
留言62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經查 文章代碼(AID): #1CD989Ve (CodeJob) [ptt.cc] [發案] C#程式繼續完成

07/08 00:25,
因為寫太死他就不能這邊凹,那邊偷了。學生比較好拐啊
07/08 00:25

07/08 10:40,
為什麼你喜歡這種不清不楚的交易方式 這裡面很奇怪喔
07/08 10:40

07/08 10:40,
把規格訂好 取得共識 雇主雙方合作都很愉快不好嗎
07/08 10:40

07/08 10:41,
還是像網友說的存心要來訛詐沒經驗的學生?這居心很可議喔
07/08 10:41

07/08 11:22,
意思就是學生好ㄠ啦 想被ㄠ的快跟原PO連絡
07/08 11:22
依板規六 六.回應或推版友的文,不得使用刺激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論避免筆戰發生。 尚未證實的不實現象或已確立的激烈的文章,得以立即暫時限制其言論或懲處。 依狀況予以處理,請板友在回文時仍能保持理性,不要使用刺激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語 JusuisDevil板友處水桶兩周 lamda,Label兩位板友處水桶一周 到期站內信解除 -- 聚集在聖母瑪利亞的庭院的少女們, 今天也綻放著如天使般純潔的笑容,從矗立的大門下魚貫而過。 包覆著纖塵不染的身心的是深色的制服, 小心別弄縐了裙擺的褶線,留意別掀起雪白的水手領, 優雅地緩步徐行,是這裡的基本教養 私立莉莉安女子學園,這裡是少女的花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129

07/08 23:45, , 1F
label 哪邊人身攻擊?...
07/08 23:45, 1F

07/08 23:59, , 2F
不覺得人身攻擊+1
07/08 23:59, 2F

07/09 00:59, , 3F
板主心態有問題
07/09 00:59, 3F

07/09 01:18, , 4F
tvbic你覺得你有沒有人身攻擊板主?法律不是民意投票
07/09 01:18, 4F

07/09 01:20, , 5F
不是贊成的人多就不犯法 公然侮辱罪都有ptr screen為證
07/09 01:20, 5F

07/09 01:21, , 6F
公然侮辱罪的承審單位是法院,不是PTT某個不知名的ID,
07/09 01:21, 6F

07/09 01:22, , 7F
你可以滾了 ╮(╯_╰)╭
07/09 01:22, 7F

07/09 01:34, , 8F
Blueshiva你可以試試措辭再強烈一點 再不禮貌點
07/09 01:34, 8F

07/09 01:35, , 9F
你就會知道法院 不知名ID 與你之間的維妙關係是甚麼
07/09 01:35, 9F

07/09 01:41, , 10F
來啊,夠強~~烈~~~~了沒?要恐嚇就來啦,存證信函
07/09 01:41, 10F

07/09 01:41, , 11F
順便寫兩張來,我看是哪個無良律師敢幫你寫這種跟廢紙沒
07/09 01:41, 11F

07/09 01:42, , 12F
兩樣的東西來騙律師費,快快快,等你喔~~
07/09 01:42, 12F

07/09 01:43, , 13F
對了,你該不會連中文都看不懂吧?我說的不知名ID是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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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1:43, , 14F
主耶?你該不會以為我是在說你吧?你的自我感覺會不會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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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1:43, , 15F
良好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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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4:25, , 16F
leemeimei你會被噓真的不是沒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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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4:26, , 17F
你不尊重別人 別人必然也不會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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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6:16, , 18F
建議被水桶當事人若有不符請至組務板向小組長上訴。
07/09 06:16, 18F

07/09 06:17, , 19F
我覺得板務有看到檢舉就開槍的嫌疑,如果label這樣算人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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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6:17, , 20F
擊那我想整個板上幾乎所有雇主都可以檢舉人身攻擊了,希望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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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6:18, , 21F
板務好好想想開此一先例所造成的影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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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47, , 22F
不覺得 lamda 有人身攻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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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49, , 23F
Blueshiva原來你也只敢寫成這樣 並不強烈 令我很失望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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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58, , 24F
樓上違反板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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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59, , 25F
scars你說的很對承蒙賜教 但對於沒建設性的謾罵我仍有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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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59, , 26F
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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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59, , 27F
""不得使用刺激"" 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論避免筆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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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06, , 28F
我並沒有刺激他 我是回答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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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07, , 29F
他問我夠強烈了沒 我回答他不夠 我並沒有刺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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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08, , 30F
由此來看 是誰在刺激誰啊?
07/09 08:08, 30F

07/09 08:09, , 31F
法律不是你覺得沒有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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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10, , 32F
說得好^^
07/09 08:10, 32F

07/09 08:10, , 33F
等板主來判吧~ 至少我看到了板規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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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25, , 34F
leemeimei,請你不要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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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25, , 35F
這讓我想到要接這CASE的學生或是業者 請簽一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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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25, , 36F
也就是程式邏輯如果有誤判造成當事人投資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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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27, , 37F
本人不負任何責任...不然怕拿了8萬結果賠了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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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0:16, , 38F
所以請板主若認為這邊是新手練功區就趕快公告吧!
07/09 10:16, 38F

07/09 10:17, , 39F
如果不合理的案子有人指出來還被水桶,我真的不知道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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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0:17, , 40F
個板到底要怎麼去維護接案者的基本權益..
07/09 10:17, 40F

07/09 10:17, , 41F
價格被壓低就算了,還有可能觸及到更多的風險,誰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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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0:18, , 42F
這個板接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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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0:38, , 43F
就是有你們這樣的管理方式,所以發案方才能為所欲為!
07/09 10:38, 43F

07/09 10:39, , 44F
P.S:我歡迎板主水桶我,要水桶請來信說一聲,謝謝。
07/09 10:39, 44F

07/09 12:02, , 45F
不敢行使你所謂的行動?龜,龜到爆了,可憐的孩子
07/09 12:02, 45F

07/09 12:09, , 46F
還是你真的跑去問律師結果被笑到爆所以不敢行動?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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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2:11, , 47F
不敢行動的話,你還是自己摸摸鼻子滾吧,沒人留你
07/09 12:11, 47F

07/09 12:40, , 48F
板主快出來說清楚「人身攻擊」的點在哪啊?
07/09 12:40, 48F

07/09 14:01, , 49F
有任何的問題,請走申訴管道。我贊成ckc板主的處理方式。
07/09 14:01, 49F

07/09 14:02, , 50F
請板友們以理性的態度來進行討論,謝謝。
07/09 14:02, 50F

07/09 14:40, , 51F
請問現在這種狀況怎麼理性的起來?
07/09 14:40, 51F

07/09 14:40, , 52F
明明是錯的一邊兩位板主還站的住腳?
07/09 14:40, 52F

07/09 14:42, , 53F
如果對於板眾的異議還必須透過申訴才能得到回答,要板
07/09 14:42, 53F

07/09 14:42, , 54F
主做啥?
07/09 14:42, 54F

07/09 14:43, , 55F
另外,剛剛原PO刪他人推文的事情板主又如何看待?
07/09 14:43, 55F

07/09 14:43, , 56F
我想不需要提出證據了吧?他自己都光明正大的說他刪了.
07/09 14:43, 56F

07/09 14:45, , 57F
照這篇 leemeimei 也對其他板有使用刺激或隱含人身攻擊言語
07/09 14:45, 57F

07/09 14:47, , 58F
所以我已經完全搞不清楚板主到底是中立還是偏袒某方..
07/09 14:47, 58F

07/09 14:48, , 59F
可以請兩位板主出來說清楚嗎?我真的不想去申訴..
07/09 14:48, 59F

07/09 14:56, , 60F
還有目前的狀況還適用板規七嗎?請兩位板主想清楚..Y
07/09 14:56, 60F

07/09 14:57, , 61F
畢竟現在這個問題已經不是只有少部分人有疑問,而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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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4:58, , 62F
部份板眾對於本次的處理有異議..何不公開說明?
07/09 14:58, 6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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