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合約未到期就跳槽 2電競選手違約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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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24推 1噓 6→)留言3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jazz0928 (NOIR)時間5年前 (2019/01/23 15:11),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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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競台灣分公司(HKE)2017年間與廖姓、宋姓選手簽約1年,兩人同意接受培訓並代表參賽,卻在合約期滿前跳槽到AHQ e-Sports Club戰隊,事後HKE向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提告請求返還酬勞,廖、宋兩人雖辯稱雙方屬合作關係,可隨時終止合約,但法官認定兩人已違約,今判廖、宋須各賠償12萬、1
(還有85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830113時間5年前 (2019/01/24 06: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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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e830113 (83扁迷)時間5年前 (2019/01/24 12: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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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回文是我對於整件事情的瞭解有一些誤解. 不過我不夠瞭解所以我就不評論了. 我給的觀點也不是真實的事情而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為了不誤導各位我就刪文了. 也在此向兩位選手致歉. 應該先跟他們查明之後才有資格說這些東西.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33

推噓6(6推 0噓 2→)留言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waimcat (烏龍茶)時間5年前 (2019/01/24 2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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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知道是不是這場賽事. 但是判決書裡面有說到HKE有一直訊問他們願不願意出去比. 而且 HKE 有附上一部分Line對話. 整場看起來HKE比較站得住腳. 合約有明確寫到提前解約要賠. 對話紀錄也提到要走到合約完 沒有同意提前解. 反而兩個人提出來的都好像是自己認為怎樣怎樣. 有種剛出社會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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