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如果基督徒婚後性生活不美滿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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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個人認為,聖經中描述的價值觀應是:有了事前的「磨合」,則「視為已婚」。. 因為婚前性行為本身是不可逆的,並不像把錢偷走之後賠錢了事就可以。. 甚至,連強暴也算在內:. 申22: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申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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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風俗與信仰並不構成一個議題應該去贊同與否的前提. 回顧當初耶穌傳道的過程,原潑也會認為在當時羅馬界顯然很不「上道」?. 耶穌難道應該閉嘴,或是作一些較為「上道」的行為嗎?. 訴諸這種理由來反對,只證明opoj過於鄉愿. 自古以來都有這種不成熟的態度下產生的立場. 連基督徒也不例外. 我們期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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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提倡婚前性行為的看法,只是該文個人的觀點. 即使是臺灣社會,也不普遍贊成. 在基督信仰中更是反對. 在此提議,顯然很不上道. 該文作者對聖經以及其時代背景瞭解淺薄. 居然直接下此定論:本來就沒有.... 可見其素質. 該文作者顯然沒有研究過雅歌,故此發表不合事實之言論. 這句話倒是說對了,不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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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基督徒衛教文章. 完全不考慮,也欠缺對於性愛的認識. 心理與男女關係固然會影響到雙方的肉體關係. 但是性愛本身的默契與搭配有時卻是註定的. 當一個發文者一廂情願地認定性福不美滿九成是心理因素. 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發文者是處男. 第二,發文者在說謊. 我們假定發文者很誠實,那麼真相就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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