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徒可以紋身(刺青)嗎?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bucolic)時間5年前 (2019/04/01 07:17),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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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子堅 https://mp.weixin.qq.com/s/4IPtAVbFklUgeoNx6GFHYA?fbclid=IwAR0WTEsQK-2l_dcXCF5hYqs_33EfIzRP4jlIZgpSwa71Nsu5TIqr_dt4J7E 本人最愛閱讀清教徒、司布真、賴爾、鐘馬田、賓克、約翰麥克亞瑟、約瑟派博等人的書 籍。在閱讀之餘,不忘常常提醒自己,聽道之後要行道。認識神的主權,卻不肯在凡事上 順服神,這教義對你有何用處?讀清教徒,卻不效法清教徒的敬虔清心,讀來有甚麼益處 ?遺憾地,我看見越來越多自稱為改革宗的信徒,只把改革宗及清教徒神學放在頭腦裡, 但不能在生活上及言行上彰顯出來。其中一個例子是曾劭愷先生的言論。 曾先生近期關於刺青的言論,我心裡實在不能說阿們。然而,更令我難過的是,曾先生持 那些觀點及言談態度與清教徒如此不符,竟然可以在神學院教清教徒神學,這真是一個極 大的諷刺。若清教徒神學不是用來實踐,神學院為甚麼要教?神學生為甚麼要學?究竟有 多少人讀過清教徒的生平傳記,知道他們的生活是怎樣保守敬虔?神學與生活是分不開的 。曾先生的解經及教導,恕我這樣說,是帶領弟兄姊妹(特別是年青的)走向世俗之路, 企圖把聖經中大部分「分別為聖」的觀念打消。所以我不得不指名道姓的公開評論(我很 少這樣作)。現在讓我逐一分析曾先生關於基督徒可否刺青的言論。 曾說:之前在一篇帖子裡探討基督徒對刺青、飲酒、抽煙的看法。在教會裡最常見的,就 是引用林前八章來處理這些問題。在此我提出以下幾點。(一)在華人教會中,「絆倒人 」往往有「使人不舒服」、「冒犯人」、「得罪人」的意思,譬如牧師刺青會讓很多信徒 感到被冒犯,甚至覺得牧師犯罪。在此意義上,我們往往聽到這樣的論述:若刺青叫弟兄 跌倒,就不要刺青;若喝酒叫弟兄跌倒,就不要喝酒。 回應:首先,曾先生說『在華人教會中,「絆倒人」往往有「使人不舒服」、「冒犯人」 、「得罪人」的意思』。請問曾先生強調「在華人教會中」是甚麼意思?「華人教會中」 就一定是錯,「西方教會中」就一定是對?很明顯,曾先生要想用「西方教會」來比對出 「華人教會」的不是。請問曾先生在外國讀神學了幾年,去過多少間教會?他如何確知西 方教會的解釋與華人教會的不同?我讀不少西方的屬靈書籍,西方保守福音派的解經方法 (新神學派不要說)與華人保守福音派基本上差不多。曾先生不必用西方教會的解經來批 判華人教會的解經。當然西方教會及神學還有許多我們華人教會藉得學習的地方,但不幸 地,這次曾先生正是把一個不是西方教會主流的觀念企圖引進華人教會。這就不是進步, 而是退步。 曾說:最常被引用的經文就是林前八13:「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 叫我弟兄跌倒了。」然而,這樣去引申這節經文的意思,其實在解經上大有問題。我們要 注意保羅這段話的上下文。保羅是在說,偶像本沒有能力,不能玷污神所造的肉,因此只 要知道自己吃肉時是領受神賜的食物,而不是在參與偶像崇拜,那麼吃肉就不是犯罪。然 而,有些初信者不明白這道理,以為「吃肉」就是「拜偶像」,看到教會裡面資深基督徒 都在吃肉,就以為這代表「基督徒可以拜偶像」,因此帶著拜偶像的心態吃肉,那麼軟弱 的弟兄就跌倒了。這就是保羅在第10節所形容的情況:「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 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林前八章所提及 這些跌倒的軟弱弟兄,並非居高臨下地論斷資深基督徒:「你們怎麼可以吃這肉?你們這 是在參與偶像崇拜!」他們是誤解了吃肉的含意,看到資深基督徒吃肉,就以為基督徒可 以參與偶像崇拜。 回應:這樣解釋林前八13,是本末倒置。整段經文是針對那些以為自己有自由去作,卻不 顧軟弱肢體感受的人。保羅責備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反而保羅沒有責備那些信心軟弱的人 。信心軟弱並沒有「居高臨下地論斷資深基督徒」,保羅也沒有叫他們不要提及此事,是 你們信心不足,是你們的問題,是你們太律法主義。保羅完全沒有這說。保羅是叫那些信 心剛強的人去遷就不吃,保羅也首先作榜樣!今天主張基督徒可以刺青的人又如何?有照 保羅的吩咐去作嗎?完全沒有。他們一開始已經否認他們這樣作會絆倒人。接著,他們又 判斷那些提出異議的人為「居高臨下地論斷資深基督徒」。不是他們自高自大,不是他們 不理會其他肢體感受而一意孤行,而是提出異議的人「居高臨下」地論斷他們,他們反成 了受害者! 另外,請問曾先生所指那些「資深基督徒」是誰?難道贊成基督徒可以刺青的人就是「資 深基督徒」?反對刺青的基督徒是「信心軟弱」的人?請問曾先生這是西方教會的主流解 釋嗎? 其實所謂信心剛強或信心軟弱的人,不是我們主觀去決定的。保羅之所以說不吃祭偶像之 物的弟兄信心軟弱,是根據聖經裡「凡物都潔淨」的真理。有些肢體一時未能接受到,所 以不敢吃祭過偶像的食物。現在請問曾先生,「贊成基督徒可以刺青」代表有信心的資深 基督徒的聖經根據在那裡?聖經在那裡說神喜愛刺青?記載「凡刺青都是聖潔」的經文在 那裡?將反對基督徒刺青的人看為「信心軟弱」有甚麼用?退一步說,若那些反對刺青的 人就是「信心軟弱」的信徒又如何呢?你們有打算照保羅的榜樣及教訓「放下身段」來避 免他們「跌倒」嗎?若沒有這個打算,你提出的整個討論有甚麼實際意義?豈不是讓你有 機會顯揚把一下自己的高超辯論技巧,然後趁機揶揄你所看不起,神學不及你的「軟弱弟 兄」不懂用頭腦分析? 曾說:(二)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三十九章(論基督徒的自由)十一節寫道:「我 們應當為了弟兄的軟弱節制自己的自由,卻無須理會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保羅在安提 阿指責彼得不與外邦人同桌,完全不顧慮是否會「絆倒」安提阿的猶太主義者(加二)。 我們不要忘記,聖徒西面在聖殿中受聖靈感動,論及主耶穌,宣告:「這孩子被立,是要 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譭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 」(路二34)。主耶穌的福音要絆倒一切自以為義的人。因此保羅說「釘十字架的基督, 在猶太人為絆腳石」(林前一23)。這正是「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加五11)。講得明白 一點,就是基督徒喝酒時,不需顧慮到教會裡有些道德主義者會被得罪。 回應:曾先生就這樣斷章取義地曲解加爾文及聖經。請問加爾文說「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是誰?有可能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嗎?加拉太書所提及的割禮派人士是真信徒嗎?路二 34及加五11是屬主的基督徒嗎?曾先生連真信徒與猶太教徒都分不清,就開始批評「教會 裡有些道德主義者」。我又想問「教會裡有些道德主義者」是誰?是指那些假冒為善的法 利賽人?還是主張靠行律法稱義的猶太主義者?他們是得救的嗎?若未得救,他們就不應 在這個討論當中。若你是想影射反對刺青或喝酒的基督徒就是「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及 「教會裡有些道德主義者」,這不是驕傲自大是甚麼?我很少在公開辯論中指出人的機動 ,因為很多時我們不清楚,所以不說,但有時因為太明顯,也不得不指出來,恐怕對方不 知而一錯再錯。你本是想討論基督徒可否刺青,但你把反對的人打為「假冒為善的法利賽 人」,「教會裡有些道德主義者」,豈不是不知不覺地把你心裡的意念都顯露出來?你不 是一心想辯論吧,而是把你自以為是的觀念表達出來,同時把你不認同的人大扣帽子。這 是一個牧者所為嗎? 曾說:(三)建立合一的教會,最重要的不是整天小心翼翼不冒犯人,而是每個人時時自 省:「當我感到被冒犯時,是不是我在論斷人?」 回應:真正愛主的基督徒,當然不會整天思想不冒犯人,也不是常常害怕被人冒犯,而是 「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基督徒刺青,最重要的不是冒犯不冒犯 的問題,而是這樣作能否榮耀神。請問聖經中那章那節說刺青能榮耀神?若有,那為甚麼 所有基督徒不一同去刺個十字架來榮耀神?為甚麼大部份不信的人以及基督徒都仍對刺青 這麼有保留?聖經沒有直接說基督徒不可刺青,但聖經有說不可效法這個世界。為甚麼大 部分家長接受不了自己兒女身上有刺青,但竟然有基督徒學者贊成基督徒可以按著自己喜 好這樣作?喜愛辯論的人最愛用一些反例子去駁倒對手。現在容我用一些例子。我聽說曾 先生也有意刺青,有沒有考慮過刺在臉上?家人的感受如何?若你的子女堅持要刺在臉上 ,你會衷心支持嗎?聖經沒有禁止啊!你要以聖經沒有明文禁止的事,作為你喜愛去作的 事的根據,甚至教導信徒去作,不須理會別人感受,你真是要小心,恐怕了生了一個小火 ,燃起下一代的邪風敗俗,你也難辭其咎。 曾說:(四)如果教會中有酗酒的弟兄正在戒酒,就不要在他面前喝酒。我認識一位元在 柬埔寨建立教會的宣教士,他們教會嚴格禁酒。這不是律法主義。柬埔寨有嚴重的酗酒文 化,為了對抗這種文化對整個民族的侵蝕,教會需要禁酒。美國教會也曾推動禁酒令,儘 管美國的長老會、信義會自身都有喝威士卡、喝啤酒的傳統。但酗酒問題對社會、家庭、 教會造成了許多傷害,因此這些教會就推動禁酒。只要不把相對的東西給絕對化,那麼在 特定處境中,教會可以運用智慧來禁止一些東西。 回應:曾先生說:「我認識一位元在柬埔寨建立教會的宣教士,他們教會嚴格禁酒。這不 是律法主義。」這明顯是雙重標準。為甚麼教會在柬埔寨禁酒,就不是律法主義、若在臺 灣的教會禁酒,這就是律法主義?究竟曾先生所謂的「律法主義」是甚麼?聖經中的律法 主義是甚麼?簡單來說,律法主義就是要靠行為得救。請問教會禁酒(除了柬埔寨那間有 特權不算是律法主義)是律法主義嗎?教會警告若喝酒就會不得救?我恐怕曾先生再一次 用一些聖經用詞來抹黑他不認同的人。我相信大部份反對信徒喝酒的教會都不是律法主義 (禁酒不是我的立場,但我尊重提倡禁酒的教會,我只是反對有人對他們亂扣帽子)。其 實禁酒主要是逃避試探的問題。約翰歐文說: 「想到大多數人對落入試探的危險性滿不在乎的態度,這其使人膽戰心驚!對他們來說, 只要保守自己回避別人所能知道的罪,遠離試探的影響對他們而言就無關緊要。 聖經在許多地方(例如,箴言2:12-20、4:14-19、22:24、25;哥林多前書15:33)警告我 們防備壞同伴的危害。然而,有多少人聽這警告呢?有多少人——特別是年青人——在選 擇壞朋友呢?相處不久之後,他們便隨從這些朋友行惡了。不少作父母的或朋友徒然地謹 防這類壞同伴。年輕人開始也許會真的憎惡他們的壞朋友所喜歡的一些事,但可悲的是, 過了一陣子,他們也喜歡上那些事。 更令人悲哀的是,有一些自稱基督徒的人,它們的愚昧在於去招惹他們從來就不必去面對 的試探。當今,聖經關於基督徒自由的教訓往往被人濫用。有些基督徒以為,他們大概有 自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這些人聲稱,無論是什麼教訓,他們都願聽。他們口口聲聲高舉基督徒的自由。他們不加 選擇地想讀什麼就讀什麼,如果有智慧的基督徒提醒他們所讀的是假教訓,他們也不理會 ,他們寧願聽從任何假教師。他們非常自信,以為自己懂得分辨,不會被他們所讀所聽到 的東西影響。這種愚昧的結果是什麼呢?不曾受傷而得脫離的人極少。許多人曾有的信心 或純正的教義被推翻。任何人都無權說,不怕試探的人會怕犯罪!撒但揉和了罪和試探, 人要分開它們極其艱難。 在主張基督徒自由原則的同時,我們決不可忘記這個同等重要的原則,「凡事都可行,但 不都有益處」(哥林多前書10:23)。我是否去一些場所,我是否交某些朋友,我是否有 某些欲望,使我冷漠和麻痹呢?它們是否阻攔我不斷地完全地順服基督呢?若是這樣,我 就得使用我的自由回避這些事情。我願意避免落入試探嗎?那麼我需要覺悟到自己的軟弱 敗壞。我也需要意識到撒但的狡詐,罪的邪惡和試探的力量。 我們應當天天花時間思考落入試探的巨大危害。請想想試探可能帶來的後果!使神的靈憂 愁,使自己喪失平安,使自己靈魂永恆的福益處於險境,這是何等可怕的事!你當知道, 如果你小看試探,它必然會制伏你。我若在此小心警惕,防止落入試探的工作就已作成了 一半。」節錄自約翰歐文《試探治死罪》 柬埔寨人、臺灣人、香港人,全世界的人都是有罪性的人。柬埔寨有嚴重的酗酒文化,難 道文化是一日而有的嗎?不是日積月累而成的嗎?難道要等問題很嚴重才處理?這不是律 法主義,但未嚴重地步而一早處理,這就是律法主義?這是甚麼歪理? 有人企圖用極端的例子來反駁基督徒應逃避試探的真理。他們這樣說:「逃避試探?難道 基督徒不逛街,不看電視嗎?根本不可能,所以逃避試探就是錯誤的教導。」恕我這樣說 ,這樣的邏輯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敗壞的人性。若這個例子是成立的,那麼基督徒也不 須逃避罪,因為人是不可能不犯罪的。這個企圖抵銷基督徒不須逃避試探的例證,其實不 難攻破:基督徒不是不可以逛街,不可以看電視,但是在街上、在看電視之時,一樣要有 逃避試探的心。當一遇到不合神合意的思想意識時,就立即轉移視線,不要再看、再想。 所以若環境不許可你逃避試探,那麼你的心也要竭力逃避。神看重的,是你的心。當你的 心開始被敗壞的神學說服,「你不可能完全逃避試探,所以這個教導一定要錯的。基督徒 根本不須逃避試探,享受你的自由吧」,你要知道你已經中了毒。弟兄姊妹,千萬不要再 用敗壞的邏輯及荒謬的例子去否定聖經的教導了,甚至批評持守的人為律法主義,這是大 大得罪神的。 曾說:最好的例子就是保羅禁止男人留長髮。留長髮本身不是罪。舊約的拿細耳人都必須 留長髮。但在保羅的時代,希臘羅馬文化有很嚴重的孌童文化,許多青年男子扮成女人, 讓有地位的男人把他們當作發洩性欲的對象。為了將這種文化隔絕於教會之外,保羅吩咐 男人不可留長髮。這不是律法主義,而是分別為聖。 回應:這正正說明每一個時代,每一個社會文化中都有中性的事,會表達出一些特別的意 義。有些事雖然比較中性,不關乎犯罪問題。但看你是在哪一種文化中生活。我們要小心 ,現在男同性戀者流行戴耳環,不甚正派人士染金髮,所以弟兄們最好不要戴耳環及染金 髮。不是聖經禁止,而是那地的文化表達出這個負面的意思,我們不可盲跟,用聖經沒有 禁止的事來作擋箭牌。有人愛用些例外的事件(如染金髮也有好人)來反駁,這是完全沒 有意思,因為例外只證明有常規。若有人不服,那我又要用些例子了。請你用行動證明你 所支持的事。今天把你的頭髮染金,看看其他人有甚麼反應。若他們有異議,你大可拿出 聖經與他們理論,聖經沒有禁止,神沒有說過染金髮是罪。用你的行動證實現今的學校、 社會、教會文化保守、太律法主義,然後竭力去破除吧。你願意這樣作嗎? 曾說:(五)至於刺青,舊約所禁止的「刺青」明顯跟當代的「刺青」完全是兩回事。刺 青並無經文經禁止。 回應:用聖經沒有禁止來證明基督徒可以去作,這不是太開放了嗎?正如我以前所舉的例 ,聖經沒有禁止刺青在臉上,請問有沒有基督徒想試試?男性基督徒可以抹女士的口紅嗎 ?當然聖經也沒有禁止,所以為了證明基督徒不是律法主義,牧者會否考慮試試,然後主 日站上講臺?看看有沒有會眾會被絆倒?當然,按曾先生所說,就是有人被絆倒,他們只 是「教會裡有些道德主義者會被得罪」而已,不是牧者本身的問題。 曾說:那麼,問題就在於刺青的文化意義了。在過去,似乎「刺青」就是「黑社會」、「 暴走族」的象徵。但當時的黑社會人士為何刺青?這背後的社會邊緣人心態,我們是否有 去瞭解,就像耶穌與稅吏、妓女、罪人同座席? 回應:曾先生又在轉移視線了。他提出的討論是關於基督徒可否刺青,不是基督徒應否接 納曾刺青及曾是黑社會的人。主耶穌當然會接納稅吏、妓女、罪人,並向他們傳福音。這 並不代表主耶穌贊成基督徒訛詐、娼妓及犯罪吧?按照這個例子,基督徒接待曾經殺過人 ,但已經悔改了的信徒,難道我們可以用這例子支持殺人沒有問題嗎? 曾說:到了今天,在許多地方,刺青的意義已大不相同。在北美的年輕族群中,刺青文化 大致上已經不被另眼相待了。它不過就是一種特殊的品味。在港臺,刺青的意義也已漸漸 跟染髮、穿耳洞變得差不多。在過去,染髮的都是不良少年。現在,我在神學院的班上就 有染髮的中年阿姨。染髮、刺青都是一種特殊的審美品味。刺青文化已漸漸與黑道文化脫 鉤。 回應:曾先生說:「在北美的年輕族群中,刺青文化大致上已經不被另眼相待了。它不過 就是一種特殊的品味。」我想問問曾先生,我們華人文化為甚麼一定要盲目跟從西方文化 ?我們是哈巴狗嗎?好的當然可以參考,不好的為何要盲從?請問曾先生在外國作過一些 社會研究?何以見得外國人多數是有刺青?我在外國生活了十年以上,並沒有看見大部分 年青人有刺青。社會有刺青的極少部分。在教會裡更加少之又少。為甚麼我們要把連外國 也不是大部分人接受的所謂文化不由分說帶進華人教會?有聖靈感動嗎? 曾說:說得更明白點,刺青其實是一種語言,就像服裝是一種語言一樣。一個人刺青,想 要表達的是什麼? 回應:這個問題也有想知道,一個敬虔愛主的人想去刺青,究竟他想表達甚麼?想表達他 更愛主?想表達他義無反顧的對抗律法主義?我所知道的敬虔的改革宗牧者及學者,沒有 一個身上有刺青(信主前有的除外),或教導基督徒可以按喜好去刺青。司布真、鐘馬田 、約翰麥克亞瑟、約瑟派博的教會有鼓吹這些文化風氣嗎?為甚麼好的西方教會傳統你又 不效法,不好的卻千方百計帶進華人教會? 曾說:作為牧者,我們必須先問這個問題,先去聆聽一個人藉由他/她的刺青所要表達的 東西。 回應:曾說:「作為牧者,我們必須先問這個問題,先去聆聽一個人藉由他/她的刺青所 要表達的東西。」我不知道曾先生怎樣在教會中作牧養,如何作為一個牧者。但我知道聖 經中對牧者的要求是怎樣:「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 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 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請問曾先生有帶領羊群走敬虔屬天、分別為聖的 路嗎?之前曾先生在背後評論教中長輩及現在評論「信心軟弱」弟兄時,有顯出謙卑及溫 柔的榜樣嗎?還是只懂教授一些高言大智的神學知識,卻不能在日常生活中流露出敬虔的 生命?若是這樣,曾先生充量只是一個教師,何必包攬多一個牧者的頭銜? 曾說:我們不要先入為主地認定「刺青就是表達叛逆」、「刺青就是認同暴走族文化」。 同樣一個刺青符號,可能每個人想表達的不一樣。有些情侶刺青,刺上對方名字,是想將 對方「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臂上如戳記」(歌八6);有些人刺青,純粹為了叛逆;有 些人刺青,是要表達非常破碎痛苦的個人經歷。不論如何,刺青是一種語言,而牧者必須 先去聆聽刺青者想要表達什麼。不要先入為主地論斷刺青者 回應:其實,曾先生可能感覺不到,他所發起的討論,想要表達叛逆的正正就是他自己。 其實這不是一個中性的辯論,是他要故意地用他的神學及辯論技巧去證明基督徒可以刺青 ,藉此壓下他一直認為是「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教會裡道德主義者」、「安提阿的 猶太主義者」、「居高臨下地論斷資深基督徒」的人。這種思想模式委實可怕。這些人你 與他辯論是沒有結果的,也不會接受你的規勸,因為你一持反對的意見跟他說,他就把你 看為他以上所形容的人。這不是叛逆是甚麼呢?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不惜用他的學問及技 巧去引導好些年青人去進一步效法世界,與世俗為友,用他的神學使他們良心毫無知覺, 一切規勸他們的人反成了「法利賽人」、「教會道德主義者」、「律法主義者」,這怎會 是一個真正牧者的所為呢? 末了,我也想盡力最後一分力,敬勸曾先生三思及悔改。我知道成功機會不大,因為驕傲 是人最難對付的罪之一,但我在神面前已經盡了責任。其實神也曾管教你,容讓你一直以 為隱藏的對話公開出來。憑那些話,我已經知道你沒有資格教清教徒神學,因為完全沒有 清教徒的德行及氣節在當中看到。但神仍憐憫你,給你機會讓你作教導的工作。我是真心 希望你能好好的反省,不要錯估形勢,以為自己擁有這麼高的學問,就可以玩弄辯論技巧 ,把自己叛逆的觀念,用神學包裝一下,就喂給教會的羊,尤其是年青的羊,並把一切反 對你觀點的人抹黑為「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教會裡道德主義者」、「安提阿的猶太 主義者」,忽略了教會仍有一些忠心愛主的守望者,對你偏離聖經的言論絕不會坐視不理 。 曾先生,我請求你好好的反省,並到神面前悔改。神可以使用你。願神興起更多真正愛改 革宗及清教徒神學,並在生活上實踐出來的工人來事奉祂! -- https://www.facebook.com/denise.chiang.moi/posts/10216306689958490 歐陽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5.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54074242.A.40A.htmlostracize:轉錄至看板 Brethren 04/01 07:17

04/02 04:24, 5年前 , 1F
amen
04/02 04:24, 1F

04/02 10:11, 5年前 , 2F
禁酒令 美國史上令人尷尬的一件事
04/02 10:11, 2F

04/02 11:15, 5年前 , 3F
跟曾有仇
04/02 11:15, 3F

04/03 09:48, 5年前 , 4F
所以原PO是周子堅?還是只是借帳號PO?
04/03 09:48, 4F

04/03 09:50, 5年前 , 5F
我印象中周子堅是基要書室和七千人的作者....
04/03 09:50, 5F

04/03 10:22, 5年前 , 6F
估計拿曾的課failed了。。。。
04/03 10:22, 6F

04/04 02:43, 5年前 , 7F
曾沒在華神教了。這是周先生寫的
04/04 02:43, 7F
文章代碼(AID): #1SeKg2GA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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