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我們有關的來了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呵呵)時間5年前 (2019/02/22 13:12),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28 (看更多)
關於你的擔憂,請參考以下的連結。 http://bit.ly/2BOokP2 然後我節錄出我認為最重要的一段: "此次民法修正案沒有課與任何宗教替同志證婚的義務。另外,如果宗教團體擔心的是民法 以外的其它反歧視法制的適用,目前臺灣有明文的反歧視法制,只有在教育跟工作場合適 用,教會在證婚上不適用,因此其他法律也沒有強制宗教團體幫某特定新人證婚的規定。" 這是幾年前的文章了,當時還在討論民法修正案,現在已經確定要立專法了, 當然就更不用擔心拒絕證婚被告的問題。 ※ 引述《eno4022 (eno)》之銘言: : 現在就是一個很明顯的問題 : 世俗的法律與教會的神聖碰撞時 : 誰輸誰贏? : 從法律把教會視為一種社團法人開始 : 我們就已經被法律給約束了,神聖性被剝奪 : 我之前的教會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 牧師犯了淫亂,跟會友有染 : 大家都希望他走,一直勸退,但他就是死都不自行離職 : 最後還得要召開全體會友大會投票決議通過,才能把他開除 : 最好笑的是之後他還跑去跟勞工局投訴教會 : 看出問題了嗎? : 教會認為失德者不能居上位 : 但法律不這麼認為, : 所以當事人就可以用法律當自己的保護傘來對抗教會 : 那同志也是差不多的概念 : 教會認為同性性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 : 但法律不這麼認為, : 法律不認為人的某些權利應該因為性取向而被剝奪 : 所以顯然教會要被衝擊了,這是可以預見的 : 不要騙自己我們有權可以拒絕,因為法律不這麼認為 : 法律認為我們這樣叫做歧視 : 如果不信就等著看吧,一堆同志早就摩拳擦掌等著教訓教會了 : 到時候三讀通過一定馬上衝教會喊說要辦結婚典禮、要牧師幫證婚 : 被拒絕後馬上衝法院喊被歧視要告 : 同志什麼水準,國外早就證明了 : 臺灣的同志不會比他們好上哪去 : 我知道上次公投完他們早就忍很久了等報仇了 : 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40.57.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50812337.A.7E1.html

02/22 15:39, 5年前 , 1F
好的,感謝分享
02/22 15:39, 1F

02/22 16:32, 5年前 , 2F
Good! 希望大家互相適應、互相接納!
02/22 16:32, 2F

02/28 03:24, 5年前 , 3F
推推
02/28 03:2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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