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神的愛是什麼性質、神的兒女是什麼意思?
※ 引述《BASICA (二楞子)》之銘言:
: 我認為我的文章主要針對初歸信者。
: 1/神的性質公義大過於慈愛。例如他曾經為了世人的罪惡毀滅過我們。戰場上他殺人無
: 數。你一定要把神解釋成為你爸爸你媽媽那種愛,就是窄化他的愛。
: 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下雨給義人也下給不義的人。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
他們的罪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埃及記 20:5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出埃及記 20:6
聖經中神的慈愛並不小於公義
: 2/人為什麼要禱告?
: 從心理層面談可能是禱告讓你有被關心的感覺。而不是你透過禱告生活怎麼變好了。
: 另外就是人說上帝全知、需不需要你禱告才知道你?全能需不需要你禱告跟你同工?
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那塑造以色列的,如此說,關於我眾子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
我;關於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吩咐我。 以賽亞書 45:11
哈拿魂裏愁苦,就向耶和華禱告,痛痛哭泣; 撒母耳記上 1:10
她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阿,你若垂顧你婢女的苦情,記念我,不忘記你的婢女,賜你的
婢女一個男孩,我必將他終身獻與耶和華,不用剃刀剃他的頭。 撒母耳記上 1:11
哈拿禱告帶進撒母耳
他說,但以理阿,不要懼怕,因為從你第一日專心求明白這事,又在你神面前刻苦自己,
你的言語已蒙垂聽;我是因你的言語而來。 但以理書 10:12
但以理禱告,驅動天使前來
其他以利亞,摩西,眾申言者
都是禱告與神同工
全能的神需不需要人禱告配合?
這是神的法則
聖經顯示就是神不自己作
而是要人與祂配合
: 3/人從上帝處期待什麼?這是要自動升級你的層次的事情。你可以求他的國他的義。
: 4/聖經裡面有應許的觀念:除了他應許你的你其他不必妄求。
同前,哈拿求孩子是妄求嗎???
: 5/爸爸是什麼觀念?爸爸可以很嚴厲。可以很不親。不受洗就不得救這樣他是有多愛你
?
聖經從來沒有不受洗就不得救
聖經是凡願意接受救恩就可以得救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 1:12
: 6/基督徒的愛我認為應該注重真誠其次才講求博愛。
: 7/神的愛不是很私愛。比較廣博公道。我認為這種關係彼此也有佔有性的性質。
: 8/世界上有很多不幸的事情。教會都不能好好解釋他。都把他歸類給魔鬼。
: 然後一點點小恩小惠就迷信渲染他、講成是神有多靈驗。
: 9/以上的事情請初歸信者超越我比我想的更透徹!不然不建議天天禱告。
不需要,聖經中你不走正規
明白再多都沒用
然而屬魂的人不領受神的靈的事,因他以這些事為愚拙,並且他不能明白,因為這些事是
憑靈看透的。 哥林多前書 2:14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約翰福音 3:3
趕緊重生,接受那靈,才能有從靈來的悟性。
: 10/「義子」兩個字講的有什麼不對的?不然上帝愛人甚至把獨生子賜給眾人....
: 你把耶穌基督置於何地了?就好像因信稱義的義、原文是審判官判你無罪〈義〉
: 不是指你德行上面的用詞。例如舊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稱為他的義了。
: 11/你會把你自己當成是耶穌基督的兄弟姊妹嗎?那你跟異端思想有什麼差別呢?
這就是不明白聖經
你以為我們是好行為,所以認養嗎
不,我們是真的從神生命而生
神將基督的靈,賜給接受祂的人
使我們靈裡重生,成為神的兒女
並且這生命要不斷更新變化我們,
直到我們成為「完全」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加拉太書
4:6
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馬書 8:29
藉這榮耀和美德,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你們既逃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
壞,就藉著這些應許,得有分於神的性情。 彼得後書 1:4
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
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 哥林多後書 3:18
: 12/哲學家說獸性→人性→神性漸漸演化。獸性看人性會扭曲、人性看神性也會扭曲。
: 13/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註文說這三個愛原文不一樣。這可以看出神是愛的這句
話
: 他的愛不能僵化解釋他。會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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