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主們要基督徒們承認的論述是這樣的嗎?
3/13:正文有藉由edahung33板友的提問,補完這個歸謬法的思路的說明。
: ※ 編輯: LaurenceS (204.197.181.233), 03/12/2016 11:20:45
: 推 theologe: 完整論述參我的本文,不過您不是說不用那麼複雜而且我也 03/12 11:22
: → theologe: 認同您白話的版本了,所以對您解釋b.應該不太重要了吧 03/12 11:22
: 推 theologe: 應該說大體認同,細部有差異就不那麼重要了 03/12 11:25
: 請你說清楚b是什麼??
: ※ 編輯: LaurenceS (204.197.181.233), 03/12/2016 12:32:20
ㄟ 我今天的發文coda還有剩,直接回應....
好吧,白話表達也是很重要的。
b.是對於同志「淫亂」或「不正當」(所以不應當入法=被社會正
式肯認)的一種論述(a.和c.是另外兩種,不過我覺得都沒有b.
這麼強,甚至它們都要依靠b.而成立),
其內容如下:
1.同性性行為是罪(跟您差別在於我認為用耶穌的標準,
對同性產生性慾就是同性性行為,那按此標準就是罪了)
2.同志必定有同性性行為或性慾(持續犯罪、故意犯罪、嚮往犯罪)
3.所以同志的存在本身就是偏差、不正當,
容許其存在在社會也是罪或是對罪的妥協
(更何況要入法,豈止妥協、是幫凶!)
所以按以上論述,不帝吧出擊就是妥協,就是地動山搖。
但我不認為您的說法是一種妥協,因為我認同帝吧出擊或說丟石頭也是罪,
也是一種向世界作法(以暴制X、忘記憐憫的律法主義--雅2:13)的妥協
藉由edahung33板友的提問,補完這個歸謬法的思路的說明(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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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ahung33: 反罪不反人這種基本的東西,你們教會都沒在教嗎? 03/12 16:21
平常應該是要分開的,
但在這個case中,罪跟人可以分開嗎?
若同志覺得同性性行為是正常的、合理的、基本人權的
那反對行為就等於反對這群人
就像吃飯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
若反對吃飯,就是在反對人;
在這種狀況下事跟人無法分開,因為人就是事/罪本身
或者說產出「同性性行為」的對象只有「同志」,
且「同志」都覺得這是他們要的;
故二者是無法拆開的,反對行為就是在反對人也該反對人
正如工廠會排黑煙,這附近也只有工廠會排黑煙、也必定會排黑煙,
故反對黑煙排放,就是要反對工廠;除非工廠可以不排黑煙。
那也就是說,除非同志可以保證他們不追求或放棄同性性行為,
否則我們一定要反對同志本身到底!
◎因為不能接受此推導結果,
所以前提--「淫亂或偏差=同性性行為(需要被追究/恨罪)」
這個部份是需要被面對的,
我的面對方式就是說要饒恕(雅各書2:13、主禱文、七十個七次)
或者存而不論(因為存在不同立場的解經,且各自要完全證否都有困難),
然後在教會堅持的其他價值信念(從其他經文中導出)上去著手論述及行動方案。
以上是這次歸謬法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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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要愛你的仇敵;
那個行淫的婦人走了以後,若繼續重操舊業,
耶穌會改變主張說這時可以丟她石頭嗎???
七十個七次...我們要當那個追討小錢的小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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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2.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57758446.A.654.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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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是歸謬法了嗎XD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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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跟人可以分開嗎?
若同志覺得同性性行為是正常的、合理的、基本人權的
那反對行為就等於反對這群人惹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6: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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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說同志的訴求就是淫亂或者說不正當、不穩定的關係
但同志反覺得這是他們基本要追求的
所以eno反對他們的訴求,其實就是在反對同志本身
但講來講去沒有承認這點,其實是不夠誠實面對自己的主張的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6: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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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講這些不是我發明的,
有基督徒同志在電視上表達過他們認為,
一般講的那種愛同志不愛同性性行為這種話是更羞辱人的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6: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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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個貪心的人覺得貪心就是他存在的方式,
那麼反貪心當然就是在反對他那個人,
不是嗎?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6: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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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有同志會覺得同志性行為不是他們存在的基本方式嗎?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6: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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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貞是指同時間單一的忠誠性伴侶關係,還是要禁慾呢?
若您指後者的話,意思是說同志都要自閹的意思嗎?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6:37:05
喔喔 對了,「人」的概念以上使用時也是有歧義的
以上脈絡講反對同志這個「人」,其實是講其「社會人格」
這人格是透過入法給予社會正式的規定其責任義務的過程而產生
(正如一些勞工團體反對「派遣」入法,
就是因為這樣反而正式承認了「派遣」這種惡劣勞資關係的合法性。)
故以上脈絡反對同志入法,的確就是在反對同志的「人」本身
起碼是其「社會人格」
eno等人的意思就是說,同志活動就留在私領域就好,不該進入公領域。
但這樣等於就表示抹煞同志的社會人格是合理的
(因為他們進入公領域就會敗壞善良風俗)
所以這跟丟石頭這種抹殺其社會人格的古代方式有什麼兩樣呢?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17: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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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國民黨員有資格去表達黨產正不正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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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2/2016 23:25:35
我對您的期待太高了,因為您前面還問了我覺得不錯的問題
不過最後只剩一些罐頭音效--八卦板那些形容詞拿過來丟一丟...
也罷,就這樣啦
3/13:正文有藉由edahung33板友的提問,補完這個歸謬法的思路的說明。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35), 03/13/2016 19: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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