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店婆婆拒服務同性婚禮惹官非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時間9年前 (2015/03/01 19:43)推噓2(2推 0噓 10→)留言12則, 5人參與討論串22/24 (看更多)
※ 引述《kulvnlcan (邪教徒)》之銘言:
: 反過來思考一下
: 如果政府同意這件事是宗教自由會有甚麼後果
: 那麼一堆教徒就會開始以這個案件進行模仿
: 商店開始不賣商品給特定群眾
: 跟著一些所謂的教會領袖也會開始搧動信徒
: 再來一些有教會背景的醫院或其他機構也會跟著辦理
: 到最後不就像歐洲黑暗時期一樣
: 要嘛跟著別人信教不然等著被綁上火刑架
: 要嘛成為火刑架上的人
: 當別人對著異教徒丟石頭時
: 也要跟著丟石頭不然一旦被認為同情異教徒就換自己被丟石頭
: 基督教的發蹟史不就是這樣玩的
: 先以溫和的姿態擴大影響範圍
: 然後用影響力逼迫勢力圈的少數份子服從來進一步影響範圍
: 到最後就成為一個極端的大怪獸
: 最近IS的新聞不少
: 這類可能讓宗教力量抬頭的苗頭還是趕緊掐掉比較好
: 軟土深掘
我的建議是:讓宗教團體可以使用教義詮釋。
例如:在「教會」(不管是社群或建築物)罵同志不會被判刑。
但是:
教會不可以在捐助設立的學校歧視同志或以宗教教義為依規,
當教會設立學校是獲得政府的特許,應該依據政府的規定辦理,
例如私校法、大學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等。
私立學校本身是基於公益的目的而設立,而非單純的私有財。
在法律的觀點上,私立學校不是教會的所有物,而是基於公益捐助成立的教育機關。
私校法 第 1 條
為促進私立學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
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之機會,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簡單來說,私立學校獨立法人,跟董事會只有捐助關係,並不直接受捐助的教會管轄。
董事會也不直接參與校務行政,而是遴聘校長進行規劃與執行。
而私立學校在台灣的成立目的如上述私校法第一條所示,
主要基於憲法上講學及教育相關權利而來,這樣說會有比較清楚嘛?
這就是為什麼即便是教會學校在台灣也不能基於「教義」
,對「教學內容」、「學生集會結社」、「招生」及「學生事務(獎懲)」等
對「特定族群」進行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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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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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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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狀況來說,教會捐助成立的大學,常常用大學自治搞教義治校......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8.61), 03/01/2015 2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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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大學聯盟表示:我們就不爽性別平等教育法,咬我阿。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8.61), 03/01/2015 22: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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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美國有些學校像台灣地理課上歷史,他們科學課是上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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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ka123ily (36.231.18.61), 03/01/2015 22: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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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我的幽默窘.....Q_Q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8.61), 03/01/2015 23:03:4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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