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tevejobs違反板規第2章第6條,禁言14日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黑鍵與白鍵)時間9年前 (2014/12/14 22:28), 9年前編輯推噓3(7420)
留言3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主旨:stevejobs違反板規第2章第6條,禁言14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板規第2章第6條﹕十四日內無故之頻繁發文及刪文之行為,禁言三日至一個月。 二、經查台端於13與14日內張貼6篇文章,經查台端發言紀錄與文章內容,並無明顯正當 理由需要如此密集發言,違反前開規定,處分禁言14日。禁言期滿請自行來信解除 三、台端不服本處分,請於公告後次日30天內,繕具申復資料向組務版提出申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3.1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8567301.A.F5C.html

12/14 22:30, , 1F
什麼叫做頻繁?看來只有windocanblow這種人可以揣摩你的心意
12/14 22:30, 1F

12/14 22:30, , 2F
早說過板規是幌子,還真是如此
12/14 22:30, 2F
您可以提您認為合理的板規~~而不是只攻擊我的 不然您也可以作板主~~想要都可以給你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14/2014 22:38:20

12/14 22:42, , 3F
那你就自辭吧,就像馬英九上台後才覺得阿扁不太爛,能讓
12/14 22:42, 3F

12/14 22:42, , 4F
我覺得優卡還不錯你還真是救援王耶你。
12/14 22:42, 4F

12/14 22:47, , 5F
我還以為那一條是指發文之後又刪文耶。
12/14 22:47, 5F

12/14 22:49, , 6F
humservice有公告出來了,投過票的去看一下,我手機不能
12/14 22:49, 6F

12/14 22:49, , 7F
轉文,能轉的麻煩幫轉一下。
12/14 22:49, 7F

12/14 22:50, , 8F
如果是規範發文,說明什麼是無故和明確定義頻繁會較好
12/14 22:50, 8F

12/14 22:51, , 9F
我也覺得要定義清楚一天最多幾篇,不然都版主自由心證。
12/14 22:51, 9F

12/14 22:51, , 10F
2天6篇我覺得還好,mediashow008都可以一天10篇了...
12/14 22:51, 10F

12/14 22:52, , 11F
很多版一天6篇都不會怎樣,要不要直接說清楚怎樣叫頻繁?
12/14 22:52, 11F
這個東西跟幾篇沒有關係~~有沒有正當性有關係~~ 在八卦版~~一篇厚問你就直接被捅了不是嗎?

12/14 23:35, , 12F
很明顯是引戰的貼文啊 都是相關的 很意外嗎?
12/14 23:35, 12F

12/14 23:37, , 13F
自己去天主教版惹得腥 蓄意蔓延到本版 還持續散佈
12/14 23:37, 13F

12/15 00:41, , 14F
呵呵,擒賊先擒王,跟風瞎鬧的嗆兩句就鳥獸散了
12/15 00:41, 14F

12/15 00:41, , 15F
今晚不就安靜多了嗎,誰都曉得問題在誰身上嘛
12/15 00:41, 15F

12/15 01:12, , 16F
不合你意的全都捅了吧 超爽的
12/15 01:12, 16F

12/15 01:15, , 17F
其實我覺得我也快了
12/15 01:15, 17F

12/15 01:21, , 18F
私怨歸私怨,但版主的判決生硬艱澀完全看不懂在判啥
12/15 01:21, 18F

12/15 01:21, , 19F
版務組長那邊也有發文,有興趣的就自己去看看吧
12/15 01:21, 19F

12/15 04:03, , 20F
Saniblue開始想念uka了!? XD
12/15 04:03, 20F

12/15 12:15, , 21F
為何不能密集發言 愛發就發 這裡不能言論自由嗎??
12/15 12:15, 21F

12/15 13:16, , 22F
可以定義何謂"無故"嗎? 發文不都是有原因的?
12/15 13:16, 22F
無故在法律用語上通常解釋為無正當理由,不解釋為無原因 你認為stevejobs有什麼正當理由嗎?我看不出來 如果大家願意接受有什麼私怨就可以一直洗版~~那我無話可說

12/15 13:22, , 23F
別把這一板變你個板. 板主是要服務板友,不是和板友對抗.
12/15 13:22, 23F
服務版友有很多的可能性,不是讓大家想發就發才是服務。 有些版友也跟我說不想一上版就看到一些人為了私怨互相嗆來嗆去。 這不是也把這裡當個版?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15/2014 22:01:57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15/2014 22:11:32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15/2014 22:13:44

12/15 22:21, , 24F
嗨!金小胖版主好!
12/15 22:21, 24F

12/15 22:25, , 25F
我了解amosvalen你所說的正當性,但正當性的標準為何呢?
12/15 22:25, 25F

12/15 22:26, , 26F
又若是版主認定的具有正當性,是否兩天6篇就ok呢?
12/15 22:26, 26F

12/15 22:27, , 27F
若不具版主你所認定的正當性,那麼發一兩篇OK嗎?
12/15 22:27, 27F

12/15 22:28, , 28F
因為是純粹自由心證的,我認為可以詳細定義,減少點爭議。
12/15 22:28, 28F

12/15 22:30, , 29F
還是說像八卦版一樣,只要認定是類似厚問文就可刪文的模式?
12/15 22:30, 29F

12/15 23:01, , 30F
禁言3~30日,所以為什麼是14日?感覺像小學生在判。
12/15 23:01, 30F

12/17 21:22, , 31F
版主個版當然是想怎樣就怎樣
12/17 21:22, 31F
文章代碼(AID): #1KZPw5zS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