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反對拜偶像與反對同性戀的立場選擇
※ 引述《krohong (ncku)》之銘言:
: 一般認知上
: 聖經不喜同性間性行為
: 在此概略的將有同性間性行為者稱為同性戀好了(未盡精準)
: 同時
: 聖經也不喜拜偶像者
: 為何主流基督教會願意聯合拜偶像者去打壓同性戀
: 而不是聯合同性戀去打壓拜偶像者呢?
: 很好奇這其中立場選擇的玄機
: 希望能跟板友討論緣由!
豬頭皮(朱約信)有在他的FACEBOOK上面提到這件事情
一些總會跟小教會沒有大咖信徒的(十一/奉獻)壓力
這些教會和總會對於同志議題比較寬鬆
因此打壓最力的 無非是靈恩教會.地方勢力龐大的獨立教會
總會底下的中會...
有一個都在有偷看我PTT發文的熟識牧師跟我提到
與其反對同性戀 他們更反對崇拜偶像的邪教(佛.道教.民間信仰....)
可是他們要要給教會裡面大咖教友交代
只好昧著自己的良心和這些邪教合作
集力反對或是消極反對
不然要是那些大咖教友跑掉跑去其他教會怎麼辦?
這些大咖教友出走 都是一群一串的集體出走
(醫生掛--以醫生娘為主+企業掛+老師掛+退休掛....)
除了平常的十一/奉獻 牧師.全職事工的薪水
以後還有建堂奉獻...
少了這些人沒辦法蓋富麗堂皇的大教會
(醫生掛--主力平奉獻+大型奉獻)
(老師掛--主力平常奉獻 退休掛---平常奉獻+免費的勞工)
(企業掛--很少去教會 只要一去教會或是教會需要大筆款項少不了他們)
牧師最後跟我說 為了教會的永續發展
到底是要跟人(同志)過不去
還是要跟錢過不去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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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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