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站在真理反對同性戀!?
好,(中文、和合本)聖經說 同性戀是罪。
這個轉了兩三種語言、
用清朝的中文翻譯出來的「同性戀」
跟今天要修法結婚的「同性戀」到底是不是同一種人,
我們也先不討論好了,來講「罪」的事。
聖經裡,「罪」和「不能做」的事分成很多種,
我隨手列舉一些:
身為人類,我的存在本身就不完美,就虧缺了神的榮耀,就是罪;
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傷害他人,比如殺人、貪戀人的妻子,
或是 貪戀人的妻子所以殺人(對,我在說大衛);
為了保護身體的健康和心思純正,必須避免的不潔淨的事,
像是 吃豬肉、吃鰻魚飯,或是穿95%棉5%彈性纖維的混紡內衣褲;
在神意上加上人意(社會規範)的衍申,
比如 當守安息日 變成 安息日不能在田裡掐麥子吃;
也有我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但為了不讓別人跌倒的緣故,所以選擇不去做的事;......
如果我們要「站在真理」反對同性戀
─不是「基於信仰我自己不去做」,是「你們大家也不應該做」的那種反對 ─
就得先弄清楚:
「同性戀」是屬於上面的(或沒列出來的其他)哪一種?
我們現在對付人家的規格,又是哪一種?
如果兩個答案有不一致的可能,我們最好想清楚,
我們現在所做的,是出於神,
還是憑著人的意念,
卻在無法(或根本沒有要)確定的情況下打著神的名號?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
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gananish 來自: 36.230.39.49 (11/18 01:45)
→
11/18 05:22, , 1F
11/18 05:22, 1F
→
11/18 05:23, , 2F
11/18 05:23, 2F
→
11/18 05:25, , 3F
11/18 05:25, 3F
推
11/18 08:44, , 4F
11/18 08:44, 4F
推
11/18 11:21, , 5F
11/18 11:21, 5F
→
11/18 11:22, , 6F
11/18 11:22, 6F
→
11/18 12:23, , 7F
11/18 12:23, 7F
→
11/18 12:29, , 8F
11/18 12:29, 8F
推
11/18 12:29, , 9F
11/18 12:29, 9F
→
11/18 12:30, , 10F
11/18 12:30, 10F
→
11/18 12:30, , 11F
11/18 12:30, 11F
→
11/18 12:31, , 12F
11/18 12:31, 12F
→
11/18 12:31, , 13F
11/18 12:31, 13F
→
11/18 12:31, , 14F
11/18 12:31, 14F
是上色上錯的關係嗎?其實我這篇要表達的是
如果上帝只說A,某些基督徒卻做了ABCDE,
就要自己回家想清楚不要隨便拿上帝的名來背書....
※ 編輯: gananish 來自: 36.230.40.18 (11/18 21:28)
→
11/18 22:42, , 15F
11/18 22:42, 15F
→
11/19 01:08, , 16F
11/19 01:08, 16F
→
11/19 01:08, , 17F
11/19 01:08, 17F
→
11/19 02:16, , 18F
11/19 02:16, 18F
→
11/19 09:19, , 19F
11/19 09:19, 19F
→
11/19 14:57, , 20F
11/19 14:57, 20F
→
11/19 14:58, , 21F
11/19 14:58, 21F
→
11/20 00:22, , 22F
11/20 00:22, 22F
推
11/20 00:24, , 23F
11/20 00:24, 2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