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通往地獄的大道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天下布武)時間10年前 (2013/09/11 01:55), 編輯推噓3(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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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ac5780 (imac)》之銘言: : 為什麼我還會相信這樣做會下地獄呢 : 這讓我覺得很有趣 : 如果你問我 : 信徒會失去救恩嗎 : 我會說當然不會呀 : 救恩跟人的行為無關喔 一次受洗 就永遠得救 這是錯誤而荒謬說法 救恩跟人的行為無關 這也是錯誤而誤導人的 ------------ 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這一段只是說 你們得救是因為恩典 而恩典是神所送的禮物 不是人做了什麼而有的 或 人憑自己而得的 (只有這樣的意思) (並不是指說 救恩跟你行為無關) 並沒有這樣的意思在裡面 而部份教會照字面 自動補腦解讀另一半 變成"救恩跟行為無關" (這完全是錯誤而誤導人的) 而信 就能得救的原理 在於 人無法光靠守法律得救 簡單的歸納有二點: 1「屬血氣的人無法守全所有法律」人無法滿足所有每一條法律的要求 2「現實的法律本身功能有其受限和消極」 只能規範人不要去做壞事 遵守法律而生活著 法律無法強迫你必須幫助別人 (也就是想達到滿足法律上的義 無法只光靠守法條來滿足) 所以經上說 雅各書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 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書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 也因為現實法律功能有限 希伯來書 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 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這更美的指望 指的就是 信 就能得救的福音 +++++++ 而"信"的出現 最重要的是 他解決了 人無法靠"守法律" 來滿足法律的這個問題 而法律這邊所需的程序和公義問題 最終將由基督來替我們滿足 (所以經上才會說在"律法下 贖出我們 或 代替我們" 來解決法律問題) 而使得那些願意 悔改向善 內心本質己經善良的人 就是實際真正有滿足到法律上的義 公義、憐憫、信實 的標準要求的人 能得到真正滿足法律的機會 而能得救 ------- 所以只有受洗 卻無實際與悔改相稱行為的人 是無法只靠完成受洗這動作來得救的 彼得前書 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 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提摩太前書 1: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 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提摩太前書 1:6 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提摩太前書 1:7 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信 望 愛 愛是最大的 只談信 卻沒有愛的人 是不可能得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99.125

09/11 07:07, , 1F
一個真正的信徒,不會滅亡。否則約、三、16就錯了。
09/11 07:07, 1F

09/11 07:08, , 2F
但他可能受到暫時的懲罰。
09/11 07:08, 2F

09/11 07:08, , 3F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沒錯的。
09/11 07:08, 3F

09/11 08:54, , 4F
真正的信徒,是從內心中活出基督的信徒,而不是信了之
09/11 08:54, 4F

09/11 08:54, , 5F
後不活出基督的人,能活出基督的人自然有相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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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8:55, , 6F
不是每個口中說主啊主啊的人都能得救的!
09/11 08:55, 6F

09/11 10:10, , 7F
救恩有兩種 法理上的救恩是和行為無關
09/11 10:10, 7F
麻煩列出出處

09/11 10:18, , 8F
真心相信與行為要分開討論。
09/11 10:18, 8F

09/11 10:19, , 9F
真心相信決定永遠的救恩,行為決定來世的救恩。
09/11 10:19, 9F

09/11 10:20, , 10F
來世的救恩是信徒要得獎賞還是受懲罰。
09/11 10:20, 10F

09/11 10:21, , 11F
兼顧這兩面才是聖經完整的啟示。
09/11 10:21, 11F

09/11 10:24, , 12F
林前、三、15講得很清楚:
09/11 10:24, 12F

09/11 10:24, , 13F
人的工程若被燒燬,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
09/11 10:24, 13F

09/11 10:25, , 14F
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09/11 10:25, 14F
林三 我讀的感覺 比較像是指 那些入了有爭議的教會 受了不正確的真理 但仍是在基督這根基上的人 房子經不起考驗固然被燒了 但自己仍然可得救 不像是指那些只受洗 卻沒愛 沒好行為的人 最終也必然能得救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61.230.76.244 (09/11 16:29)

09/11 22:46, , 15F
神要得著的是人的心 有信沒行為 那信是假的 有信必有行為
09/11 22:46, 15F

09/11 23:47, , 16F
很棒的討論 非常值得深入研讀各家的說法
09/11 23:47, 16F

09/12 22:42, , 17F
想法很認同!
09/12 22:42, 17F

09/14 17:10, , 18F
yee大,暫時下火湖還有別的經文支持嗎? 我是第一次聽到這種
09/14 17:10, 18F

09/14 17:10, , 19F
說法。盼請多給些經文讓我多多思考。
09/14 17:10, 19F

09/14 17:12, , 20F
但我也覺得林前三15不夠清楚,因為這裡說: 要"像”從火裡經
09/14 17:12, 20F

09/14 17:13, , 21F
過,這裡的像怎麼看也不是指著說 "會從火裡經過"。
09/14 17:13, 21F

09/14 17:14, , 22F
^的一樣
09/14 17:14, 22F

09/14 20:50, , 23F
啟、二、11,啟、二十、14
09/14 20:50, 23F

09/14 20:51, , 24F
啟示錄是表號的書。
09/14 20:51, 24F

09/14 20:51, , 25F
火湖的火也是表號,所以像從火裡經過。
09/14 20:51, 25F

09/14 23:41, , 26F
謝謝
09/14 23:41,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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