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通往地獄的大道
※ 引述《imac5780 (imac)》之銘言:
: 為什麼我還會相信這樣做會下地獄呢
: 這讓我覺得很有趣
: 如果你問我
: 信徒會失去救恩嗎
: 我會說當然不會呀
: 救恩跟人的行為無關喔
一次受洗 就永遠得救
這是錯誤而荒謬說法
救恩跟人的行為無關
這也是錯誤而誤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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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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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只是說 你們得救是因為恩典 而恩典是神所送的禮物
不是人做了什麼而有的 或 人憑自己而得的
(只有這樣的意思)
(並不是指說 救恩跟你行為無關) 並沒有這樣的意思在裡面
而部份教會照字面 自動補腦解讀另一半 變成"救恩跟行為無關"
(這完全是錯誤而誤導人的)
而信 就能得救的原理
在於 人無法光靠守法律得救
簡單的歸納有二點:
1「屬血氣的人無法守全所有法律」人無法滿足所有每一條法律的要求
2「現實的法律本身功能有其受限和消極」 只能規範人不要去做壞事
遵守法律而生活著 法律無法強迫你必須幫助別人
(也就是想達到滿足法律上的義 無法只光靠守法條來滿足)
所以經上說
雅各書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
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書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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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為現實法律功能有限
希伯來書 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
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這更美的指望 指的就是 信 就能得救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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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信"的出現 最重要的是 他解決了 人無法靠"守法律" 來滿足法律的這個問題
而法律這邊所需的程序和公義問題 最終將由基督來替我們滿足
(所以經上才會說在"律法下 贖出我們 或 代替我們" 來解決法律問題)
而使得那些願意 悔改向善 內心本質己經善良的人
就是實際真正有滿足到法律上的義 公義、憐憫、信實 的標準要求的人
能得到真正滿足法律的機會 而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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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有受洗 卻無實際與悔改相稱行為的人
是無法只靠完成受洗這動作來得救的
彼得前書 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
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提摩太前書 1: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
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提摩太前書 1:6 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提摩太前書 1:7 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信 望 愛
愛是最大的 只談信 卻沒有愛的人 是不可能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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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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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列出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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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 我讀的感覺 比較像是指 那些入了有爭議的教會 受了不正確的真理
但仍是在基督這根基上的人 房子經不起考驗固然被燒了 但自己仍然可得救
不像是指那些只受洗 卻沒愛 沒好行為的人 最終也必然能得救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61.230.76.244 (09/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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