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對外教人的看法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nurse)時間11年前 (2012/12/23 20:49),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sparkfire (星火)》之銘言: : 我也很認真的想過這個問題,因為我不能接受神既然是慈愛憐憫的,卻又放棄未接受 : 福音或未聽過福音的朋友的說法。 : 所以呢,我請教過一個對神學研究經歷豐厚的老弟兄。 : 他提醒我約翰一書裡的幾處經節: 小弟的聖經知識有限,如有不懂或解讀錯的地方請指正 其實這段話應該是已經是基督徒的人說的話,對於非基徒或是未聽過福音的人來說不 適用。 而且對於上下文應該要完整的看待才符合原意 : 4:7 : 親 愛 的 弟 兄 阿 、 我 們 應 當 彼 此 相 愛 . 因 為 愛 是 從   神 來 的 . : 凡 有 愛 心 的 、 都 是 由   神 而 生 、 並 且 認 識   神 。 : 4:8 : 沒 有 愛 心 的 、 就 不 認 識   神 . 因 為   神 就 是 愛 。 4: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因此我認為還是要藉著信耶穌也才能明白神的愛 : 4:12 : 從 來 沒 有 人 見 過   神 . 我 們 若 彼 此 相 愛 、   神 就 住 在 我 們 裡 : 面 、 愛 他 的 心 在 我 們 裡 面 得 以 完 全 了 . : 4:16 :   神 愛 我 們 的 心 、 我 們 也 知 道 也 信 。   神 就 是 愛 . 住 在 愛 裡 : 面 的 、 就 是 住 在   神 裡 面 、   神 也 住 在 他 裡 面 。 : 4:17 : 這 樣 、 愛 在 我 們 裡 面 得 以 完 全 、 我 們 就 可 以 在 審 判 的 日 子 、 : 坦 然 無 懼 . 因 為 他 如 何 、 我 們 在 這 世 上 也 如 何 。 : 耶穌還說過: (Mt 25:31~46)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些 事 你 們 既 作 在 我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 身 上 、 就 是 作 在 我 身 上 了 。 : 好吧,或許這個看法跟一般的認知不太一樣, : 但是我想,得救與否並不單單除決於,這人是否信耶穌。 話只說對了一半,應該說,得救是一定要信耶穌,信了之後所行出的好行為是為榮耀神 而非因行為得救,因為因信稱義,而非因行為稱義 : 因為通往天國的路是窄的(Mt 7:13~14),即使是已經受過洗的基督徒, : 也要接受種種的挑戰。 沒錯,即便是基督徒也一定會有挑戰,因為撒但的攻擊絕對不會停止,基督徒更是 : 基督徒如果還是持續的犯罪,仍然是屬魔鬼的。(1 Jn 3:4~10) : 還有另一個關鍵,就是看這人有沒有愛,因為神就是愛。(1 Jn 4:8) : ※ 引述《johanna (HANA)》之銘言: : : 推 uka123ily:彰顯甚麼我是覺得隨意,但別企圖干涉異教徒就好。 12/22 15:29 : : → piggy826:吵什麼也都無所謂,不要再提非信徒會入火湖就好 12/23 03:04 : : 看到這兩位板友推文,我想應該要回應一下: : : 天主教會教導,即使沒受洗,即使不信天主基督聖神, : : 只要秉持著良心過生活,還是可能得到救贖, : : 因為良心就是天主所賜的「聖言的種子」, : : 至於救贖的方法只有天主知道,所以我們不會任意評判誰得下地獄。 : : 就連背叛耶穌基督的猶達斯(猶大)都不一定會下地獄, : : 若他在死前已經悔改,還是有得救的機會, : : 正如和耶穌基督一起被釘上十字架的強盜在死前懺悔祈求, : : 當場便得到保證「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裡」。 : : 如果不信主就要下地獄,那被墮胎的嬰兒怎麼辦? : : 生在外教風俗濃厚的地區、從來沒接觸過福音的人怎麼辦? : : 要說這些人全都會下地獄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太不公平了, : : 我們的主是公義的、良善寬仁的,祂必定會把得救的機會賜給每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96.162

12/24 00:08, , 1F
謝謝你的補充, 我也認為應該要上下文看完整才是正道,
12/24 00:08, 1F

12/24 00:08, , 2F
只是怕篇幅太長沒人要看才只貼幾節我認為比較重要的,
12/24 00:08, 2F

12/24 00:10, , 3F
事實上我覺得應該要把約翰一書第4章整章一起看會比較完
12/24 00:10, 3F

12/24 00:11, , 4F
整. 有空我會再補充, 但是基本邏輯是懂得愛的人就是信
12/24 00:11, 4F

12/24 00:12, , 5F
神的人.
12/24 00:12, 5F
文章代碼(AID): #1GrltFV3 (Christianity)
文章代碼(AID): #1GrltFV3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