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神為何容許這些事發生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時間12年前 (2012/05/13 22: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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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引述《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之銘言: : : (證據就是前面文章 我根本一次都沒有打因果兩個字) : : 因為我一直要宣稱的就是:"自由度%和單次行為是否自由有相關" : : 而不是自由度%和個人單次行為是否有"因果" : : 「你不能先擅自改變我宣稱,然後說我的宣稱有錯」 : : ^^^^^^^^^^^^^^^^^^^^^^^^^^^^^^^^^^^^^^^^^^^^^ : Well, 我無意離題。 : 讓我拉回主題。我這裡想與你討論的, 是訴諸「自由度」的意義在哪。 : 我一開始問你的時候, 你的回答像是把自由度用在單一行為上面而非統計結果, : 因為你似乎認為, 如果某個人的某個行為自由度是 0.00000000000001%, : 那麼應該不算罪。 : 「就是如果他已經幾乎不能自己控制他做的決定 : 只有區區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可控制的情況 : 那他犯的錯不應該算罪」quoted from you #1Fha0WKJ ^ 幾乎 OK!我那邊的確是不能這樣寫,但加一個詞"幾乎"就正確了 「幾乎」是指: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的機率 (當當樣本極大時 這個frequency interpretation---->(趨近於)機率) 我知道你對這個回答不會滿意 因為這還是只能推估 不能直接回答 這個行為是否失去自由。 所以我們看下去。 ---------------------------------------------------------- 好 現在我整理一下 我們要討論的論述似乎有三個重點 其實我覺得我都有回答過了。 1.你最關心的「這個行為」是否失去自由/無罪/被先前物理狀態決定 這個你最關心,其實我也有回答過,但是你沒回應我的回答。 所以等下會放在最後面。 2.統計有相關 是否就代表兩變項有相關。是。(討論過了 這是統計基本概念) -------------------------> 自由度%和單次行為是否自由有統計相關,所以自由度跟單次行為是否自由有相關。是。 3.自由度%跟信仰有沒有關。是。 1或2只要至少有一個為是,3就為是。 所以不討論了。 -------------------------------------------------------------- 回到最重要也是你最關心,卻一直忽略我的回答的問題。 Q:「這個行為」是否失去自由/無罪/被先前物理狀態決定 以下是某篇我的回答,你一直忽略回答(有意或無意) : 第二, 就算他真的之前做了100000000000000件事而其中只有一件是自由的, : 也不表示他現在做的這件事就一定是自由的, 就一定是那種不用負責的事。 ^^^^^^^^^^^^^^^^^^^^^^^^^^^^^^^^^^^^^^^^^^^^^^^^^^^^^^^^ 其實也就是 判斷 「這個行為」是否失去自由/無罪/被先前物理狀態決定 的問題 我覺得你是回頭來質疑你自己的定義 幫你複習一下 你的自由意志定義是:某個人的行為非完全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無自由意志定義是:某個人的行為是完全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所以如果現在有一個人正在做一件事(假設為姦淫,事件代號Y) 那麼這件事是/否由先前(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你必須假設能夠判斷 (也就是能夠判斷上一行是或否) 若無法判斷 則你的定義不成立 因為你既然無法判斷此人現在這個行為 "是"或"非" 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你就無法分辨這人的(全部)行為(這三行是根據你定義寫的 你定義的行為是指全部吧) "是"完全由先前(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還是"非"完全由先前(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只要這個人有任何1個行為無法判斷是/否物理決定 就無法判斷全部行為 因為只要少了1個行為的判斷 你定義裡的"完全"就要被拔掉) 因此你就無法分辨這個人 無自由意志 還是 有自由意志 因此你的定義就會不成立。 反之 若你的定義要成立 一個必要條件就是 必須假設 「某個人的每一個行為 是/非 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都是可以判斷的」(假設1) (不然你可任意舉一個反例 是這個假設為否 你的定義還成立的情況) ^^^^^^^^^^^^^^^^^^^^^^^^^^^^^^^^^^^^^^^^^^^^^^^^^^^^^^^^^^^^^ 因此回到前面 若現在有一個人正在做一件事(假設是姦淫,事件代號Y) 則 這個人做的姦淫的這件事 是/非 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是可以判斷的。(依據假設1) 判斷後 兩種可能的結果如下: 1.這個人做的姦淫的這件事 非 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這種情況,表示此人做的姦淫這件事,他可以自己決定 故有罪(有責任) 2.這個人做的姦淫的這件事 是 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這種情況 表示此人做的姦淫這件事,他無法自己決定 故無罪(無責任)。 ^^^^^^^^^^^^^^^ 故洗刷冤屈。 簡單來說 我都沒質疑你的定義 「自由意志是某人的行為非完全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 其中每一個行為你怎麼知道是不是由先前的(內外)物理狀態所決定的????? ^^^^^^^^^^^^^^^^^^^^^^^^^^^^^^^^^^^^^^^^^^^^^^^^^^^^^^^^^^^^^^^^^^^^^^^ 你如何判斷啊???????? 反倒你一直用你自己定義有問題的東西 狂反問我 這件事怎麼知道是不是由先前物理狀態決定(或是否喪失自由 是否需要負責) 你的整個轉移焦點問的問題 都是你自己的定義耶 老兄 ps1.真是的 你的定義我還要幫你證明! ps2.我食言又回文了 嗚QQ : 因此我認為你對自由度的認定, 是為了說明「有自由」但「不需負責」 : (因為自由度過小)。 : 我因此提出質疑, 認為這裡的數字沒有意義, 因為在單一的行為上, : 若是行為不完全是由先前的狀態所決定, 那麼他就多少要為此行為負責, : 要不要負責只是與行為「有/無」自由相關。 : 所以我請問你, 你的數字是怎麼理解的, : 然後你把它轉向統計, 把一個行為的自由度轉成從受精卵到t之前的行為統計結果, : 但這樣只會使你的解釋更加困難, 因為一事歸一事, : 單一行為要不要負責, 與其它行為自不自由無關。 : 而你在這裡又把「相關」也做統計解釋, 我覺得是不必要的離題。 : 固然單一行為可以和一個行為集作出統計上的相關性, : 但這樣的相關性, 並不能說明「該行為要不要負責」與「其它行為自不自由」的相關。 : 回到原問題, 其它枝枝節節我就不追問了, : 我的問題只有一個, 就是訴諸「自由度」的意義究竟在哪? : 不要告訴我說是「如果一個人行為自由度只有 0.0000000000000001%, 則不算有罪」, : 因為你這裡的數字是統計結果, 而一事歸一事, 先前行為不影響現今行為的責任。 : 但如果不是這個, 那你訴諸「自由度」的意義究竟在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09.67 ※ 編輯: gakuto 來自: 118.160.109.67 (05/1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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