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牧師開槍射死貓 檢判定不違《動 …
※ 引述《weeee333 (食物)》之銘言:
: 這篇文章最近在貓板上也算是討論熱烈,
: 我想問的是,到底從信仰的角度來看,這位牧師所做的事是正當的嗎?
: 問這個不是從法律的角度,而是從道德與信仰的角度。
: 身為牧師,是否就要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生活?
: (他有「提供善的榜樣」的義務嗎?)
: 而殺貓這個行為到底有無善惡可供評斷?
: 聖經裡有沒有關於這種問題的解答?
: 謝謝!
我記得聖經當中應該是沒有那種直接要求「愛護動物」的經文,間接引申
的經文我就不敢說了。所以射殺貓這件事情本身沒有問題。
個人反而對於其他部分比較感興趣..
1. 這位牧師有沒有講實話?說謊是罪我想大家都不會有意見
事件初發受訪時,他理由是金魚被吃了,上了法庭才有老婆過敏說。當然,
作為法庭證據,牧師娘過敏一定是經過醫學檢證的,但是第一時間沒有提出;
其動機就令人懷疑。不知過敏是否只是脫罪之詞。此外媒體也曾報導說他的說
法有反覆。
2. 根據電視台的畫面他的情緒明顯失控了。即便不以牧師的角色來評量,就
算是以普通人的標準他的肢體 (有作勢攻擊媒體的攻擊動作) 以及話語,
(兇惡但沒有髒話) 都是不恰當的。當然,考量到台灣媒體的優良素質,
在訪問過程中記者是否有挑釁或其他引人反感的言行不得而知,因此這一
點我持保留態度。
話說回來,我一直都搞不懂為什麼台灣規定不能吃貓狗肉..這不是中國及
原住民老祖宗的傳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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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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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香肉都是非法的啦,噓..政府有明文規定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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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聖經上來說到新約時代除了人肉之外應該是都可以吃的。代為管理萬物也不代表
應該大小眼吃豬吃牛卻不吃貓吃狗..
不過我的問題主要是法律層面,為什麼中華民國政府禁吃貓狗肉?
基於保育理由禁吃櫻花鉤吻鮭或台灣雲豹我想大家都不會有意見..至於貓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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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