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上帝愛人究竟跟人的行為有沒有關係?
親愛的freshguy
你提的問題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說出來給你參考參考 ^^"
就標題的問題來回答
上帝愛我們跟我們的行為是毫無關係的
聖經說 "神愛世人" (約3:16)
一個人不信神 神還是愛他 --> 這觀點與某位板友的推文剛好相反^^"
一個人犯罪 神還是愛他
不管是什麼人 上帝都愛你
因為愛是意志的決定 神已經決定愛你 完全接納你
無關乎你做了什麼事
但是神喜不喜歡你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那邊記載了以色列人出埃及還有在曠野裡的一些故事
但是第五節說到 "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 (林前10:5)
神當然愛那些百姓
但是從聖經看顯然知道神不喜歡他們中間大部分的人
上帝"愛"罪人 因為罪人也是人 人是神創造的
但是神"不喜歡"罪人 因為罪人有罪 罪惡和聖潔是天壤之別
所以 "討神喜悅" 一直是我們該追求的目標
我們不需要 "討神的愛"
神的愛根本不需要討 因為神一直很愛你
"討神喜悅" 才是我們需要活出來的生命
(當然討神喜悅細節有很多 包括信心.順服......有的沒的很多因素)
愛 是意志上的決定
喜歡 是情感上的反應
這兩個不一樣
不知道這樣回答清不清楚
希望對你有幫助
如果有錯誤也請其他板友指正 ^^"
※ 引述《freshguy (象棋~~)》之銘言:
: 看到標題幾乎所有的基督徒會說:上帝愛人不看人的行為
: 問題是,這好像不是真的!
: 現在幾乎所有教會裡或是福音書裡都說:「要做神喜悅的人」
: 意思似乎是:你要做什麼行為來讓神歡心,神比較會喜悅你,比起一些不遵守聖經的人
: 神會更喜悅你。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 如果神愛人跟人做的任何事無關,那我犯罪或是行義,跟神喜不喜悅我有什麼關係?
: -------
: 聖經的神應該是人格神,如果神有人格,那麼,愛有差等是應該的
: 但如果基督是自然神,自然力沒有差等,神普遍的愛人也是合理的
: 問題是自然神跟人格神又兜不太攏....先秦諸子中儒家強調愛人有差等
: 墨家強調兼愛....道家根本不提愛不愛
: 請問聖經中的上帝形象究竟接近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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