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既然Q兄如此堅持,請回答~~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火流星!復活!)時間18年前 (2006/04/30 04:26), 編輯推噓6(1598)
留言32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篇是我在Ptt Christianity板所發表的最後一篇文章 從此之後,我不再於本板發表文章、回應文章、轉載文章、修改文章 也不再於本板使用推文 ※ 引述《Ivangelion (梭哈沒在怕的啦)》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 2. 一整段完整的預言需要被切割才能解釋,而切割的標準含糊不清 :   舊約中那些與新約耶穌的教訓不相容的就是該考慮的部份。如果耶穌叫身 : 為罪人的我們「要寬恕人無數多次」,那麼天主難道「只寬恕人有限次然後報 : 仇」嗎? 耶穌沒有叫人「寬恕人無限多次」 如果真如你所言,那麼你又如何相信有最後審判? 只要存在最後審判,就不是無限多次的寬恕 : : 若照你所言那位神父的觀點 : : 要怎麼解釋 : : 「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 : 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 : : 所羅門並沒有在國位上直到永遠 : : 耶穌基督也不是因為自己犯罪而受杖受鞭 : : 難道這段指著基督的預言,其中也有部份不是 神的話嗎? :   耶穌不可能會犯罪,所以這裡不可能單指耶穌。思高聖經注釋說:「這 : 裡實已暗示默西亞和祂的神國教會。」 還有指誰?所羅門可沒有受杖受鞭 :   救援的反面就是「喪亡」!若望福音的作者在這裡用「審判」來表達這 : 個狀態:「那信從他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因為他沒有信從 : 天主獨生子的名字。」(若三18)誰如果不相信天主子給人帶來生命,不領 : 受他贈與的生命,就已經跌入決定性、「末世性」審判的狀態。若望福音強 : 調審判的發生並不是在死後,反而就是在此時此刻,就在人生活的每一個當 : 下。而且事實上也並非天主將要審判我們,因為就天主本身而言,祂所願意 : 的根本不是審判,而是救援。如果在這種情形之下,仍然有審判發生的話, : 其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因為人不相信子。所謂天主的審判,不過就是祂對人 : 由於不信的抉擇而造成的結果加以確認而已。 所以你不相信耶穌所言 「在那裡(地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只相信煉獄? : 救援是天主聖三愛的工程 :   雖然這段經文肯定,審判就發生在此時此刻,這是一種「現時性」的末 : 世論;但就若望福音整體而言,這個肯定卻並未排除「將來性」的末世論。 : 人的確因為不相信天主子而已被審判,但是由於人活在歷史時空當中,還一 : 直有機會從不信當中悔改而相信天主子。因為天主是愛,祂的旨意是要讓一 : 切人都得救,祂派遣聖神來教導人認識一切真理,目的就是幫助人相信子。 : 因為聖神在歷史中一直伴隨著人生活,引人進入真理而相信子,並因此而脫 : 離喪亡,得到永生。救援實在是天主聖三在世人身上進行的愛的工程! : 這說明跟我的論點沒有衝突。 我不知道你要怎麼解釋出埃及記中,上帝殺埃及所有長子 甚至還立定了逾越節作為預表 我今天坐車上班默想創世紀的時候,突然間明白 四千年前的人們,對於公義的觀念並不像現在這麼明確、有系統 當時的人們,對於公義的觀念大概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而上帝選擇了「用當時的人們所認知公義的觀念」啟示自己 使人知道祂是公義的上帝 我認為這是上帝的屈尊降卑,是上帝的恩典 而不是上帝的不公 今日的人們自以為聰明, 以為上帝應該要用「四千年後的公義標準」來對「四千年前的人」啟示,才算是公義 我倒覺得是今日的人們太狂妄、太自我中心 上帝願意尊重四千年前的人,用他們當時能夠明白的觀念去啟示自己 並沒有勉強提昇他們,讓他們明白四千年後的標準 我覺得這也是上帝的恩典 我為此十分感恩 -- 你們若說『耶和華的默示』, 耶和華就如此說:『因你們說「耶和華的默示」這句話, 我也打發人到你們那裡去,告訴你們不可說「耶和華的默示」。』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9.38

04/30 10:53, , 1F
所以你的神的公義永遠無法超越時代?
04/30 10:53, 1F

04/30 12:35, , 2F
謝謝你這篇文章很好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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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42, , 3F
如果以後看不到你的文章是很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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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44, , 4F
一樓的,沒有辦法超越時代的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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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35, , 5F
為什麼呢?拜託你不要走吧,這個板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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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50, , 6F
可以到他個人版去看.他的文章深度是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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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52, , 7F
這種鄉民寫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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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36, , 8F
想落跑啊 ~ 給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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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39, , 9F
別走啊..可是這樣又會讓你食言: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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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17, , 10F
拜託你別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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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36, , 11F
請問各版在哪 我覺得你的文章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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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55, , 12F
無名小站的 P_R_Ultra板 光徑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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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9:16, , 13F
掰掰....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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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0:31, , 14F
他要有版主權柄才敢發言..所以回個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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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1:07, , 15F
所以神的公義無法讓人超越時代?to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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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15, , 16F
真可惜...不過相信上帝會繼續帶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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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4:11, , 17F
to a大:你會想讓螞蟻上火星嗎??XD
05/01 04:11, 17F

05/01 10:58, , 18F
你發文的確很有說服力 不過你沒有當板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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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0:59, , 19F
和胸襟 好聽的說是專家 其實就是訓練有素的狗
05/01 10:59, 19F

05/01 14:54, , 20F
螞蟻有意願上火星的話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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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29, , 21F
哈 別再回來了!!!
05/04 02:29, 21F

06/05 21:14, , 22F
哈哈,可別學信望愛的那些新教徒,發表離站聲明後還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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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1:15, , 23F
實在是丟人丟死了。言而無信,還被一堆新教徒奉為輔導大老
06/05 21:15, 23F

08/04 23:47, , 24F
你食言了~
08/04 23:47, 24F

08/10 13:47, , 25F
言而無信,還大辣辣地企圖回應文章至作者信箱,可恥!
08/10 13:47, 25F

08/10 13:49, , 26F
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08/10 13:49, 26F

08/10 16:35, , 27F
道理上說不過他人,就說他人論斷,真是好笑
08/10 16:35, 27F

08/10 16:36, , 28F
這麼愛回應,就讓你回應到作者信箱,回個痛快!
08/10 16:36, 28F

02/06 04:15, , 29F
太久沒閱讀,原來已經破戒破得很習慣了
02/06 04:15, 29F

02/06 04:16, , 30F
說明一下現在是主曆2008年2月6日凌晨
02/06 04:16, 30F

04/13 03:43, , 31F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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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41, , 32F
還好這篇有被mark,不會被偷偷刪除
10/08 17:41, 32F
文章代碼(AID): #14Kylwos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