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海螵蛸會有脹氣嗎?
: 胃酸逆流的原因不是單純肝鬱脾虛
: 他也可以氣陰兩虛
: 或者脾腎兩虛
: 或者其他很多原因
: 這樣討論其實討論不出個所以然
: 臨床上醫者盡量不應該依照患者所說所述
這部分的問題牽涉到診斷,要看你遇到的醫師的習慣如何?
有的醫師只有問診,把脈舌診僅供參考...其實他說不定也不care
有的醫師只聽到你說的症狀(胃酸逆流)就開套方藥了,連問診都是參考...
有的醫師從你走進來就開始收集線索(望診 面色體態),聽你講話(聞診)
間或問幾個關鍵問題,把脈望舌確認後開藥...
"臨床上醫者不應該僅依照患者所說所述"開方藥
這句話100%正確,患者的認知與醫者的認知會差很多
問大便之類的就很容易體會到 有的患者長年兩三天解一次便,他認為這是正常,
所以會說我大便正常(此處 "正常" 意思是現在跟以前一樣...沒有變化)。
但因為我們不知道醫者診的如何(收集線索)
所以我們也很難評判醫者判斷與開方藥間的正確與否
除非該醫師能把他的分析推理過程,開方思考邏輯、治療計畫以及患者治療反應
都告訴我們...
才可能進行較正確的判斷。這就是為什麼不要隨便批評別的醫師亂開方治病。
純就事實討論會比較讓大家有收穫
: 就下定論要用某方某藥來進行治療
: 萬一他是氣陰兩虛 然後又判斷是因為肝鬱型
: 那或許四逆散是OK 問題就出在加減單位
四逆散有濃縮中藥方劑,有時候比較方便以它為基礎加減開方
對有氣虛者可以加上補氣藥,陰虛者可以補上養陰藥
: 那如果是單純氣虛 用個補中益氣湯不就可以解決問題
單純氣虛也不一定是補中益氣湯的適應症
尤其是在有胃酸逆流(脾氣虛 胃氣上逆)這型,用補中益氣升提可能會氣逆
更厲害。
: 或者更精簡一點
: 那萬一是久病 脾腎陽虛了
: 單純就症況說明之後內心就下定論用四逆加減
: 或許當然他的主因是四逆散症
: 可是他脾腎陽虛日久無法對藥物進行有效消化
: 導致藥物進入人體無法吸收產生其他問題
: 那他是否還得用四逆散加減
: 他是否要先用其他溫裡或者治療陽虛的藥物先治療?
這就牽涉到醫師心中的治療計畫了
他可暫用四逆散加減先理氣(假如沒有痰濕瘀血等病理產物),俟後溫脾腎
如果脾腎陽虛很厲害,也可先予溫補....
也可以直接四逆散加上溫脾腎的藥物邊補邊通
甚至是甚麼藥都先不開,灸一陣子才開始開藥吃....
: 並不是說四逆散加減治療胃問題不好
: 而是很多醫生喜歡這樣用
所以要討論就應該像你這篇的語氣,不要一開始就讓人覺得你有情緒
這樣會很難溝通
既然用四逆散加減治療胃問題並不是不好
那我們就應該討論為什麼很多醫師喜歡這樣用,且為什麼會有用?
是因為他的病人族群都是這一類的?
=>那就要找為什麼這類的病人喜歡去看他?還是因為該醫師所在區域胃酸逆流患者
的很多都是這一類的,又為什麼該地區都是這一類的?
還是因為他下診斷的方法就是有是症用是藥,只要你說胃酸逆流他就開XX散
....
: 後來我就依照傷寒論的某些藥方的辯症說給醫生聽
: 但是實際上我並無那些症狀
: 可神奇的是 我只要說出那些症狀 醫生就真的照著書上開藥
: 當時我內心在想的是 他會開甘草瀉心湯
: 的確 就是甘草瀉心湯 開出之後我就對該醫師完全失望
其實你不應該失望,應該感到開心,因為這個醫師念書至少念得很好
知識水準很夠,要討論的只是他診斷跟用方的問題
ex 為什麼全靠你說症狀就下診斷....
: 林北胃逆流就是吃到補中益氣更嚴重 還要我吃補中益氣?
我覺得客觀的說,經你之前的醫師治療後,證型說不定有所變動,後來的醫師
說用補中益氣湯治療未必是錯的。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不要太有定見
: 這就是我對很多醫生喜歡用四逆散加減的看法
: 可能古書上說某某方很適合用於某某症
: 又或者某某現代很有名氣醫生因為治療某某病用了某某方
: 然後就大肆宣揚導致很多醫生遇到了該病就用某某方開始加減套著打
: 認為不是很OK的地方
是,我也是這麼認為,但有時候你要考慮到醫師的難處
很多方用濃縮中藥開不出來,而且疊方加減其實開藥可以省很多時間,
關鍵是在 到底有沒有效。
人易患"不自見"之病,所以老愛做往自己臉上貼金的動作
自古皆然
臨床案例紀載很難得看到失治誤治的分析,通常都是顯效速效的報導
有時候通過失治誤治的分析才容易讓人成長
只看顯效速效案例會讓自己過度膨脹,以為自己無所不能
但這牽涉到醫師的訓練及自我要求
其實某部分來說,這種"誠實"的自我要求也是"醫德"的一部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56.63
※ 編輯: lepputte 來自: 1.163.56.63 (01/25 14:30)
推
01/25 14:59, , 1F
01/25 14:59, 1F
→
01/25 17:32, , 2F
01/25 17:32, 2F
→
01/25 17:33, , 3F
01/25 17:33, 3F
推
01/25 18:31, , 4F
01/25 18:31, 4F
推
01/25 19:06, , 5F
01/25 19:06, 5F
→
01/25 19:09, , 6F
01/25 19:09, 6F
→
01/25 19:11, , 7F
01/25 19:11, 7F
推
01/25 21:44, , 8F
01/25 21:44, 8F
→
01/25 21:44, , 9F
01/25 21:44, 9F
→
01/25 21:45, , 10F
01/25 21:45, 10F
→
01/25 21:46, , 11F
01/25 21:46, 11F
→
01/25 21:46, , 12F
01/25 21:46, 12F
→
01/25 21:47, , 13F
01/25 21:47, 13F
推
01/25 22:22, , 14F
01/25 22:22, 14F
→
01/26 11:06, , 15F
01/26 11:06, 15F
→
01/26 12:58, , 16F
01/26 12:58, 16F
→
01/26 13:02, , 17F
01/26 13:02, 17F
→
01/26 13:12, , 18F
01/26 13:12, 18F
→
01/26 13:12, , 19F
01/26 13:12, 19F
→
01/26 13:14, , 20F
01/26 13:14, 20F
→
01/26 17:48, , 21F
01/26 17:48,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