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最早提出文體分類觀念的是誰?
汗﹐我錯了:)
摘引﹕
我國古代公文文體辨析理論的出現﹐當以蔡邕《獨斷》、劉熙《釋名》為濫觴﹐曹丕《典論‧論文》、陸機《文賦》、李充《翰林論》為發展﹐任昉《文章源始》、劉勰《文心雕龍》、蕭統《文選》為高潮。公文文體理論也是這一時期公文理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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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公文文體的辨析意識首先在蔡邕的《獨斷》中有所反映。《獨斷》之前﹐《漢制度》中也涉及到公文文體的分類﹐此書已亡佚﹐但從其他書中可找到一些佚文。《漢書‧高帝紀》五年詔注引如淳曰﹕“詔﹐告也﹐自秦漢以下﹐唯天子獨稱之。”《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元年(32)九月辛未詔下有章懷太子李賢注﹕“《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而以隸書﹐用尺一木﹐兩行。唯此為異也。制書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詔三公﹐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詔書者﹐詔﹐告也。其文曰告某官雲﹐如故事。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詔敕某官。它皆仿此。”從下引蔡邕文字來看﹐《漢制度》與《獨斷》頗多相似之處﹐蔡邕的老師胡廣著有《漢官解詁》﹐叔父蔡質著有《漢官典職儀式》﹐這在《後漢書》章懷太子李賢注及《太平御覽》等書中多有征引﹐蔡邕的論述或許參考了他們的論述。
《獨斷》辨析的文體有命令類的策書、制書、詔書、戒書和上書類的章、奏、表、駁議。每一種文體都從名稱的來源及本義分辨談起﹐說明該文體的使用對象和范圍。如“策書”條說﹕“策書﹐策者﹐簡也。《禮》曰﹕‘不滿百丈﹐不書於策。’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曰’﹐以命諸侯王三公。其諸侯王三公之薨於位者﹐亦以策書誄謚其行而賜之﹐如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文體如上策﹐而隸書以尺一木兩行﹐唯此為異者也。”在這裡﹐蔡邕對策書這一文體的內涵、外延都作了極為準確的辨析﹐分清了策書與制書、詔書、戒書之間的區別。如說戒書﹕“世皆名此為策書﹐失之遠矣。”由此可看出﹐《漢制度》僅為列舉公文的文體類別﹐並不加辨析﹐沒有公文文體辨析理論存在。而《獨斷》則先將公文分為皇帝給臣下的命令和臣下給皇帝的上書﹐這是最早的按公文行文方向分類。然後分別辨析策、制、詔、戒的異同和章、奏、表、駁議的異同﹐將相似的文書區別開來﹐有了初步的文體辨析意識。
不過﹐《獨斷》並非專門的辨析文體著作﹐宋王應麟《玉海》卷五一說﹕《獨斷》“采前古及漢以來典章制度、品式稱謂﹐考証辯釋﹐凡數百事”。可見《獨斷》隻是考釋事物名稱的書﹐並非以辨析文體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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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獨斷》類似﹐漢末劉熙《釋名》也是考釋事物名稱的書。劉熙《釋名序》說﹕“夫名之於實﹐各有義類。百姓日用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陰陽四時、邦國都鄙、車服喪紀﹐下及民庶應用之器﹐論敘指歸﹐謂之《釋名》。”劉熙此書在全部文體上﹐較《獨斷》更為系統﹐在篇十九“矽がL酢泛推□□□妒偷湟鍘分興□畚奶逵兇唷11□2恕7□4□4□2呤欏2簟6欏8妗1懟6□8場2□欏18邸16蕖19□1□4實齲□得髡廡┤奶宥際塹筆逼氈楸皇褂玫摹5□凸□畝□裕□兇唷11□2呤欏2簟6欏8妗1懟2□欏18奐鋼鄭□擲嗨潿嗔耍□環擲噯床患啊抖藍稀廢低場15蒲□?
建安時期系統的公文辨體理論文章主要是曹丕的《典論‧論文》﹐曹丕在這篇文章裡專門討論了文體問題﹐文中說﹕“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奏議書論為公文文體﹐在八類之中佔了一半。關於這段話﹐後人一般認為主要是闡述的風格問題﹐認為曹丕旨在闡明四類文體所應有的風格。這種觀點自然也不錯﹐但風格卻並不是曹丕所要論的主要目的﹐他的主要目的還在於辨體。綜觀《典論‧論文》﹐我們發現﹐作者無論是論批評態度、作家個性﹐還是文章風格﹐都與文體辨析有關。如論批評態度﹐曹丕反對文人相輕、各以所長相輕所短的態度﹐這一觀點的根據是“文非一體﹐鮮能備善”﹐因為文體非一種﹐作家僅擅長一種或幾種而已﹐不可兼能。別的人往往針對他不擅長的文體進行批評﹐這種批評態度是不對的。在論作家個性時﹐曹丕具體分析了王粲、徐幹、劉楨、陳琳、阮瑀、孔融、應埸七子﹐認為七子於文體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如王粲、徐幹長於辭賦﹐陳琳、阮瑀長於章表書記﹐“然於他文﹐未能稱是。”各文體辨析清楚﹐作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於自己的文體進行寫作﹐才能“自騁驥驟於千裡”這才是《典論‧論文》的主旨。
【 在 mazarin (mandarin|傖父、吳儂、noblesse de robe)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是蔡邕﹖
: 都忘光光了
: 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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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巢更有新燕﹐楊柳拂河橋。但滿目京塵﹐東風竟日吹露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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