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仙”是會意還是形聲﹖

看板Chinese作者 (非也)時間17年前 (2009/02/04 20: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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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yhedron@newsmth.net-SPAM.no (古韻~http://tinyurl.com/3f84, 看板: Chinese》之銘言: : 形聲有20%兼會意就不錯了。。。 一行文= = 形聲必兼會意,的確不只20% 。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舉出五條聲訓條例: 一,聲義同源。 二,凡字之義必得諸字之聲。 三,凡從某聲者皆有某義。 四,凡同聲多同義。 五,凡形聲多兼會意。(本條,魯實先修正為凡形聲必兼會意。) 形聲字之不兼會意者,僅有以下四種狀況: 一,狀聲之字,聲不示義。如啁啾是也。 二,識音之字,聲不示義。如佛陀是也。 三,方國之名,聲不示義。如瑯邪,古瑯邪郡名,郎及牙並不兼義。 四,叚借之文,聲不示義。如柄字,丙之初義為插旗幟的磐石,从丙聲無義。 當从秉聲,叚借為丙。秉,象手執禾,持也。 除這四種情況,形聲字之聲符必兼有表意的功能。 段氏言「多」兼會意,是表示尚有例外, 魯氏言「必」兼會意,是表示應以兼會意為常態。 例: 青,美好的顏色,由青衍生出的字都有美好意。 晴,好天氣。 睛,目之漆黑明亮。 精,米之細者,仔細挑選過的好米。 《論語》: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劉師培〈字義起於字音說〉: 造字之初,重義略形,故數字同從一聲者, 即該於所從之字得聲之字,不必物各一字也。及 增益偏旁,物各一義,其義仍寄於字聲,故所從 之聲同,則所取之義亦同。 胡樸安〈六書淺說〉: 凡字之从侖得聲者,皆有條理分析之義。 凡字之从堯得聲者,皆有崇高長大之義。 凡字之从小得聲者,皆有微妙眇小之義。 凡字之从音得聲者,皆有深闇幽邃之義。 (後略) 以上都足以說明形聲必兼會意的道理。 -- ~~~~~~~~《熙戲犀》~~~~~~趙元任~~~~~~~~~~~~~~~~~~~~~~ 唸你 /\ ψ ~~~~西溪犀,喜嬉戲,席熙夕夕攜犀徙。席熙細細習洗犀。 一可 /|/ | ~~~~~~~~~~~~~~~~~~~~~~~~~~~~~~~~~~~~~~~~~~~~~~~~~~~~ 點以 /◢◢◣\ 非 犀吸溪,戲襲熙。席熙嘻嘻希息戲,惜犀嘶嘶喜襲熙。~~~~ 啊再 \◣ ◢/ 也 ~~~~~~~~~~~~~~~~~~~~~~~~~~~~~~~~~~~~~~~~~~~~~~~~~~~~ !難 凸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3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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