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
許多愛國奮青為自己上下五千年驕傲激動﹐卻看不懂東坡行書墨跡﹔我們嘴上一直說要統一台灣﹐但緣木求魚的是讓同胞之間相互看不懂對方的書。這一切都是因為“繁體”字的緣故。而且與簡體相比﹐事實上繁體還更科學﹐比如旅遊的“遊”字﹐11路兩腳劃地﹐顯然是用腳的一種活動﹐理所當然走之底﹐但現在卻被改成遊泳的“遊”﹐愚以為荒唐。若然﹐何不合並所有有點象的同音字﹐讓老外更難摸腦袋﹐以顯吾太華嘉文之艱深難奧古雅﹖如果說文字僅是符號﹐不如直接發展元音四聲注音字。
竊以為最好的方案是書面用繁﹐書手用四聲元音注音字或拉丁字母。前者嚴肅後者隨便﹐前者用於正規場合後者則公堂嚴禁。比如死刑判決書用簡體又不願改正﹐等於沒判﹐當場釋放。
春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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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懵懂入來,大笑放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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