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致理盃主辦隊槍手事件現場還原
※ [本文轉錄自 tabletennis 看板 #1FWggx5D ]
作者: ilovejessica (華仔) 看板: tabletennis
標題: [討論] 致理盃主辦隊槍手事件現場還原
時間: Mon Apr 9 17:24:08 2012
【楔子】
看來,總得有人出來將事件始末交代清楚,
讓無緣參與到"這場盛會"的球友們
能夠瞭解我們的訴求並體會我們的感受~
那在看這篇文章之前,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以示我的角色立場以及對此文章的負責~
小弟是中國醫藥大學的學生,這次以"中國中醫sanity"隊與會致理盃。
"很幸運地",在預賽小循環就遭遇到了神祕的魔鬼……喔不!是地主隊~
然後"更幸運地"以2比3一點之差敗給了無敵的槍手……喔不!是地主隊~
所以無緣晉級16強決賽。
第一槍是我們隊去開的!
然後主要是我站在第一線與主辦方交涉&擋攻擊,
所以整起事件由我來交代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有意見吧?
好!接下來進入正文吧!
預告一下:正文內容多少有點戰意&煙硝味,
不喜者請直接END or左轉離開~
不希望有板友因此感到不舒服or對整起事件有誤解。
感謝!
(以下文章括號內的內容,屬小弟的個人看法與心得~
擔心被小弟的主觀看法給影響的板友,可以直接忽略!
其餘內容,皆以盡量還原當時現場的客觀角度與對話來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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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打完小循環最後一場,以2比3惜敗給地主隊的我們,
確定以1勝2負無緣晉級16強決賽。
自覺技不如人的我們,悻悻然回到休息區暫歇,準備離開。
就在這時,學弟突然接獲線報,
有隊伍提醒我們,剛剛第五點的"黃秉清"似乎有"打過北區大專盃",
而且"不是致理的學生"!
他建議我們看要不要去跟主辦單位argue一下~
這樣我們也許有機會打決賽!
乍聽到此消息的我們,當然是又驚又怒!
反覆詢問此消息的真實性,似乎非常可靠!
這時隊上陷入了沉思…
如果代打事件屬實,
於情於理,一定是他們不對,我們肯定可以晉級!
但翻了翻規章,裡面的第13條是這麼寫死的:
"13. 比賽中如對對方選手身份有異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向裁判提出查驗證件之要求,
若不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則本大會不受理任何疑義,以尊重裁判之判決。"
於規章於大會,
(在球證旁證還有裁判大會都是他們自己人的情況下,)
我們絕對鬥不過他們!(強雄:你怎麼跟我鬥?)
在開了小組會議之後,大家還是決定要去argue一下,
向他們表達我們的不滿,也希望至少能得到個合理的解釋與道歉~
坦白說,這時的我們也不奢望能再打決賽,
畢竟決賽的籤表都已抽完,許多隊伍也已經正式開打,
米已成炊…總不可能要他們現場承認自己找代打放棄資格給我們補上吧!XD
OK~我們一行人,由我打頭陣前往檢錄台。
到了檢錄台,我不急著跟他們正面衝突,
我先跟不知情的檢錄人員要地主隊預賽三場的點單來看。
看了看,確定我們要找的人叫作"黃秉清",
(小插曲:其中有一場他叫作"黃炳清",這是因為他們跟他不熟造成的呢?
還是純粹筆誤寫錯呢?就留給各位看倌自由心證吧!)
於是我們切入正題,跟大會表明希望能夠確認一下"黃秉清"同學的身分。
等了好一段時間,"黃秉清"終於現身,拿著他的學生證。
接過來一看!我笑了~
眼前的人明顯與學生證上照片不符!
(來大致描述一下!照片上的人兩眼間距較大,鼻翼較大;
而眼前的人根本不符合這兩點!
別問我怎麼能肯定?在場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兩個是不同人~ =^=)
我開口道:「這是你?」
偽.黃秉清:「對啊!這是我啊!以前比較胖,現在變瘦了!」
我:「挖!你變瘦竟然可以把眼距縮小,鼻子變小耶!」
(心想:靠…是當我白痴還是盲友會成員?
老子讀醫的!你要睜眼說瞎話也找對人~
你減個肥可以作這些事乾脆叫整形外科醫師都回家吃自己算了!)
偽.黃秉清:「……(腦袋說謊資料庫搜尋中)」
我們學妹:「你有身份證嗎?可以拿出來我們比對一下嗎?」
偽.黃秉清:「我沒帶!打比賽不是看學生證就可以了嗎?」
(很好!看來主辦單位非常了解弊病所在並切中要點!
於是從下屆開始要檢查雙證件~ ^^
只是照這種鬼扯蛋的邏輯,
我以後把雙證件貼上言承旭的照片我就是道明寺了!)
我:「你確定你真的是黃秉清?」
偽.黃秉清:「……(腦袋說謊資料庫搜搜尋中)」
正當雙方拿著學生證僵持不下之際……
主辦單位同時也是他隊友的致理盃單打冠軍現身了!
(Sorry~雖然我痛恨槍手,但是對於把槍手找來的人更加不齒!
所以完全不屑記得他叫啥名字~
致理盃得冠軍,因以為號焉。)
冠軍:「請問你們想要知道什麼?」
我:「你確定這個人是你們學校的?你確定這個人與照片上是同個人?」
冠軍:「他沒代表我們學校打過大專盃。」(GOOD~顧左右而言他是吧?)
我:「那他是你們學校的嗎?」
冠軍:「黃秉清是我們學校的啊!」
我:「那他(眼前這個人)為什麼不拿他自己的學生證來比賽?」
偽.黃秉清:「這是我學生證啊!」(很好……死鴨子嘴硬到底!)
我有點火:「你們要這樣硬掰我也沒辦法!
我不可能把照片中的人DNA拿出來跟你做化驗!
但你是不是黃秉清你們自己心知肚明!
有沒有找人代打你們也心裡有數!」
冠軍:「那請問你們想怎麼樣?」
我:「我們來這邊只是想要個解釋。
我知道你們已經把規章寫死,現在才提出質疑已經太晚!
而且籤都抽完、決賽都開始了,也不可能要你們再改變隊伍引起騷動。」
冠軍:「那我們各派一個人重打第五點。」
我:「(傻眼)然後你們隊派你上場打來打死我們嗎?」
冠軍:「我們可以派別人上我不打!」
我:「(傻眼)這是哪一國盃賽的規則?
資格不符要馬取消資格直接判你們輸,
要馬就照規則上走我們自認倒楣,
重賽是哪招?」
(心想:是要我們承認你們找槍手沒錯就是了?
而且這樣搞,你們打贏了,我們好像還需要向你們說聲"謝主隆恩";
你們打輸了,我不相信你們不會使其他骯髒步硬拗!)
冠軍:「對嘛!那請問你們到底想要我們做什麼補償?」
我:「我剛說過了,我們來這邊只是想要個解釋。
為什麼你們身為主辦單位還要做這種事?
玩這種把戲不是很好看吧!」
冠軍:「所以你們想要我們做什麼補償?」
後來的好幾句對話就這樣一直鬼打牆……
看他們這麼沒誠意,也沒啥解決之道,
我們本意也不是去吵架衝突,只是想要稍微施壓給他們良心不安,
最後懶得再說,我就帶著隊伍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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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
當天的狀況我努力還原大概就是上面這樣的情景。
當然,對話內容不可能完全無誤,
非常歡迎主辦單位來當面指正or對質!^^
後來,就如板友們搜尋到的,
確定致理的"偽.黃秉清"就是真理的"郭建甫"。
老實說本來這些事,發生了就發生了!
雖然身為苦主的我們還有其他隊伍極度不滿不爽,
但槍手這種事還真的是見怪不怪,也永遠不可能遏止!
說得再現實一點,除了身為苦主的人們會反應劇烈,
旁觀者怎樣也不可能體會那種一大早千里迢迢去比賽、
發現同組對手都很強,並認真思考安排每一場點單,
之後好不容易拚戰到有機會晉級決賽,
最後卻因為有人違規而毀了整個希望的苦悶心情~
所以本來我也是冷處理,懶得浪費時間打這麼多字完整交代過程。
但是主辦單位的縮頭ˍˍ態度還有槍手的寡ˍ鮮ˍ行徑,
甚至在給他們壓力之後,竟然還敢當作沒事繼續上場比賽,
有影片有真相:http://ppt.cc/8jSQ
實在讓我嚥不太下這口氣,不得不將真相公諸於世!
如果你耐心把故事看完,你會發現整個抗議過程中,
犯錯的主辦單位一句道歉都沒有!
有的只是硬拗,有的只是敷衍,
根本從頭到尾不認為他們是不對的!
我五歲的小姪女,被媽媽發現做錯了事還會哭著認錯,
一堆20幾歲的成年人卻完全比不上!
奇哉?怪哉?
最後一段來發洩一下好了!XDD(一樣可以直接END or 左轉)
給"自"知"理"虧的致理:
如果你們怕輸,可以直接跟我們說~
看你們是要提禮物來見還是來跟我們九十度鞠躬,都可商量!
我們可以假裝讓你們打得比分近一點,甚至把一些點送你們也行!
如果這樣還是覺得不好看,那我良心建議你們桌球打健身的就好~
不要這樣作弊!更難看的是作弊作到大家都知道也夠悲的了!
當然,如果你們是想紅,你們成功作到了!
相信幾年後,大家不會記得輔大盃,取而代之的是致理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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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29.219
※ 編輯: ilovejessica 來自: 59.116.129.219 (04/0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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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nicole1106 (114.36.212.219), 時間: 04/11/2012 2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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