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地檢署要逮捕副議長郭明賓 嘉義市議會不同意
※ 引述《jealous0953 (Atheist)》之銘言:
: 嗨大家好,我志翔啦
我對時代力量真的抱有很大期待,
時力在嘉義就只有推出這麼一個候選人,
愛之深責之切,絕對不是時力黑,
只是認真覺得這個發言不妥,
若不是外行,就是瞎扯。
: 另外在嘉義地檢署那邊給出的訊息是
: 最晚在11/19會發布通緝
郭明賓已經回台了,在議會開議的保護傘下,
除現行犯或通緝外,不會被逮捕,
任何有腦袋的人都知道,
只要小心不要讓自己被當現行犯或通緝就好了,
只要我不是現行犯,沒有被通緝,
地檢署傳我,我就大方的走進去,再大方的走出來,
就算我有逃亡之虞,就算我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
地檢署也拿我沒辦法,因為我是議員,現在在開議中。
這種情況下,地檢署11/19傳喚,
郭明賓會不去?除非他真的是智障,那我沒話說。
更何況實務上,郭明賓只要找個理由請假,
例如議會要開什麼會之類的,地檢署很難不准假,
就算郭明賓真的智障到不去好了,
依照規定和實務做法,也會先拘提,拘提不到才會通緝,
決定通緝,跟發佈通緝,也是兩回事,
11/19當天傳喚不到,馬上拘提,然後馬上發布通緝?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志翔,你如何得到地檢署「最晚」11/19會發布通緝的訊息?
是不是理解上有什麼錯誤?還是誰給你錯誤的資訊?
建議這類發言,未來還是跟法務或律師好好討論清楚再說比較好,
為什麼我會說這是干預偵查?
因為志翔你的身分是議員候選人,有較高的知名度,
你說你得到的訊息是「最晚」11/19發布通緝,
如果當天沒發布呢?是不是有人可能因此覺得
「志翔都說會發布通緝,怎麼沒發布?是不是地檢署又在包庇郭明賓?」
司法的威信和信任感,就是在政治人物你一言、我一語的情況下慢慢喪失的,
發生一個刑事案件,議員、立委馬上登高一呼,
羈押!重判!天價賠償!選民看得都很爽,
結果判決不如預期,就是司法當代罪羔羊,
追根究柢還不就是這些政治人物為了自己的利益,
拿司法當作墊腳石?
當然這次志翔的發言還沒那麼嚴重或誇張,
只是如我前面說的,愛之深責之切,
我寧願相信志翔只是理解錯誤,或錯聽他人的傳聞,
這類發言,還是謹慎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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