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nodark惡意的攻擊性回文很傷我

看板Chat82gether作者 (史狗\(≧﹏≦)/)時間13年前 (2010/10/16 18:39), 編輯推噓4(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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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略 整理成彩色簡化板應該較清楚 如果有地方有誤再請兩方說明 ◎質疑者:nodark 簡稱n大 ◎被質疑者(本篇原po):berryqueen 簡稱b大 質疑點1:被罰過? b大從9/23在合購版(BuyTogether)開威秀團票團 至10/4共po六篇徵團員 每篇都被n大→ nodark:剛被罰完又來開團喔? 質疑點2:用分身邊買邊徵?n大質疑10/9之後用另一id(bata**)在買賣板(forsale)po文轉讓威秀票 b大10/9發現n大質疑推文 b大質疑點1解釋: 9/23前有開團,被檢舉刪文掉一篇舊合購文而被水桶 (我刪文是因為在它版如要重po相同文章有刪舊文的習慣-有在買賣版的鄉民會懂) 對於n大的推文認為是惡意引導 向版主反應 但沒有得到立即可解決的方法 b大質疑點2解釋: 團預計10/4結團,雖想延到10/11 但由於N大的推文我後來都未收到團員加上又有先跟團的團員急著要 所以我10/9就去買票並面交了 此時因已向版主先反映惡意推文,所以覺得不該動文章,因此沒有去改[流團或截團] 因我的帳號被惡意推文的事還未解決 所以10/9後向妹妹借帳號po買賣文(我後來知道這是站規所不允許的...>”<) 是否為不同人帳號 帳號部目前尚未正式回覆 n大對他人質疑省略 b大覺得n大質疑行為未經查證 嚴重造成名譽等傷害 也破壞親情(妹妹不再願意借帳號?) ------------------------------------------------------------------------ 我覺得n大也許是看到許多利用團票營利者 因此對很多人有質疑 也發現你被水桶過 因此推文提醒大家 但可能不確定你為何被罰吧? 所以你可以像這篇說明一樣 讓大家知道不是營利等 只是不知合購與買賣板兩邊習俗不同 手誤刪文 既然覺得惡意推文那邊沒處理好 不改標題 可能也先別去轉讓才夠謹慎 借帳號的事 你後來知道是違反"站規" 那怎麼能怪到n大頭上 算是順便讓你知道你平常就因不知情而常違反的規則? 儘管是小事 感覺常因為不知道而觸犯到違規 (我覺得很少見) 對質疑其實好好說明應該就可以妥善處理 總之扯到錢 請萬事小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37.89

10/16 18:41, , 1F
簡單明瞭 給個GJ XD
10/16 18:41, 1F

10/16 18:43, , 2F
加上N大文章關鍵字和組務站務處理狀況如何
10/16 18:43, 2F

10/16 18:44, , 3F
啊 組務站務處理狀況有在上面 抱歉
10/16 18:44, 3F

10/16 18:45, , 4F
N大文我沒從頭跟 不確定那些跟B大有關
10/16 18:45, 4F
對了 雖然B大主要想表達N大語氣太具攻擊性 但我認為舉例中對C大的質疑很合理.. 而且其實對B大推的那句 是事實 的確被罰過 ※ 編輯: snoopyiou 來自: 59.121.237.89 (10/16 18:47)

10/16 18:52, , 5F
沒揪滿團就買,本身就很詭異
10/16 18:52, 5F

10/16 18:52, , 6F
而且兩ID 某天發文IP一樣是事實
10/16 18:52, 6F

10/16 18:53, , 7F
沒揪滿就買,還用別帳號賣票,真巧!!!
10/16 18:53, 7F

10/16 18:53, , 8F
一般人無法查證資料 提出懷疑可接受吧?
10/16 18:53, 8F

10/16 19:27, , 9F
他就是不能接受才回那麼多文嘛
10/16 19:27, 9F

10/16 19:29, , 10F
"如果"真的沒怎樣,被質疑的感覺真的很差
10/16 19:29, 10F

10/16 19:31, , 11F
個人對"nodark:剛被罰完又來開團喔?"這句
10/16 19:31, 11F

10/16 19:34, , 12F
推文覺得N大用詞字眼真的很不好,易誤導
10/16 19:34, 12F

10/16 19:35, , 13F
板友,讓人認為B大是因謀利而被罰。
10/16 19:35, 13F

10/16 19:35, , 14F
但若有跟B大團的版友出來作證最好
10/16 19:35, 14F

10/16 22:19, , 15F
我跟b大的團票合購三次了~都是一張230
10/16 22:19, 15F

10/16 22:21, , 16F
最近這次買了26張 我覺得b大人很好呀~~
10/16 22:21, 16F

10/16 22:29, , 17F
2009年11月 跟團是一張220
10/16 22:29, 17F

10/16 22:36, , 18F
這很簡單 就是先買後徵 是不合合購版規
10/16 22:36, 18F

10/16 23:53, , 19F
那如果是先徵→流團→自買→用完→再徵...?
10/16 23:53,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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