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檢舉了5年沒用,要如何保命?
推
10/08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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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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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不要害人
別人佔用公共區域不代表你有權力去把它清掉
亂丟小心原本有理變沒理
如果對方要跟你盧至少毀損這條跑不掉
直接上文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housing-land-neighbors/804
正當的解法只有訴請法院確認清除的行為是必要作為
如果要避免訴訟曠日廢時
大概就是訴求消防通道
找消防局來處理,如果消防也處理不了的話大概就我上一篇推文講的
原圖的雜物還不到阻礙逃生的地步吧
比起那些雜物,汽車本身還更阻礙逃生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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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21.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665234892.A.246.html
噓
10/08 22:13,
1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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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0/08 22:15,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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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17,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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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罪是刑事
當事人只要會報警就好了不需要會寫訴狀-.-
噓
10/08 23:44,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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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應該是不只幾百
噓
10/09 00:01,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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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個有用的來聽聽0.0
噓
10/09 03:00,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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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跟原文原PO說等他家燒起來再處理
※ 編輯: aa4live (220.133.121.248 臺灣), 10/09/2022 10:33:23
噓
10/09 10:41,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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