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規改了嗎?

看板Cga作者 (eddy)時間16年前 (2009/05/25 12:28),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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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ta500muta (muta)》之銘言: : 剛剛我在看中視新聞 : 有講到一個潛水達人在澎湖的無人島海域抓到5條野生老鼠魚 : 價值1萬5千 : 新聞畫面中有照到那位潛水達人的船 : 船上有氧氣瓶 : 於是我就想請問一下 : 現在帶氧氣瓶潛水可以抓魚嗎? : 印象中有帶可以在水裡呼吸的裝備之漁船是不能帶有任何漁獲回來的 : 如果不行的話 : 是不是哪個單位又包了阿? : 海巡真的很容易包~叫那些2.3線的犬官去卡1線的哨~一定也一堆缺失 關於此類漁業,被稱為「潛水器漁業」。 依我國「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珊瑚漁業、採貝介類漁業、潛水器漁業之漁船除原有漁業證照到期申請換 發者外,不核發新漁業證照。 此準則係自民國78年由行政院農委會訂定發布,也是就自78年後就不可能 再有此類新船了,不過不確定現在國內還有幾艘此類漁船。 另外,印象中在發漁業執照時,娛樂漁業(含兼營)漁船在發執照時 ,不會讓其兼特種漁業(珊瑚、採貝介、潛水器漁業),故雖然此類漁船 在出港時可帶潛水器材,皆不得用來進行漁業行為。 再來是一般漁船,雖然我國漁業法及其施行細則中並沒有明定不可, 但因特種漁業係需取得許可方得進行,故可推得一般漁業是完全禁止攜帶 潛水設備的,所以根本不會有能不能帶漁獲的問題。不過當然有例外,例 如學術研究活動,之前就遇到很多次有公文專案特許的活動,看到的都是 經由教育部行文漁業署而核可的,那就可以讓其帶此類設備通關出港,不 過要帶漁獲應該也要公文內許可,以前在海洋所上課時,教授就有說過其 曾進行過有需要潛水進行漁類採樣的計劃。 還有就是空壓機的問題,這個相信大家在上到漁業法時應該都學過了 ,就依照行政機關的解釋即可,內容如下: 發文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八一)農漁字第一一○三九三六A號 發文日期:民國八十一年二月八日 要旨:釋漁船攜帶間接工具出海作業不包含空氣壓縮機案。 內容: 一、漁業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本法第十四條所稱漁具,係指為採 捕或養殖目的而使用之直接或間接工具」。 二、趙○○君等陳情,擬攜帶空氣壓縮機出海係為調整網位或解除絞擺與 該細則規定為採捕目的而使用之間接工具不符,為免漁民擅自違法經 營潛水器漁業,所請未便照辦。 所以空壓機也不行當漁具帶出港。不過,據悉部分港口有協調過的變通措 施,他們是限制打氣管的長度及數量,進而達到無法用來進行潛水器漁業 之目的。 最後,是這則新聞一次是否出包了? 沒有看到這則新聞,只能純猜測,個人是認為出包機率很大,因為潛 水器漁業漁船真的很少,要嘛就是讓一般漁船帶了不該帶的漁具出港並進 行非法採捕,要嘛就是讓娛樂漁業用船進行非行非法採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4.40

05/25 13:39, , 1F
貴台專業
05/25 13:39, 1F

05/25 22:02, , 2F
好文,推!其實到底哪幾艘是潛水器漁業漁船應該查的到。
05/25 22:02, 2F

05/25 23:33, , 3F
原PO專業!
05/25 23:33, 3F

05/26 00:13, , 4F
05/26 00:13, 4F

05/28 19:18, , 5F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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