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海巡署與日本海上保安廳
※ 引述《RoyalNavy (首席參謀)》之銘言:
: 話說日北海上保安廳的船艦"圍剿"我國海船的事件其實早已不是新聞
: 只是這次的衝撞造成我海釣船沉沒,引起的喧然大波正好遇上新政府上台第一個月
: 激烈的民怨加上對新政府的期待,造成這次的劍拔弩張情勢!
: 很好奇,過去海巡署的船艦遇上這一類專屬經濟海域的紛爭海巡署是如何處理?
: 感覺上日本海上保安廳,很明確的以強硬的姿態表現維護主權的意識
: 甚至不惜以過當的手段"執法",所表現出來的除了日本人的霸道以外
: 更重要的事表現出日本人對於海權意識的重視與維護
: 相較於我們,連人民都不願意親近海洋,重視海洋更別論政府的海洋政策了
: 海巡署究竟對於海洋資源的維護與海上執法的份既究竟為何?
如果海巡署在這次事件中顯得無力或無能,除了硬體的(艦艇武裝)和軟體的(意志力、心
理準備)不足外,或許也有另一個深層的原因,那麼便是這個中央單位的自我定位和組織
文化因素。
海巡署是由幾個大小單位所合併構成的,這些單位主要是: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
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財政部關稅總局(緝私艦艇)。其中海岸巡防司令部的前身與警備總
部和憲兵隊都有很深的關連,這個軍職人員構成的系統在海巡署成立後,演變為海岸巡防
總局,也就是現在義務役士兵在抽籤中可以抽到的那支軍種。另一方面,水警局和關稅局
的編制與人員則成為海洋巡防總局。就這樣,軍人的岸總局和警察、關務的洋總局,以及
散佈在兩機關內的文職人員,在海巡署內部也就經常有三種不同組織文化的混在情況。這
種文化衝擊在一般純軍事或公務單位裡是很難見到的,有好處也有壞處。
簡言之,現在的海巡署是個徹底的執法機關,雖然核心任務裡有海洋事務這一項,但完全
沒有執行上的驅力。一旦別人不把你的法和主權當成一回事,那麼我們就真的毫無辦法可
言了。另外我國的海巡署還有一個世界各國類似組織很罕見的問題,就是必須非常小心謹
慎地在媒體(尤其是蘋果日報)前保護自己,有時這種努力看起來幾乎要超越保護海岸線和
實際的領海。到底有多少組織能量用在反覆不斷的督導、檢核、內部控管上,恐怕難以得
知。但是公道而言,和國防部軍種比起來,海巡署的負面新聞多,並不是因為海巡署的素
質差,而是因為海巡署的資訊比國軍要來得透明許多。可是,一個惶惶不可終日於狗仔爆
料,害怕長鏡頭遠勝過艦載機砲的單位,恐怕是很難專心於海域執法和海事服務,更遑論
海洋事務了。
在釣魚台上演的是一件主權爭端。無論在國際上這議題是否存在,但至少在台灣是有消費
市場的。既然日方派的是海上保安廳的船,那麼我們以海岸巡防署來應對應該妥當。但問
題來了;海巡署,從它過去的演進到目前的核心任務性質,可以注意到多半是「內控」用
居多:從早年的警總業務,到現在抓走私、緝毒品、抓油蟲,這些都和主權無關。雖然同
樣的事情日本海上保安廳也在做,可是從結果來看,他們將海洋權益保全(領海警備、海
洋調査)視為最重要業務,而且有一套非常清楚(儘管充滿了馬基維利式的霸道意味)的行
動準則。而海巡署在面對同樣層級的議題時,只能被動地等待上級指示,或者指望對方施
捨善意,所以才會發生一通電話可以召回一艘船的「十二道金牌」事件。
在這種情況下,要海巡署去伸張主權,有點像是要警察去打仗,要是真槍實彈的幹起來,
恐怕還是只有吃灰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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