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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分享] 台灣主教團聲明 反對大法官改變婚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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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知道這在說甚麼,一些是超基礎的法規限制,卻沒有被認知。. 以台灣來說,收養程序其中就包含對被收養人意願的評估。. 法院也會為兒童選定獨立代理人為兒童利益負責。. 其中出養人也就是其原本的家長或監護人,也能表示意見。. 所以被收養人及出養人若真的不能接受同性伴侶就可能中止與他們的媒合。. 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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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個被澳洲樞機主教性侵的小孩更可憐吧. 不過你應該也不覺得樞機主教有什麼錯. 從沒看過你吭一聲.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2553717. 美國 德國 神父性侵兒童. 你怎麼不說這些小孩很可憐. 被澳洲樞機主教性侵的小孩.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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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每個人應當享有平等的對待與尊嚴」. 所以「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是否對一個人教養孩子的能力有影響,應當視為無差異」,. 這種基於平等權而讓同性伴侶「自動」取得教養孩子權利的主張,. 恕本人無法認同。. 首先,這完全是站在想撫養孩童的大人的角度,而非站在接受撫養的孩童的角度,. 甚至講白一點,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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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說法讓人歎為觀止。. 依據研究倫理,我們必須先承認每個人應當享有平等的對待與尊嚴. 而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是否對一個人教養孩子的能力有影響,應當視為無差異。. 若要證明兩組有差異,必須盡可能排除不同變數的影響,盡可能有明確的證據。. 否則很可能在不正確的統計數據與有爭議的研究方法上,將人群不當地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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