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感應天主召喚 菲神父省長棄神職競選總統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天主教法典第二卷第0285條。
: 天主子民 (聖職人員之義務與權利)
: 1項-聖職人員應依特別法規定,避免一切不合身份的事務。
: 2項-雖非不雅,但不合聖職身份者,聖職人員皆應避免之。
: 3項-聖職人員不得參與執行民權的公職。
: 4項-無本人教區或修會教長的許可,不得參與屬於在俗人士之財務管理或有關償還債務
: 的世俗職務;即使對其本人之財物,如未與本教長商議,禁止作擔保;同樣不得簽署期票
: ,即無確定理由而有償付欠款義務者。
: 看來是以這一條為基礎,不過聖秩不是無法撤銷嗎?選上總統卸任後再申請復職吧。
根據我的理解,聖秩是可以撤銷的,因為《法典》290條這樣記載:
聖秩聖事,一經有效領受,永不消滅。但聖職人員有下列情形者,喪失聖職身份:
1 教會法庭判決或行政法令聲明聖秩聖事無效者;
2 經依法受免職處罰者;
3 由宗座覆文批准而喪失者;為求得此項覆文,為執事須有重大原因;為司鐸須有
極重大原因。
而且大約一年前,本篤十六世才批准巴拉圭總統當選人盧戈喪失神職身分、
同時豁免其獨身義務:
http://www.radiovaticana.org/ci1/Articolo.asp?c=222169
至於「卸任後再申請復職」,根據《法典》293條規定,也要宗座批准才可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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