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 被要求做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事,該離職?
目前任職於某間補習班的子公司,經歷大約半年的時間
公司內不論同事、上司或是工作制度等等的都還算滿意
只是目前遇到的狀況會讓自己很猶豫是否應該為了或許是自以為的道德觀而辭職..
由於整個集團在考試期間都有義務支援考場宣傳的業務
我們自然也不例外,前幾次去支援雖然說覺得有點造成他人的困擾
(其實不少考生都覺得發傳單的人很煩)
但就說服自己這就是份工作就還是做下去
直到上個月跟這個月支援某間中學考場
由於警衛嚴格奉行學校命令及試場規則,因此禁止補習班宣傳人員進去散發文宣
而我們考場負責人的解決方式是要同仁翻牆進去考場硬發,被警衛發現就跑給警衛追..
雖然說翻牆不違反哪一條法律,但其實這種行為會嚴重挑戰自己對於事情對錯合理的準則
而在前陣子的考場,由於補習班要搶著在下午印出早上第一節考試科目解答藉以宣傳之故
我們必須在當節下課馬上拿到題目卷並且回傳給補習班
想想要獲得題目卷的方式有很多吧?拿禮券跟考生換、跟補你習的學生借..等等的
錯了,我們據說是行之有年的方式是
直接去某個離開座位的考生的抽屜「拿」他的考卷
基本上到這邊我認為這似乎已經不是什麼道德觀,而是挑戰法律的行為了
我向考場負責人反映的時候,考場負責人當場一派輕鬆的表示
「安啦,連我們集團的法務都進去拿了,OK的」
我跟念法律的朋友討論的結果,或許這可能因為沒有據為己有之意圖而不犯法
但若哪天當場被逮到,應該還是會以現行犯直接先被帶去警察局再說吧
綜上,其實這份工作是我在私人企業待的第一份工作 (前一份是公家的約聘人員)
因為這樣想辭職,但一方面覺得這公司的環境其實不差
一方面也覺得會不會其實只要是工作都多少必須要做這些會影響到他人
甚至是違反道德或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事?想知道各位板友的意見,感謝了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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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幾種爭議點啦..
1. 構成要件不足(沒有據為己有之意圖):
像下雨天拿別人的傘,只要你拿了傘撐了之後隨處亂擺,不要擺在你家就不構成竊盜
這是有個教法律老師舉的例子
2. 微罪不舉: 就是推文講的
3. 國家考試試卷是否為該考生之所有物
但屏除掉這些,其實做這種事就是會覺得會對別人造成困擾了
(相信被拿的人一定多少會不高興)
而我基本上是相信這個世界上應該還有一些不用直接造成別人困擾的工作..
※ 編輯: abusgun 來自: 114.46.195.215 (08/29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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